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工程施工答疑补遗文件
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工程施工答疑补遗文件
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工程施工项目答疑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工程施工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此部分内容为招 (略) 分,若本通知与招标文 (略) ,以本通知为准:
(略) 分:
提问一:
1、招标文件中无计划开竣工日期,本工程在交付时间上有无要求?是否需明确开工或交付时间?
回答: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交付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示范区范围内严禁设置加工场和堆场,是否指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后至竣工验收阶段均不允许?
回答: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后至竣工验收阶段均不允许在示范区范围内设置加工场和堆场。
3、示范区占用施工现场具体是什么时间段?不能堆放材料范围是否仅为招标文件图示范围,塔吊覆盖范围是否有限制?
回答:示范区占用时间为车库顶板结构封顶至项目竣工。不能堆放材料范围见合同附件22示范区及样板房示意图。塔吊覆盖范围是有限制,施工单位结合项目现场合理布置塔吊位置,尽量减少对示范区影响,且各楼栋采取悬挑外架全封闭施工。
4、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中,2#楼有主体出±0时间及封顶时间,但未明确是否为首开楼栋。
回答:2#楼为首开楼栋。合同专用条款7.5.2款的附表有调整, (略) 分。
5、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略) 分专项合同条款中7.5.2项,工期目标中,1#、13#、14#楼主体结构封顶时间为开工至封顶时间,则主体施工时间只有55天要完成18层主体结构施工,2#楼主体结构封顶时间比地下室封顶还早?
回答:合同专用条款7.5.2款的附表有调整, (略) 分。
提问二: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
1、我司提供的业绩面积及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上截图工程用途为商业建筑,但我司该业绩实际情况为居住建筑,业主已提供业主证明该工程为“居住建筑”,能否以业主开出的业主证明,证明工程类别。
回答:招标文件已明确业主证明只能用于当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无法体现企业业绩的工程规模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工程规模和人员姓名职务信息时,作为替代证明,因此工程类别不能由业主证明体现。另外招标文件也明确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除 (略) 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之外,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因此“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中的工程用途不作为评审依据。业绩工程类别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判,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我司提供的业绩签订的合同为一个工程,竣工 (略) 分验收,竣工验收报告一标段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96平米,二标段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57平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上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一标段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54平米,二标段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57平米,一标段建筑面积有差异,能否以业主证明,证明该工程的实际建筑面积且为同一个工程。
回答:招标文件已明确业主证明只能用于当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无法体现企业业绩的工程规模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工程规模和人员姓名职务信息时,作为替代证明。因此多个标段工程是否为同一工程项目以及工程规模不能由业主证明体现。若多个施工标段同属于同一个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签订施工合同时是同一个施工合同,并且是由同一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进行的竣工验收,视为同一个工程项目,否则各个施工标段视作独立工程项目。
提问三:
请问项目经理业绩不在本单位完成的,而是在以前单位完成的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对投标人提供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投标业绩的单位提出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以其个人完成情况为准,与其完 (略) 在单位无关。
(略) 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56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 亿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 点击查看>> 角 点击查看>> 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99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 仟零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 点击查看>> 角 点击查看>> 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有调整,以本次答疑补遗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导入的QTF文件为准。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答疑补遗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导入的QTF文件,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3、本项目施工图有调整,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附件“最新施工图”为准。
4、本项目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见附件。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附件22示范区及样板房示意图”增加本次答疑补遗通知附件“示范区及样板房补充示意图”中的内容。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中的
施工 项目 名称 | 建筑面积(m2) | 阶段性工期目标 (以开工之日为计算起点) | 竣工 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 工程移交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单位的时间 | 备注 | ||||
土石方工程完成时间(日历天) | 主体结构出±0.000米 | 主体 结构 封顶 时间 | 外装 完成 时间 | ||||||
首开楼栋:1#、13#、14# | 55天 | 110天 | |||||||
2#、 | 55天 | 54天 | |||||||
其他楼栋: | |||||||||
调整为:
施工 项目 名称 | 建筑面积(m2) | 阶段性工期目标 | 竣工 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 工程移交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单位的时间 | 备注 | ||||
土石方工程完成时间(日历天) | 主体结构出±0.000米 | 主体结构完成6层时间 | 主体 结构 封顶 时间 | 外装 完成 时间 | |||||
首开楼栋:2# | / | 开工之日起65天内 | 开工之日起83天内(完成3层) | 开工之日起119天内 | / | 开工之日起630天内 | / | 第一批次 | |
1#、13#、14# | / | 开工之日起65天内 | 开工之日起101天内 | 开工之日起173天内 | / | / | 第二批次 | ||
15# | / | 开工之日起95天内 | 开工之日起131天内 | 开工之日起 203天内 | / | / | 第三批次 | ||
11#、12#、16# | / | 开工之日起170天内 | 开工之日起206天内 | 开工之日起 278天内 | / | / | 第四批次 | ||
