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等三个房建项目、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补遗文件
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等三个房建项目、西湖路三标段等四个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补遗文件
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等三个房建项目、 (略) 三标段等四个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质疑1:(1)招标文件第23页,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具体组建形式能否明确?是否有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
(2)招标文件第41页,2.2.2 (2) (略) 分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答辩(5分)、答辩环节采用明标评审。请问能否明确答辩的具体形式?是视频线上答辩、还是在电子投标文件填写?
回复:(1)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答辩的具体形式为开评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通过重庆市公 (略) 的语音设备进行答辩。
质疑2:(1)招标文件第23页,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具体组建形式能否明确?是否有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
(2)招标文件第41页,2.2.2 (2) (略) 分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答辩(5分)、答辩环节采用明标评审。请问能否明确答辩的具体形式?是视频线上答辩、还是在电子投标文件填写?
回复:(1)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答辩的具体形式为开评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通过重庆市公 (略) 的语音设备进行答辩。
质疑3:
(1)关于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由于不同行政区域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格式要求和归档规定不一样,不一定全是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形式体现,此处业绩证明材料若提供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方主体盖章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可以认可?
(2)关于项目总负责人的国家级奖项,由于不同行政区域的合同文本中对“项目管理负责人”、“总负责人”概念的名词描述不一致,请问在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总咨询负责人”等岗位是否可以认可?
(3)关于项目总负责人国家级奖项的获奖证明材料,请问除获奖证书以外,提供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获奖文件,是否可以认可?
(4)关于项目管理负责人的业绩,由于不同行政区域的合同文本中对“项目管理负责人”概念的名词描述不一致,请问:在全过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业绩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咨询负责人”等岗位是否可以认可?
(5)关于项目管理负责人的业绩,招标文件描述“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请问: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能明确体现、证明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职务,那“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不再提供?
(6)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答辩,招标文件2.2.2(2)条款中写明了答辩要点及“答辩环节采用明标评审”,招标文件商务标目录格式中写明“投标人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录自行编制”,请问:“总监理工程师答辩”是投标人在商务标的电子文本中填写相关内容?还是采用线下在评标室里面试答辩的形式?请予以明确。
回复:(1)针对招标文件提到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各投标人若提供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方主体盖章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作为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2)若在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总咨询负责人”等岗位,仅说法不同,但岗位内容相同,则予以认可。
(3)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官网获奖相关截图均可作为获奖证明材料。
(4)若在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总咨询负责人”等岗位,仅说法不同,但岗位内容相同,则予以认可。
(5)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能明确体现、证明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职务,则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即可作为“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
(6)采用线下答辩的形式,开评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通过重庆市公 (略) 的语音设备进行答辩。
质疑4: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1、项目总负责人:“(2)项目总负责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官网发布时间为准),在本单位的工程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在项目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或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担任总负责人(咨询师)职务,且该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任有一项得1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得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和能体现获奖项目由该项目总负责人担任对应职务的证明材料。”
请问:(1)此处的获奖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书扫描件或投标人提供评选奖项的相关 (略) 公告截图或扫描件均满足要求?”
回复: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官网获奖相关截图均可作为获奖证明材料。
质疑5:请问:(1)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由联合体双方均采用电子CA证书完成盖章或签字?
(2)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是否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采用电子CA证书完成盖章或签字?
(3)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的落款单位只填写牵头单位名称,还是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双方单位都写呢?
回复:(1)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执行;
(2)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执行;
(3)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执行,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的落款单位只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即可。
质疑6:招标文件中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范围要求包含项目管理,若投标人具有一项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项目管理描述为“PPP项目咨询管理”,其工作内容与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一致,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如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PPP项目咨询管理”具体工作内容与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一致,可认定为项目管理业绩。
质疑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略) 分的内容未按目录顺序排列,请问就按制作软件中的格式顺序导入吗?
