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补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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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补充公示

  《 (略) (略) 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 (略) 2022年第9次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补充公示。

  《 (略) (略) 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

名称

申报

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吉华

(略) 区下水径大排片区

深圳 (略)

点击查看>>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033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和2115平方米的水域,共移交不少于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特别提示:

1. (略) 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 (略) 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略) 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 (略) 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 (略) 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 (略) 龙飞 (略) 黄阁坑股份大厦

  (二)深圳市 (略) (略) 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 (略) (略) 9号

  (三)深 (略) 办公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 (略) (略) (略)

  (四)深圳 (略) 办公楼宣传栏(改造现场)

  地址:深圳市 (略) (略) (略) 下水径大厦一楼

  二、 (略)

  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14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龙岗区行政 (略) 综合

  咨询窗口: (略) 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龙工,联系电话:0755- 点击查看>>

  特此公示。

  附件:1.《 (略) (略) 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补充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

     2. (略) (略) 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 (略)

  2022年5月31日

  《 (略) (略) 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 (略) 2022年第9次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补充公示。

  《 (略) (略) 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

名称

申报

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吉华

(略) 区下水径大排片区

深圳 (略)

点击查看>>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033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和2115平方米的水域,共移交不少于 点击查看>> 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特别提示:

1. (略) 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 (略) 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 (略) 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 (略) 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 (略) 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 (略) 龙飞 (略) 黄阁坑股份大厦

  (二)深圳市 (略) (略) 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 (略) (略) 9号

  (三)深 (略) 办公楼宣传栏

  地址:深圳市 (略) (略) (略)

  (四)深圳 (略) 办公楼宣传栏(改造现场)

  地址:深圳市 (略) (略) (略) 下水径大厦一楼

  二、 (略)

  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14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龙岗区行政 (略) 综合

  咨询窗口: (略) 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龙工,联系电话:0755- 点击查看>>

  特此公示。

  附件:1.《 (略) (略) 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补充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

     2. (略) (略) 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 (略)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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