剩余楼栋: | / | / | / | 满足合同工期 | / | / | 第五批次 | ||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中的“1#2#楼配合项目示范区开放,主体封顶后20天内拆除塔吊,示范区范围内严禁设置材料加工场地及堆放场地,并配合示范区展示。各楼栋施工进度配合 点击查看>> 方销售计划执行。因此产生的抢工费用,增加的措施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后期将不进行增加。(示范区及样板房位置详附图)”调整为“1#2#楼配合项目示范区开放,主体封顶后20天内拆除塔吊,示范区占用时间为车库顶板结构封顶至项目竣工,示范区范围内严禁设置材料加工场地及堆放场地,并配合示范区展示。各楼栋施工进度配合 点击查看>> 方销售计划执行,如有调整以发包人指令为准。因此产生的施工、保护措施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将不进行调整。(示范区及样板房位置详附图)”。
招标人:重庆景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略)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工程施工项目
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
根据“住 (略) (略) ”、“渝建发[2014] (略) 文”、“渝建安发〔2016〕 (略) 文”,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设计范围内危险 (略) (略) 位进行梳理,详细清单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别 | 危险 (略) 分项工程范围 | 是/否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 是/否 | ||
1 |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 否 | 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 | 否 | ||
2 | 土方开挖工 程 | 以上条件或情况的土方开挖工程 | 是 | 以上条件或情况的土方开挖工程 | 否 | ||
3 |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各类工具式模扳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 否 |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 否 |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 | 是 |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 否 | |||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 否 |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 否 | ||||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 | 否 | 3、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 否 | ||||
4、集中线荷载1 5kN/m及以上; | 否 | 4、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 否 | ||||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否 | ||||||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否 |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 否 | ||||
4 |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否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否 | ||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否 | ||||||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是 | 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 否 | ||||
5 | 脚手架工程 |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是 |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否 | ||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 否 |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否 | ||||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悬挑式、吊篮脚手架或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工程 | 否 |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否 | ||||
6 | 拆除、爆破工程 |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 否 |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 否 | ||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否 |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否 | ||||
7 | 其 他 |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 | 否 |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 | 否 |
以上危大工程清单未包含“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及“脚手架工程”等项目,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补充完善。此外,施工单位应对工程全线进行排查,补充完善遗漏的危 (略) 位及环节。
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
针对上 (略) 位,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1)边坡开挖,应跳槽开挖。
2)施工时应做好临时排水,应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汇入施工场区后积成水坑, (略) 基的强度及安全性。
3)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动态化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岩质挖方边坡施工应采用逆作法施工,先支护,再开挖,自上而下分层、分段开挖和施工锚钉,开挖至每一排锚钉位置时,待该层锚钉施工完成后再开挖下一层土石方,超挖量不超过0.5m。按建质[2009] (略) 文的规定,环境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安全专项论证的专家审查。
4)边坡施工前,应对坡顶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网等的外观仔细进行检查,若存在已开裂现象,应采取拍照等手段保存证据资料,并经产权单位确认。边坡开挖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旋挖桩施工时,易遇到扩孔、塌孔等问题,成孔时应采取可靠的成孔工艺或有效措施,保证桩的成孔质量。
6)坡顶距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时,严禁采用爆破方式开挖土石方。
7)桩基成孔施工时,必须隔桩跳挖,严禁按桩位的顺序依次开挖。
8)坡顶须设置防护设施,边坡排水系统应完善,保证排水畅通。
9)为了保证边坡工程在施工和运行中的安全,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边坡和挡墙进行变形监测,并将监测的数据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根据监测数据进行动态调整设计。
10)由于本工程的修建,部分现状管线将受影响,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受影响管线均需采取保护。
11)施工期间为保证市政管线不间断使用,需严格保证先迁后断。结合到施工开挖边线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考虑。如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需先断管线的,则应采取措施保证排水的通畅。
12)未尽事宜详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
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工程施工项目答疑补遗通知
各投标人:
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工程施工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此部分内容为招 (略) 分,若本通知与招标文 (略) ,以本通知为准:
(略) 分:
提问一:
1、招标文件中无计划开竣工日期,本工程在交付时间上有无要求?是否需明确开工或交付时间?