回复: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设置原因, (略) 分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排版顺序不一致,故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的目录与内容排版的顺序不作为评审因素,但投标文件内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的要求。
质疑8:评标办法中关于投标报价得分中:项目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分。
问:最多扣≥3分是什么意思?到底是扣3分还是扣完为止,请业主明确一下。
回复:详见补遗1、补遗2。
质疑9:请问: (略) 在渝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 (略) 或分公司购买的养老保险是否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 (略) 购买的养老保险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10: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3.2.1(3):1、项目管理费(15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项目管理费报价得15分。在此基础上,项目管理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分。2、工程监理费(40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工程监理费报价得40分。在此基础上,工程监理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分。
请问:此处投标人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最多扣多少分,没有定量评审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的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分。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详见补遗1、补遗2。
质疑1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10(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
目前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合同中对项目管理服务的名称不统一,如项目咨询管理、项目代建管理、项目管理(代理)等,但服务的内容一致,请问:某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合同中含有项目咨询管理或项目代建管理或项目管理(代理)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如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项目咨询管理”、“项目代建管理”或“项目管理(代理)”等具体工作内容与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一致,可认定为项目管理业绩。
质疑12:项目合同内容包含了“项目管理(代建)、监理、设计管理、造价咨询等”,但是合同名称没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这几个字,而是叫“某某工程’项目管理(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或者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一体化等’”,请问是否算有效业绩?
回复:代建项目业绩可作为项目管理业绩;业绩认定需结合业绩合同具体内容,而不仅限于合同名称。
质疑13:项目合同内容包含了“项目管理(代建)、监理、设计管理、造价咨询等”,但是合同名称没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这几个字,而是叫“某某工程’项目管理(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或者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一体化等’”,请问是否算有效业绩?
回复:代建项目业绩可作为项目管理业绩;业绩认定需结合业绩合同具体内容,而不仅限于合同名称。
质疑14: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另增加一项资格审查里面包含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中其他任意一项注册资格证书的得 1 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问:我公司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资格为::“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经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对应于工程类研究员,属于工程类正高级职称,请招标人明确是否可以得分?谢谢
回复:“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属于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证明资料。
质疑15: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分约定“最多扣(≥3)分。”,请问是什么意思?是最多扣3分吗?
回复:详见补遗1、补遗2。
质疑16:江湖传闻华兴和元丰已经搞定,是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7:弱弱地问一句,是重庆某兴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8:恭喜重庆SD和华兴!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9:听说已内定浙江江nan和上海jk了,是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20: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 (略) 为拟派 (略) 保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2)招标文件P6,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项和(2)项业绩条件:(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10(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
招标文件P41,单位业绩:(1)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投标人自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 1 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 10(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的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
请问: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请问必须是要投标人在业绩中承担项目管理和监理的工作内容才算合格的业绩,还是只要提供的联合体业绩中包含项目管理和监理的工作内容就可以得分?
(3)招标文件P44:
3、项目管理负责人(3 分)
(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另增加一项资格审查里面包含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中其他任意一项注册资格证书的得 1 分;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项目总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请问:此项为项目管理负责人加分,下面要求提供项目总负责有效的注册证书。此处是否为笔误?应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
(4)招标文件P44:
3、项目管理负责人(3 分)
(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参与过 1 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 10(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
请问:此处“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是指什么?若合同中已经明确其职务为项目管理负责人,是否不需要再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回复:(1)满足要求。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业绩中包含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内容即可。
(3)笔误,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
(4)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能明确体现、证明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职务,则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即可作为“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
质疑21:(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 (略) 为拟派 (略) 保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2)招标文件P6,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项和(2)项业绩条件:(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3(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
招标文件P39,单位业绩:(1)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投标人自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 1 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 3(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的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
请问: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请问必须是要投标人在业绩中承担项目管理和监理的工作内容才算合格的业绩,还是只要提供的联合体业绩中包含项目管理和监理的工作内容就可以得分?
