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医用氧气”供应商招募补充公告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医用氧气”供应商招募补充公告
(略) “医用氧气” 供应商招募补充公告
(略) 拟对 “医用氧气”供应商 (略) 分内容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变更如下:
物资名称 | (略) | 单位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预计数量 | 备注 |
医用氧气 | (略) | 瓶 | 40L/瓶,纯度≥ 点击查看>> %; 需符合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医用氧》 | 1500 | - |
医用氧气 | (略) | 瓶 | 15L/瓶,纯度≥ 点击查看>> %; 需符合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医用氧》 | 1500 | - |
1、本项目拟签订为期2年的合同。合同有效期内的医用氧气预计数量为3000瓶。
2、遇有诸如城市管理颁布的“危险品禁运”等特殊时期,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除每批次正常送货量外,需额外提供采购人至少40瓶氧气瓶(特殊时期若采购人自备气瓶数量不足,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气瓶)贮存于采购人单位。
3、气瓶(含采购人自备及供应商免费提供)需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要求或中国民航适航要求。
4、供应商需提供医用氧气及充装、运输服务。气瓶充装需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要求及采购人单位标准,气瓶充装及运输过程中的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日常供应(含节假日):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电话(邮件)通知之日起2日内,需保障 (略) 需的医用氧气量。
6、应急供应: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电话(邮件)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需保障 (略) 需的医用氧气(含气瓶)。
7、本项目实际采购量以采购人下达的订单为准。
二、报名供应商资质要求增加内容如下:
需通过采购人依照工作条例要求至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及供应商综合资质审核。
以上为本项 (略) 分内容变更,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6月8日16:00(北京时间)止。
特此公告。
(略)
2022年6月6日
(略) “医用氧气” 供应商招募补充公告
(略) 拟对 “医用氧气”供应商 (略) 分内容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变更如下:
物资名称 | (略) | 单位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预计数量 | 备注 |
医用氧气 | (略) | 瓶 | 40L/瓶,纯度≥ 点击查看>> %; 需符合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医用氧》 | 1500 | - |
医用氧气 | (略) | 瓶 | 15L/瓶,纯度≥ 点击查看>> %; 需符合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医用氧》 | 1500 | - |
1、本项目拟签订为期2年的合同。合同有效期内的医用氧气预计数量为3000瓶。
2、遇有诸如城市管理颁布的“危险品禁运”等特殊时期,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除每批次正常送货量外,需额外提供采购人至少40瓶氧气瓶(特殊时期若采购人自备气瓶数量不足,供应商需免费提供气瓶)贮存于采购人单位。
3、气瓶(含采购人自备及供应商免费提供)需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要求或中国民航适航要求。
4、供应商需提供医用氧气及充装、运输服务。气瓶充装需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要求及采购人单位标准,气瓶充装及运输过程中的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日常供应(含节假日):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电话(邮件)通知之日起2日内,需保障 (略) 需的医用氧气量。
6、应急供应:供应商自接到采购人电话(邮件)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需保障 (略) 需的医用氧气(含气瓶)。
7、本项目实际采购量以采购人下达的订单为准。
二、报名供应商资质要求增加内容如下:
需通过采购人依照工作条例要求至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及供应商综合资质审核。
以上为本项 (略) 分内容变更,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6月8日16:00(北京时间)止。
特此公告。
(略)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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