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一期景观、标识标牌及装饰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一期景观、标识标牌及装饰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一期景观、标识标牌及装饰工程补遗三、答疑、最高限价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 (略) 对本项目做出以下补遗通知:
(一)招标文件中相关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内容修改为: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项目(科学谷)一期工程, (略) (重庆)科学城核心区域,建设用地面积约25万㎡,总建筑面积约61万㎡( (略) 分6.8万㎡, (略) 分 点击查看>> 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科学谷一期范围2-1地块、2-2地块、3-1地块、3-2地块、3-3地块、3-4地块的新建景观工程,标识标牌工程,3-1地块、3-3地块人才公寓及2-2地块、3-1地块、3-3地块、3-4地块地下室的精装修工程等,其中:景观总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27㎡(其中,硬质铺装面积约 点击查看>> .87㎡,绿化面积约 点击查看>> .40㎡);精装修装饰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93㎡。
(二)招标文件中相关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内容修改为:约2.4亿元。
(三)招标文件中相关招标范围内容修改为:
(1)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园林绿化工程、绿植的栽种和养护(含乔木、灌木、花卉、特选点景、屋顶花园植物等)、种植土回填、硬质铺装工程、园路工程、景观挡墙、小品、屋顶景观、室外水景、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管网沟槽土石方、生化池、土建 (略) 回填土,墙背回填土石方、围挡、自然山水资源利用等;
(2)标识标牌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标识标牌及车库划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楼栋标识、人行车行指引,地下车库划线及交通设施等;
(3)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地面、墙面、天棚、 (略) 有二次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卫生间支管、卫生间内洁具、阀门、地漏附件),电气及设备安装工程(照明、灯具、管线等),弱电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覆盖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语音通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及门禁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BAS)、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系统集成(IBMS)等);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 (略) 工程内容);
(四)招标文件中相关业绩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内容修改为:
工程类别: 公共建筑(单独提供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除外)。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通信建筑、公共交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
工程规模:只须满足下述规模要求之一:
(1)提供1个单项合同中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面积不少于4万㎡、景观工程面积不少于11万㎡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2)提供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11万㎡的景观工程(工程类别不作要求)施工业绩1个和公共建筑类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4万㎡的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
(五)招标文件中相关资质条件内容修改为: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
(六)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以本次发布的“.CQCF”文件、施工图为准。
(七)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中“ 点击查看>> 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修改为:
点击查看>> 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
点击查看>> .1工程量增加引起的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当按第 点击查看>> .1项〔计量原则〕约定确认的完成工程量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增加超过15%(包含设计变更或发、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招标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的差异等情况),且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关清单子目中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 (略) 分,发包人将对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进行修正,并按修正综合单价办理竣工结算,修正综合单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该严重不平衡报价是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浮动率相减,大于15%。计算公式: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0%>15%。
点击查看>> .2工程量减少引起的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当按第 点击查看>> .1项〔计量原则〕约定确认的完成工程量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减少超过15%(包含设计变更或发、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减少或取消、招标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的差异等情况),且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关清单子目中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减少或取消的工程量,发包人将对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进行修正,并按修正综合单价扣减相应竣工结算价款。扣减的竣工结算价款=修正综合单价×减少或取消的工程量+其他价款,其他价 (略) 分对应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税金(计费基数在修正综合单价中提取)。修正综合单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减少或取消的工程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按第 点击查看>> .1项〔计量原则〕约定确认的完成工程量。
该严重不平衡报价是指: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浮动率与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相减,高于15%。计算公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0%-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5%。
(八)随本补遗一起发布的“科学谷一期命名情况说明表”,只是告知各投标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地块、 (略) (略) 确定后的最终命名,各投标人投标时还是按照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名称执行。
(九)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金额的高低原则排序修改为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业绩金额的高低原则排序。
(十)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 6月 27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人就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一期景观、标识标牌及装饰工程作出以下答疑通知:
质疑一:2.9亿的项目,工期120天,工期设置是否合理??是有人特殊操作吗?
