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战役旧址陈列展示项目--界首红军堂、红军街、界首渡口(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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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战役旧址陈列展示项目--界首红军堂、红军街、界首渡口(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澄清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湘江战役旧址陈列展示项目--界首红军堂、红军街、界首渡口(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 (略) :XAZB2022-SG-07

三、招标人名称:兴安县文化广电 (略)

地址: (略)

项目联系人:唐莉静 联系电话:0773- 点击查看>>

四、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桂林市七 (略) (略) 彰泰天街V+ (略) A座 (略)

项目联系人:潘虹;联系电话:0773- 点击查看>>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27日

六、更正日期:2022年6月2日

七、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桂林市公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发布。

八、更改事项:

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件第 点击查看>> .2 项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原为:“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以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作为支付依据,工程款按每月施工进度完成额支付至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可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 7 个日历天向发包人申请返还。”现更正为:“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以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作为支付依据,工程款按每月施工进度完成额支付至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可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 7 个日历天向发包人申请返”。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件第 点击查看>> .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中“质量保证金采用的第 2 种方式”原为:“ 5%的工程款”,现更正为:“3 %的工程款”。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项项目业绩中施工业绩原为:“投标人近5年(指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布展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博物馆或展览馆(厅)的展陈类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一个得5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现更正为:“投标人近5年(指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或布展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博物馆或展览馆(厅)的展陈类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一个得5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4、招标文件“合同附件1 《发包人要求》”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内容已做修改及补充,详见新招标文件。

特此公告。

招标人:兴安县文化广电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262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湘江战役旧址陈列展示项目--界首红军堂、红军街、界首渡口(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二、 (略) :XAZB2022-SG-07

三、招标人名称:兴安县文化广电 (略)

地址: (略)

项目联系人:唐莉静 联系电话:0773- 点击查看>>

四、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桂林市七 (略) (略) 彰泰天街V+ (略) A座 (略)

项目联系人:潘虹;联系电话:0773- 点击查看>>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27日

六、更正日期:2022年6月2日

七、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桂林市公 (略) 网(http:/ 点击查看>> )发布。

八、更改事项:

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件第 点击查看>> .2 项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原为:“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以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作为支付依据,工程款按每月施工进度完成额支付至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可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 7 个日历天向发包人申请返还。”现更正为:“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以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合同价作为支付依据,工程款按每月施工进度完成额支付至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可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 7 个日历天向发包人申请返”。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件第 点击查看>> .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中“质量保证金采用的第 2 种方式”原为:“ 5%的工程款”,现更正为:“3 %的工程款”。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项项目业绩中施工业绩原为:“投标人近5年(指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布展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博物馆或展览馆(厅)的展陈类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一个得5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现更正为:“投标人近5年(指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或布展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博物馆或展览馆(厅)的展陈类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一个得5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4、招标文件“合同附件1 《发包人要求》”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内容已做修改及补充,详见新招标文件。

特此公告。

招标人:兴安县文化广电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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