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展馆扩建(一期)建设项目—2022年度市政零星工程(第二期)项目补充通知[答疑澄清公告]
桐乡市“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展馆扩建(一期)建设项目—2022年度市政零星工程(第二期)项目补充通知[答疑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展馆扩建(一期)建设项目—2022年度市政零星工程(第二期)
二、建设单位:桐乡市 (略)
三、代理公司:浙江 (略)
四、公告内容:
1、本项目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13条“工程抢险车1台(自有,提供发票证明),巡查车辆1台(自有,提供发票证明)”更改为“工程抢险车1台(自有,提供发票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证明),巡查车辆1台(自有,提供发票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证明)”;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2年6月10日14:00时,开标地点不变;
3、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代表需全程佩戴口罩,凭二码一记录(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且测体温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代表均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4、其余不变。
桐乡市 (略)
浙江 (略)
(略) (略)
2022年6月7日
一、项目名称:桐乡市“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展馆扩建(一期)建设项目—2022年度市政零星工程(第二期)
二、建设单位:桐乡市 (略)
三、代理公司:浙江 (略)
四、公告内容:
1、本项目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13条“工程抢险车1台(自有,提供发票证明),巡查车辆1台(自有,提供发票证明)”更改为“工程抢险车1台(自有,提供发票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证明),巡查车辆1台(自有,提供发票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证明)”;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2年6月10日14:00时,开标地点不变;
3、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代表需全程佩戴口罩,凭二码一记录(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且测体温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代表均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4、其余不变。
桐乡市 (略)
浙江 (略)
(略) (略)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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