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月”城市光影摄影展项目澄清公告
“穗·月”城市光影摄影展项目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穗·月”城市光影摄影展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越秀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1日17: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5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6月0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 (略) (略) 华宇大厦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小姐,020-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典达招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沙 (略) 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小姐,020-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ZDD-2022ZCFW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穗·月”城市光影摄影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 (略) 分内容前后不一致,现作如下澄清:
1、原磋商文件第四篇《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澄清为: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备注 | |||
1 | 2 | 3 | 4 | |||
1 | ★经营范围内报价,报价是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 |||||
2 | ★提交了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且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投标函 | |||||
3 | ★提交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具有有效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 |||||
4 | ★提交了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且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须提供) | |||||
5 | ★提交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按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承诺书 | |||||
6 | ★投标报价未出现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不能诚信履约或提交的说明理由不能成立的 | |||||
7 | ★响应文件中没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
结论 | ||||||
注:1.每一项符合的打“√”,“结论”栏填写“通过”;每一项不符合的打“×”,“结论”栏填写“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均为不通过。 2.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不需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
2、磋商文件其他内容及开标评标时间保持不变。
3、原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与本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 (略) (略) 华宇大厦5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02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典达招标 (略)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沙 (略) 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穗·月”城市光影摄影展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越秀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1日17:5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5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6月0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 (略) (略) 华宇大厦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小姐,020-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典达招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沙 (略) 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小姐,020-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ZDD-2022ZCFW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穗·月”城市光影摄影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 (略) 分内容前后不一致,现作如下澄清:
1、原磋商文件第四篇《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澄清为: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响应供应商名称 | 备注 | |||
1 | 2 | 3 | 4 | |||
1 | ★经营范围内报价,报价是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 |||||
2 | ★提交了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且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投标函 | |||||
3 | ★提交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具有有效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 |||||
4 | ★提交了投标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且具有有效签署、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须提供) | |||||
5 | ★提交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按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承诺书 | |||||
6 | ★投标报价未出现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不能诚信履约或提交的说明理由不能成立的 | |||||
7 | ★响应文件中没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
结论 | ||||||
注:1.每一项符合的打“√”,“结论”栏填写“通过”;每一项不符合的打“×”,“结论”栏填写“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均为不通过。 2.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不需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
2、磋商文件其他内容及开标评标时间保持不变。
3、原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与本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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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 (略) (略) 华宇大厦5楼
联系方式:黄小姐,02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典达招标 (略)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沙 (略) 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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