答: 本工程工期设置是结合项目整体进度安排设置,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
质疑二:2.9亿的项目,工期120天,工期设置是否合理??是有人特殊操作吗?
答: 答复同质疑一。
质疑三:你们想干啥子,120天工期,嘿我们不来投标吗,现场根本就不具备这个条件,工序也不满足"
答: 答复同质疑一。
质疑四:二、提供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11万㎡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1个和公共建筑类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8.9万㎡的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请问公共建筑合同中包含8.9万㎡的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满足条件吗?
答:本项目业绩规模要求已调整,满足已调整后业绩规模第二项中房 (略) 分的施工业绩要求。
质疑五:"问题一:该项目体量大,工期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从履约担保缴纳和低价风险担保(如有)缴纳完毕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提供、交叉作业等因素,优化施工组织,满足总工期要求,其中:景观工程分区域移交工作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精装修及标识标牌工程分区域移交工作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该项目开工时间不具备开工条件,建议以监理令为准。
问题二: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1、工 (略) 1.1.4.3和2、分 (略) 3.5,合同条款与投标人须知 (略) 或内容不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对应内容填写,对应三条(工期、分包、工程质量) (略) 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进行调整?"
答:1、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修改为: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开工令之日为准)。
2、投标函附录中 (略) 同通用合同条 (略) 是一致的,按投标函附录填写不做调整。
质疑六:"“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通信建筑、公 共交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 工程规模:只须满足下述规模要求之一:
一、提供1个单项合同中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面积不少于8.9万㎡、景观工程面积不少于11万㎡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二、提供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11万㎡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1个和公共建筑类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8.9万㎡的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中第一条请问单项合同中既含有装修又含有景观的基本为总承包项目,那是否可以理解为,第一个业绩是总承包合同?"
答:可以,只要提供的1个公共建筑施工合同中工程范围含景观工程和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并满足已调整后业绩规模中相应面积要求。
质疑七:"1、“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通信建筑、公共交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
工程规模:只须满足下述规模要求之一:
一、提供1个单项合同中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面积不少于8.9万㎡、景观工程面积不少于11万㎡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二、提供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11万㎡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1个和公共建筑类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8.9万㎡的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条中请问如何界定一个项目是否为“精装修”,招标文件设置精装修业绩不合理。
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该项目为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项目,并不是五星级酒店或者高端居住项目,招标人刻意拔高业绩要求,是否为某些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设置“特定行业业绩”方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答:不存在以设置“特定行业业绩”方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现象,本项目是按照高端居住要求设计的精装修工程,提供的业绩中工程范围含精装修或者按招标文件“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执行。
质疑八:请问为什么要设置这么高的业绩要求,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主要是景观工程和精装修工程,且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低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数值的四分之三。
质疑九:该项目关于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略) 分中的3.3业绩证 (略) 分,我司符合条件的业绩,暂没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无法在此平台的网页截图.请问能否根据条款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作为业绩合格条件?"
答:不可以,必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质疑十: 业绩设置如此高的要求,估计没有几家单位能满足?严重怀疑早已内定好单位了吧?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是根据招标项目工程规模设置,且参数低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数值的四分之三。
质疑十一:该项目关于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略) 分中的3.3业绩证 (略) 分,我司符合条件的业绩,暂没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无法在此平台的网页截图.请问能否根据条款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作为业绩合格条件?"
答:不可以,必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质疑十二:1.本项目要求分别提供室内装修和室外景观的业绩,且室内和室外可以由不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为什么不能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呢?
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已经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且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已取消相应资格证书要求。
质疑十三:若标书制作软件中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的格式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第A-10项(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执行。
质疑十四:招标文件要求的单独的景观工程业绩需要全国网截图吗?
