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龙街道办事处中南、湘绣等开放市场专项整治的辅助服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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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龙街道办事处中南、湘绣等开放市场专项整治的辅助服务澄清公告

(略) (略) 中南、湘绣等开放市场专项整治的辅助服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02 浏览量:

项目名称中南、湘绣等开放市场专项整治的辅助服务
(略) CSCG 点击查看>>
交易分类服务类所属管辖范围长沙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XSCG-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南、湘绣等开放市场专项整治的辅助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05-23

二、答疑澄清事项:

各投标人:

中南、湘绣等开放市场专项整治的辅助服务(一标段)(政府采购XSCG- 点击查看>> )于2022年5月24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内收到以下质疑询问内容,现作出如下回复:

问题1:针对招标文件中“ (略) 实力”项内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4分。” 有质疑。 据我司了解,中 (略) 官网发布《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提到“一、自2015年4月30日起,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在视距内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千克以及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管理。二、 (略) 飞行标准司负责对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中 (略) 授权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略) 无人机云执照APP可查询证书真伪。(见网址1、2) 评分中提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经查询,是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航空服务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颁发。此颁发机构未通过中 (略) 授权。(见网址3)。 我司认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更具有权威性,应具有评定效益。该评分项具有针对性、倾向性。 网址1:http:/ 点击查看>> 网址2:http:/ 点击查看>> 网址3:http:/ 点击查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款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请求: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4分。”修改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无人机驾驶员相关合格证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4分。”

答复:该项已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

问题2:我司针对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项内容:“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市场治理或治安巡防服务业绩,每个计3分,本项最多计15分。注: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有疑问。 请问:据我司了解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服务内容包含:协助开展拆违、控违(即查即拆)、 (略) 理、治安巡逻、占道经营、拆违控违,采取日常巡查、高强度的专项整治行动,使城市容貌和秩序得到明显改观等内容。那么我司是否可以理解为“类似市场治理或治安巡防服务业绩”是包含巡查、巡防、保安服务、市容整治方面等类似业绩都可以进行加分?

答复:具有类似市场治理或治安巡防服务业绩,包含巡查、巡防、保安服务、市容整治方面等类似业绩都可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暂停:否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

澄清事项

澄清前时间

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2-06-1409:00

2022-06-20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6-1409:00

2022-06-20 09:00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 (略) 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 (略) ,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黄桢

电 话:0731-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龙塘安置小区c13栋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汪协成、廖妙傲

电 话:0731- 点击查看>>

地 址:长沙市 (略) (略) 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3楼


(略) (略) 中南、湘绣等开放市场专项整治的辅助服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02 浏览量:

项目名称中南、湘绣等开放市场专项整治的辅助服务
(略) CSCG 点击查看>>
交易分类服务类所属管辖范围长沙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相关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XSCG-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南、湘绣等开放市场专项整治的辅助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05-23

二、答疑澄清事项:

各投标人:

中南、湘绣等开放市场专项整治的辅助服务(一标段)(政府采购XSCG- 点击查看>> )于2022年5月24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内收到以下质疑询问内容,现作出如下回复:

问题1:针对招标文件中“ (略) 实力”项内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4分。” 有质疑。 据我司了解,中 (略) 官网发布《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提到“一、自2015年4月30日起,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在视距内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千克以及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管理。二、 (略) 飞行标准司负责对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其中,中 (略) 授权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略) 无人机云执照APP可查询证书真伪。(见网址1、2) 评分中提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经查询,是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通用航空分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航空服务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颁发。此颁发机构未通过中 (略) 授权。(见网址3)。 我司认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更具有权威性,应具有评定效益。该评分项具有针对性、倾向性。 网址1:http:/ 点击查看>> 网址2:http:/ 点击查看>> 网址3:http:/ 点击查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款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请求: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4分。”修改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无人机驾驶员相关合格证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4分。”

答复:该项已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

问题2:我司针对招标文件中“类似业绩”项内容:“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类似市场治理或治安巡防服务业绩,每个计3分,本项最多计15分。注: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计分。”有疑问。 请问:据我司了解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服务内容包含:协助开展拆违、控违(即查即拆)、 (略) 理、治安巡逻、占道经营、拆违控违,采取日常巡查、高强度的专项整治行动,使城市容貌和秩序得到明显改观等内容。那么我司是否可以理解为“类似市场治理或治安巡防服务业绩”是包含巡查、巡防、保安服务、市容整治方面等类似业绩都可以进行加分?

答复:具有类似市场治理或治安巡防服务业绩,包含巡查、巡防、保安服务、市容整治方面等类似业绩都可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暂停:否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

澄清事项

澄清前时间

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2-06-1409:00

2022-06-20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6-1409:00

2022-06-20 09:00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 (略) 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 (略) ,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黄桢

电 话:0731- 点击查看>>

地 址: (略) 龙塘安置小区c13栋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汪协成、廖妙傲

电 话:0731- 点击查看>>

地 址:长沙市 (略) (略) 中电软件园二期B2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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