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变更公告
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变更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 (略) :E 点击查看>> 6002)已由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混合制,招标人为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略) 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1)水源工程:在桐安乡干渠 0+150 新建节制分水闸1座、新建沉沙调蓄池引水暗渠 5.59km,为 DN1500 钢筋混凝土II级管、 新建沉沙调蓄池 1座、总容积160万m3;(2)水厂工程: (略) 进行扩建、 (略) 理规模 4 万m3/天、 (略) (略) 理设 施予以保留并利用。新 (略) 1座,其中清水池容 积 4000m3。对 (略) 进行扩建,其中清水池容积 2000m3;(3)输配水管道工程:总长 点击查看>> km、管径为 DN400 -DN800(其中PE 管8.78km,涂塑钢管 点击查看>> km );(4)自动化系统工程:1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标段(包)名称: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
招标范围:水源工程标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建筑工程(引水和沉沙调蓄池)、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沉沙池引水管道、沉沙池)、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其他临时工程,上述范围的缺陷责任期服务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近5年至少应具有1 个已完工的类似工程(100万m3以上沉砂池工程或同等及以上规模水利枢纽工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3)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6月09日到 2022年06月29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9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五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 点击查看>> 新疆公共资源交易 (略) ;2.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3.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请登 点击查看>> 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栏目查看相关文件;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北京江河润泽 (略) 网站发布; 5.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7月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6月30日,360日历天;7.建设地点补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8.招标条件补充:本项目已经泽发改项目[2022]123批复,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其他资金。
八、 (略) 门
本招标 (略) 门为: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 (略)
地 址:新疆喀什泽普县 (略)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998-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 (略)
地 址:北京市丰台 (略) (略) (略) 楼1至3层101(园区)
联 系 人:和家强、赵悦
电 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 q.com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 (略) :E 点击查看>> 6002)已由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混合制,招标人为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略) 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1)水源工程:在桐安乡干渠 0+150 新建节制分水闸1座、新建沉沙调蓄池引水暗渠 5.59km,为 DN1500 钢筋混凝土II级管、 新建沉沙调蓄池 1座、总容积160万m3;(2)水厂工程: (略) 进行扩建、 (略) 理规模 4 万m3/天、 (略) (略) 理设 施予以保留并利用。新 (略) 1座,其中清水池容 积 4000m3。对 (略) 进行扩建,其中清水池容积 2000m3;(3)输配水管道工程:总长 点击查看>> km、管径为 DN400 -DN800(其中PE 管8.78km,涂塑钢管 点击查看>> km );(4)自动化系统工程:1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标段(包)名称: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水源工程;
招标范围:水源工程标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建筑工程(引水和沉沙调蓄池)、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沉沙池引水管道、沉沙池)、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其他临时工程,上述范围的缺陷责任期服务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近5年至少应具有1 个已完工的类似工程(100万m3以上沉砂池工程或同等及以上规模水利枢纽工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3)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6月09日到 2022年06月29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9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五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 点击查看>> 新疆公共资源交易 (略) ;2.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3.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请登 点击查看>> 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栏目查看相关文件;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北京江河润泽 (略) 网站发布; 5.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7月6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6月30日,360日历天;7.建设地点补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8.招标条件补充:本项目已经泽发改项目[2022]123批复,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其他资金。
八、 (略) 门
本招标 (略) 门为: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 (略)
地 址:新疆喀什泽普县 (略)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998-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 (略)
地 址:北京市丰台 (略) (略) (略) 楼1至3层101(园区)
联 系 人:和家强、赵悦
电 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 @@@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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