答:是的,必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三、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89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点击查看>> .07元),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限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等详见本次发布的“.CQCF”文件,材料暂估价表详见附件。
本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一律以本通知书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 (略)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 (略)
2022年 6 月 8 日
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一期景观、标识标牌及装饰工程补遗三、答疑、最高限价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 (略) 对本项目做出以下补遗通知:
(一)招标文件中相关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内容修改为: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项目(科学谷)一期工程, (略) (重庆)科学城核心区域,建设用地面积约25万㎡,总建筑面积约61万㎡( (略) 分6.8万㎡, (略) 分 点击查看>> 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科学谷一期范围2-1地块、2-2地块、3-1地块、3-2地块、3-3地块、3-4地块的新建景观工程,标识标牌工程,3-1地块、3-3地块人才公寓及2-2地块、3-1地块、3-3地块、3-4地块地下室的精装修工程等,其中:景观总面积约为 点击查看>> .27㎡(其中,硬质铺装面积约 点击查看>> .87㎡,绿化面积约 点击查看>> .40㎡);精装修装饰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93㎡。
(二)招标文件中相关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内容修改为:约2.4亿元。
(三)招标文件中相关招标范围内容修改为:
(1)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园林绿化工程、绿植的栽种和养护(含乔木、灌木、花卉、特选点景、屋顶花园植物等)、种植土回填、硬质铺装工程、园路工程、景观挡墙、小品、屋顶景观、室外水景、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管网沟槽土石方、生化池、土建 (略) 回填土,墙背回填土石方、围挡、自然山水资源利用等;
(2)标识标牌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标识标牌及车库划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楼栋标识、人行车行指引,地下车库划线及交通设施等;
(3)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图示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地面、墙面、天棚、 (略) 有二次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卫生间支管、卫生间内洁具、阀门、地漏附件),电气及设备安装工程(照明、灯具、管线等),弱电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无线覆盖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语音通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一卡通及门禁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源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BAS)、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系统集成(IBMS)等);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 (略) 工程内容);
(四)招标文件中相关业绩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内容修改为:
工程类别: 公共建筑(单独提供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除外)。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通信建筑、公共交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
工程规模:只须满足下述规模要求之一:
(1)提供1个单项合同中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面积不少于4万㎡、景观工程面积不少于11万㎡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2)提供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11万㎡的景观工程(工程类别不作要求)施工业绩1个和公共建筑类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4万㎡的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
(五)招标文件中相关资质条件内容修改为: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
(六)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以本次发布的“.CQCF”文件、施工图为准。
(七)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中“ 点击查看>> 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修改为:
点击查看>> 严重不平衡报价引起的调整
点击查看>> .1工程量增加引起的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当按第 点击查看>> .1项〔计量原则〕约定确认的完成工程量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增加超过15%(包含设计变更或发、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招标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的差异等情况),且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关清单子目中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 (略) 分,发包人将对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进行修正,并按修正综合单价办理竣工结算,修正综合单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该严重不平衡报价是指: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浮动率相减,大于15%。计算公式: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0%>15%。
点击查看>> .2工程量减少引起的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当按第 点击查看>> .1项〔计量原则〕约定确认的完成工程量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减少超过15%(包含设计变更或发、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减少或取消、招标工程量与结算工程量的差异等情况),且发包人发现承包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关清单子目中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减少或取消的工程量,发包人将对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进行修正,并按修正综合单价扣减相应竣工结算价款。扣减的竣工结算价款=修正综合单价×减少或取消的工程量+其他价款,其他价 (略) 分对应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税金(计费基数在修正综合单价中提取)。修正综合单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减少或取消的工程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载明工程量-按第 点击查看>> .1项〔计量原则〕约定确认的完成工程量。
该严重不平衡报价是指: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浮动率与承包人报价浮动率相减,高于15%。计算公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0%-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5%。
(八)随本补遗一起发布的“科学谷一期命名情况说明表”,只是告知各投标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地块、 (略) (略) 确定后的最终命名,各投标人投标时还是按照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名称执行。
(九)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金额的高低原则排序修改为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业绩金额的高低原则排序。
(十)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 6月 27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人就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科学谷)一期景观、标识标牌及装饰工程作出以下答疑通知:
质疑一:2.9亿的项目,工期120天,工期设置是否合理??是有人特殊操作吗?
答: 本工程工期设置是结合项目整体进度安排设置,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调整。
质疑二:2.9亿的项目,工期120天,工期设置是否合理??是有人特殊操作吗?
