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市中医院综合项目(高端实时四维胎儿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更正公告-2241xzjk009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市中医院综合项目(高端实时四维胎儿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的更正公告-2241xzjk0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条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4、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六条 其他补充事宜 | 增加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
3 | 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 点击查看>> .2.1条 |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略) 分×(100%-6%)+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略) 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略) 分×(100%-10%)+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略) 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
4 | 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 点击查看>> .2.5条 |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略)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 (略) 投 (略) 家 (略) 门出具的证明函; ③、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以上二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供应商需在投 (略) 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 (略) 投 (略) 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略)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 (略) 投 (略) 家 (略) 门出具的证明函; ③、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以上二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供应商需在投 (略) 分中“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 (略) 投 (略) 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
5 | 附件:投标书格式 | 增加 | 附件十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详见附件) |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9日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项 (略)
地 址:昌 (略) (略)
联系方式:099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 (略) 文苑综合楼七楼
项目联系人:吴坤 李雪 任素仙
电 话:0991- 点击查看>>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条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4、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六条 其他补充事宜 | 增加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略) 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 (略) 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
3 | 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 点击查看>> .2.1条 |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略) 分×(100%-6%)+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略) 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略) 分×(100%-10%)+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 (略) 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
4 | 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 点击查看>> .2.5条 |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略)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 (略) 投 (略) 家 (略) 门出具的证明函; ③、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以上二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供应商需在投 (略) 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 (略) 投 (略) 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略)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 (略) 投 (略) 家 (略) 门出具的证明函; ③、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以上二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供应商需在投 (略) 分中“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 (略) 投 (略) 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
5 | 附件:投标书格式 | 增加 | 附件十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详见附件) |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09日
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项 (略)
地 址:昌 (略) (略)
联系方式:099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 (略) 文苑综合楼七楼
项目联系人:吴坤 李雪 任素仙
电 话:099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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