回答: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交付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2、招标文件要求示范区范围内严禁设置加工场和堆场,是否指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后至竣工验收阶段均不允许?
回答: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后至竣工验收阶段均不允许在示范区范围内设置加工场和堆场。
3、示范区占用施工现场具体是什么时间段?不能堆放材料范围是否仅为招标文件图示范围,塔吊覆盖范围是否有限制?
回答:示范区占用时间为车库顶板结构封顶至项目竣工。不能堆放材料范围见合同附件22示范区及样板房示意图。塔吊覆盖范围是有限制,施工单位结合项目现场合理布置塔吊位置,尽量减少对示范区影响,且各楼栋采取悬挑外架全封闭施工。
4、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中,2#楼有主体出±0时间及封顶时间,但未明确是否为首开楼栋。
回答:2#楼为首开楼栋。合同专用条款7.5.2款的附表有调整, (略) 分。
5、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 (略) 分专项合同条款中7.5.2项,工期目标中,1#、13#、14#楼主体结构封顶时间为开工至封顶时间,则主体施工时间只有55天要完成18层主体结构施工,2#楼主体结构封顶时间比地下室封顶还早?
回答:合同专用条款7.5.2款的附表有调整, (略) 分。
提问二: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
1、我司提供的业绩面积及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上截图工程用途为商业建筑,但我司该业绩实际情况为居住建筑,业主已提供业主证明该工程为“居住建筑”,能否以业主开出的业主证明,证明工程类别。
回答:招标文件已明确业主证明只能用于当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无法体现企业业绩的工程规模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工程规模和人员姓名职务信息时,作为替代证明,因此工程类别不能由业主证明体现。另外招标文件也明确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除 (略) 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之外,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因此“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中的工程用途不作为评审依据。业绩工程类别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判,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2、我司提供的业绩签订的合同为一个工程,竣工 (略) 分验收,竣工验收报告一标段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96平米,二标段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57平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上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一标段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54平米,二标段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57平米,一标段建筑面积有差异,能否以业主证明,证明该工程的实际建筑面积且为同一个工程。
回答:招标文件已明确业主证明只能用于当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无法体现企业业绩的工程规模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工程规模和人员姓名职务信息时,作为替代证明。因此多个标段工程是否为同一工程项目以及工程规模不能由业主证明体现。若多个施工标段同属于同一个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签订施工合同时是同一个施工合同,并且是由同一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进行的竣工验收,视为同一个工程项目,否则各个施工标段视作独立工程项目。
提问三:
请问项目经理业绩不在本单位完成的,而是在以前单位完成的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答: 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对投标人提供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投标业绩的单位提出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以其个人完成情况为准,与其完 (略) 在单位无关。
(略) 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56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 亿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 点击查看>> 角 点击查看>> 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99元(大写:人民币 点击查看>> 仟零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 点击查看>> 角 点击查看>> 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有调整,以本次答疑补遗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导入的QTF文件为准。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答疑补遗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导入的QTF文件,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3、本项目施工图有调整,以本次答疑补遗通知附件“最新施工图”为准。
4、本项目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见附件。
5、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附件22示范区及样板房示意图”增加本次答疑补遗通知附件“示范区及样板房补充示意图”中的内容。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中的
施工 项目 名称 | 建筑面积(m2) | 阶段性工期目标 (以开工之日为计算起点) | 竣工 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 工程移交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单位的时间 | 备注 | ||||
土石方工程完成时间(日历天) | 主体结构出±0.000米 | 主体 结构 封顶 时间 | 外装 完成 时间 | ||||||
首开楼栋:1#、13#、14# | 55天 | 110天 | |||||||
2#、 | 55天 | 54天 | |||||||
其他楼栋: | |||||||||
调整为:
施工 项目 名称 | 建筑面积(m2) | 阶段性工期目标 | 竣工 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 工程移交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单位的时间 | 备注 | ||||
土石方工程完成时间(日历天) | 主体结构出±0.000米 | 主体结构完成6层时间 | 主体 结构 封顶 时间 | 外装 完成 时间 | |||||
首开楼栋:2# | / | 开工之日起65天内 | 开工之日起83天内(完成3层) | 开工之日起119天内 | / | 开工之日起630天内 | / | 第一批次 | |
1#、13#、14# | / | 开工之日起65天内 | 开工之日起101天内 | 开工之日起173天内 | / | / | 第二批次 | ||
15# | / | 开工之日起95天内 | 开工之日起131天内 | 开工之日起 203天内 | / | / | 第三批次 | ||
11#、12#、16# | / | 开工之日起170天内 | 开工之日起206天内 | 开工之日起 278天内 | / | / | 第四批次 | ||