(3)招标文件P42:
3、项目管理负责人(3 分)
(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另增加一项资格审查里面包含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中其他任意一项注册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项目总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请问:此项为项目管理负责人加分,下面要求提供项目总负责有效的注册证书。此处是否为笔误?应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
(4)招标文件P42:
3、项目管理负责人(3 分)
(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参与过 1 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3(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
请问:此处“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是指什么?若合同中已经明确其职务为项目管理负责人,是否不需要再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回复:(1)满足要求。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业绩中包含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内容即可。
(3)笔误,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
(4)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能明确体现、证明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职务,则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即可作为“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
质疑22: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 (略) 为拟派 (略) 保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质疑23:现在疫情期间,为什么还要总监答辩,而且答辩还是明标评审?若招标人再派出业主评委,存在非常大的为某单位串通投标达到中标目的嫌疑。不信到时就看,业主代表是否为某特定单位串通,为其总监答辩 (略) 分分值打出异常高分,谋取中标!建议招标人取消总监答辩,明确不派出业主评委干扰正常评标。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暗标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24: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有业主评委?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25: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请明确此项目评标委员会是否有业主代表?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26: (略) 分项目总监答辩,现疫情这样严重是保护重庆本地单位排斥外地单位!!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线上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
质疑27: (略) 分项目总监答辩,现疫情这样严重是保护重庆本地单位排斥外地单位!!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线上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
质疑28:商务加分项因疫 (略) 在地人员管控无法到场参加答辩,建议取消!!若不取消或不做修改请详细解释合理原因,不要用什么按招标文件执行来搪塞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线上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
质疑29:因疫 (略) 在地人员管控无法到场参加答辩,建议取消!!若不取消或不做修改请详细解释合理原因,不要用什么按招标文件执行来搪塞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线上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
质疑30:因疫 (略) 在地人员管控无法到场参加答辩,建议取消!!若不取消或不做修改请详细解释合理原因,不要用什么按招标文件执行来搪塞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线上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
质疑31:业绩是联合体业绩满足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可提供联合体业绩,但业绩需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质疑32:经过一晚上左脑与右脑的思想斗争,跟上个月提质疑那位兄弟一样,当我拿起这本招标文件的时候,我以为我们之间没有隔阂,烟都抽完了一包,虽然文采方面跟那位仁兄没办法比,但还是决定发这么一条无关紧要的质疑,协同创新区一直都楞个牛批迈?三个房建项目、四个市政项目打一个包,内容包得多奇妙、条件设得之丑陋,在现如今经济这么艰难的情况下还敢这样整,这是准备不让这个行业的勒些兄弟伙活下去了,区ZF直管单位真的不怕呗查吗?看到起嘛,先不点名,质疑一发出来,然后哪个单位中了这个标,市场上绝对有一堆堆单位要去投诉,查什么?怎么查?自然有 (略) 门会介入。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补遗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现修改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与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再取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补遗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2.1(3)投标报价得分(C)现修改为:“投标总报价(55分)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项目管理费报价+工程监理费报价)得55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 0.5 分,每减少1%扣 0.25 分,最多扣 3 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总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补遗3:招标文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页码P52)中要求“ (略) 分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现修改为: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补遗4:招标文 (略) 分之(八)承诺中增加第9条:“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补遗5: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 (略) 分评分标准 人员条件 3、项目管理负责人(3分)“(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另增加一项资格审查里面包含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中其他任意一项注册资格证书的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项目总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因笔误,现修改为:3、项目管理负责人(3分)
“(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另增加一项资格审查里面包含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中其他任意一项注册资格证书的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项目管理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说明:以上答疑、补遗作为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以本次变更后的为准。
招标人: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 (略) 有限公司
协同创新区五期创新空间等三个房建项目、 (略) 三标段等四个市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答疑、补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质疑1:(1)招标文件第23页,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具体组建形式能否明确?是否有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
(2)招标文件第41页,2.2.2 (2) (略) 分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答辩(5分)、答辩环节采用明标评审。请问能否明确答辩的具体形式?是视频线上答辩、还是在电子投标文件填写?
回复:(1)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答辩的具体形式为开评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通过重庆市公 (略) 的语音设备进行答辩。
质疑2:(1)招标文件第23页,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具体组建形式能否明确?是否有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
(2)招标文件第41页,2.2.2 (2) (略) 分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答辩(5分)、答辩环节采用明标评审。请问能否明确答辩的具体形式?是视频线上答辩、还是在电子投标文件填写?