答: 答复同质疑一。
质疑三:你们想干啥子,120天工期,嘿我们不来投标吗,现场根本就不具备这个条件,工序也不满足"
答: 答复同质疑一。
质疑四:二、提供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11万㎡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1个和公共建筑类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8.9万㎡的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请问公共建筑合同中包含8.9万㎡的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业绩满足条件吗?
答:本项目业绩规模要求已调整,满足已调整后业绩规模第二项中房 (略) 分的施工业绩要求。
质疑五:"问题一:该项目体量大,工期工期要求:120日历天(从履约担保缴纳和低价风险担保(如有)缴纳完毕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提供、交叉作业等因素,优化施工组织,满足总工期要求,其中:景观工程分区域移交工作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精装修及标识标牌工程分区域移交工作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该项目开工时间不具备开工条件,建议以监理令为准。
问题二: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1、工 (略) 1.1.4.3和2、分 (略) 3.5,合同条款与投标人须知 (略) 或内容不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对应内容填写,对应三条(工期、分包、工程质量) (略) 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进行调整?"
答:1、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修改为: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开工令之日为准)。
2、投标函附录中 (略) 同通用合同条 (略) 是一致的,按投标函附录填写不做调整。
质疑六:"“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通信建筑、公 共交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 工程规模:只须满足下述规模要求之一:
一、提供1个单项合同中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面积不少于8.9万㎡、景观工程面积不少于11万㎡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二、提供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11万㎡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1个和公共建筑类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8.9万㎡的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中第一条请问单项合同中既含有装修又含有景观的基本为总承包项目,那是否可以理解为,第一个业绩是总承包合同?"
答:可以,只要提供的1个公共建筑施工合同中工程范围含景观工程和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并满足已调整后业绩规模中相应面积要求。
质疑七:"1、“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通信建筑、公共交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
工程规模:只须满足下述规模要求之一:
一、提供1个单项合同中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面积不少于8.9万㎡、景观工程面积不少于11万㎡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
二、提供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11万㎡的景观工程施工业绩1个和公共建筑类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8.9万㎡的房屋精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1个。”条中请问如何界定一个项目是否为“精装修”,招标文件设置精装修业绩不合理。
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该项目为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项目,并不是五星级酒店或者高端居住项目,招标人刻意拔高业绩要求,是否为某些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设置“特定行业业绩”方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答:不存在以设置“特定行业业绩”方式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的现象,本项目是按照高端居住要求设计的精装修工程,提供的业绩中工程范围含精装修或者按招标文件“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执行。
质疑八:请问为什么要设置这么高的业绩要求,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业绩要求。
答:本项目主要是景观工程和精装修工程,且工程规模的具体参数低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数值的四分之三。
质疑九:该项目关于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略) 分中的3.3业绩证 (略) 分,我司符合条件的业绩,暂没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无法在此平台的网页截图.请问能否根据条款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作为业绩合格条件?"
答:不可以,必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质疑十: 业绩设置如此高的要求,估计没有几家单位能满足?严重怀疑早已内定好单位了吧?
答:本项目业绩要求是根据招标项目工程规模设置,且参数低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数值的四分之三。
质疑十一:该项目关于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略) 分中的3.3业绩证 (略) 分,我司符合条件的业绩,暂没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无法在此平台的网页截图.请问能否根据条款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业主证明作为业绩合格条件?"
答:不可以,必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质疑十二:1.本项目要求分别提供室内装修和室外景观的业绩,且室内和室外可以由不同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为什么不能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呢?
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已经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且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已取消相应资格证书要求。
质疑十三:若标书制作软件中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标书制作软件生成的格式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第A-10项(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执行。
质疑十四:招标文件要求的单独的景观工程业绩需要全国网截图吗?
答:是的,必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
三、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点击查看>> .89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点击查看>> .07元),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限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等详见本次发布的“.CQCF”文件,材料暂估价表详见附件。
本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如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一律以本通知书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 (略)
代理机构:重庆西征 (略)
2022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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