剩余楼栋: | / | / | / | 满足合同工期 | / | / | 第五批次 | ||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略) 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中的“1#2#楼配合项目示范区开放,主体封顶后20天内拆除塔吊,示范区范围内严禁设置材料加工场地及堆放场地,并配合示范区展示。各楼栋施工进度配合 点击查看>> 方销售计划执行。因此产生的抢工费用,增加的措施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后期将不进行增加。(示范区及样板房位置详附图)”调整为“1#2#楼配合项目示范区开放,主体封顶后20天内拆除塔吊,示范区占用时间为车库顶板结构封顶至项目竣工,示范区范围内严禁设置材料加工场地及堆放场地,并配合示范区展示。各楼栋施工进度配合 点击查看>> 方销售计划执行,如有调整以发包人指令为准。因此产生的施工、保护措施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将不进行调整。(示范区及样板房位置详附图)”。
招标人:重庆景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略)
2022年5月25日
附件:
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工程施工项目
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
根据“住 (略) (略) ”、“渝建发[2014] (略) 文”、“渝建安发〔2016〕 (略) 文”,大渡口组团H07-3号地块项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设计范围内危险 (略) (略) 位进行梳理,详细清单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别 | 危险 (略) 分项工程范围 | 是/否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 是/否 | ||
1 |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 否 | 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 | 否 | ||
2 | 土方开挖工 程 | 以上条件或情况的土方开挖工程 | 是 | 以上条件或情况的土方开挖工程 | 否 | ||
3 |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各类工具式模扳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 否 |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 否 |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 | 是 |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 | 否 | |||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 否 |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 否 | ||||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 | 否 | 3、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 否 | ||||
4、集中线荷载1 5kN/m及以上; | 否 | 4、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 否 | ||||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否 | ||||||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否 |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 否 | ||||
4 |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否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否 | ||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否 | ||||||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是 | 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 否 | ||||
5 | 脚手架工程 |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是 |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否 | ||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 否 |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否 | ||||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悬挑式、吊篮脚手架或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工程 | 否 |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否 | ||||
6 | 拆除、爆破工程 |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 否 |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 否 | ||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否 |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 否 | ||||
7 | 其 他 |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 | 否 |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 | 否 |
以上危大工程清单未包含“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及“脚手架工程”等项目,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补充完善。此外,施工单位应对工程全线进行排查,补充完善遗漏的危 (略) 位及环节。
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
针对上 (略) 位,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1)边坡开挖,应跳槽开挖。
2)施工时应做好临时排水,应防止地表水、地下水汇入施工场区后积成水坑, (略) 基的强度及安全性。
3)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动态化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岩质挖方边坡施工应采用逆作法施工,先支护,再开挖,自上而下分层、分段开挖和施工锚钉,开挖至每一排锚钉位置时,待该层锚钉施工完成后再开挖下一层土石方,超挖量不超过0.5m。按建质[2009] (略) 文的规定,环境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施工安全专项论证的专家审查。
4)边坡施工前,应对坡顶已有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网等的外观仔细进行检查,若存在已开裂现象,应采取拍照等手段保存证据资料,并经产权单位确认。边坡开挖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5)旋挖桩施工时,易遇到扩孔、塌孔等问题,成孔时应采取可靠的成孔工艺或有效措施,保证桩的成孔质量。
6)坡顶距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时,严禁采用爆破方式开挖土石方。
7)桩基成孔施工时,必须隔桩跳挖,严禁按桩位的顺序依次开挖。
8)坡顶须设置防护设施,边坡排水系统应完善,保证排水畅通。
9)为了保证边坡工程在施工和运行中的安全,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边坡和挡墙进行变形监测,并将监测的数据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根据监测数据进行动态调整设计。
10)由于本工程的修建,部分现状管线将受影响,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受影响管线均需采取保护。
11)施工期间为保证市政管线不间断使用,需严格保证先迁后断。结合到施工开挖边线及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考虑。如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需先断管线的,则应采取措施保证排水的通畅。
12)未尽事宜详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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