回复:(1)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答辩的具体形式为开评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通过重庆市公 (略) 的语音设备进行答辩。
质疑3:
(1)关于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由于不同行政区域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格式要求和归档规定不一样,不一定全是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形式体现,此处业绩证明材料若提供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方主体盖章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可以认可?
(2)关于项目总负责人的国家级奖项,由于不同行政区域的合同文本中对“项目管理负责人”、“总负责人”概念的名词描述不一致,请问在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总咨询负责人”等岗位是否可以认可?
(3)关于项目总负责人国家级奖项的获奖证明材料,请问除获奖证书以外,提供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获奖文件,是否可以认可?
(4)关于项目管理负责人的业绩,由于不同行政区域的合同文本中对“项目管理负责人”概念的名词描述不一致,请问:在全过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业绩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咨询负责人”等岗位是否可以认可?
(5)关于项目管理负责人的业绩,招标文件描述“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请问: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能明确体现、证明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职务,那“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不再提供?
(6)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答辩,招标文件2.2.2(2)条款中写明了答辩要点及“答辩环节采用明标评审”,招标文件商务标目录格式中写明“投标人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录自行编制”,请问:“总监理工程师答辩”是投标人在商务标的电子文本中填写相关内容?还是采用线下在评标室里面试答辩的形式?请予以明确。
回复:(1)针对招标文件提到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各投标人若提供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方主体盖章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作为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2)若在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总咨询负责人”等岗位,仅说法不同,但岗位内容相同,则予以认可。
(3)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官网获奖相关截图均可作为获奖证明材料。
(4)若在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咨询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总咨询负责人”等岗位,仅说法不同,但岗位内容相同,则予以认可。
(5)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能明确体现、证明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职务,则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即可作为“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
(6)采用线下答辩的形式,开评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通过重庆市公 (略) 的语音设备进行答辩。
质疑4:招标文件评比办法前附表:1、项目总负责人:“(2)项目总负责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官网发布时间为准),在本单位的工程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在项目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或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担任总负责人(咨询师)职务,且该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任有一项得1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得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和能体现获奖项目由该项目总负责人担任对应职务的证明材料。”
请问:(1)此处的获奖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书扫描件或投标人提供评选奖项的相关 (略) 公告截图或扫描件均满足要求?”
回复: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官网获奖相关截图均可作为获奖证明材料。
质疑5:请问:(1)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由联合体双方均采用电子CA证书完成盖章或签字?
(2)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除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是否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采用电子CA证书完成盖章或签字?
(3)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的落款单位只填写牵头单位名称,还是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双方单位都写呢?
回复:(1)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执行;
(2)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执行;
(3)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 执行,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的落款单位只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即可。
质疑6:招标文件中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范围要求包含项目管理,若投标人具有一项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项目管理描述为“PPP项目咨询管理”,其工作内容与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一致,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如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PPP项目咨询管理”具体工作内容与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一致,可认定为项目管理业绩。
质疑7: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略) 分的内容未按目录顺序排列,请问就按制作软件中的格式顺序导入吗?
回复: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设置原因, (略) 分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排版顺序不一致,故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的目录与内容排版的顺序不作为评审因素,但投标文件内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的要求。
质疑8:评标办法中关于投标报价得分中:项目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分。
问:最多扣≥3分是什么意思?到底是扣3分还是扣完为止,请业主明确一下。
回复:详见补遗1、补遗2。
质疑9:请问: (略) 在渝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 (略) 或分公司购买的养老保险是否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 (略) 购买的养老保险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10: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3.2.1(3):1、项目管理费(15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项目管理费报价得15分。在此基础上,项目管理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分。2、工程监理费(40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工程监理费报价得40分。在此基础上,工程监理费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分。
请问:此处投标人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最多扣多少分,没有定量评审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的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最多扣3分。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详见补遗1、补遗2。
质疑1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10(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
目前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合同中对项目管理服务的名称不统一,如项目咨询管理、项目代建管理、项目管理(代理)等,但服务的内容一致,请问:某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合同中含有项目咨询管理或项目代建管理或项目管理(代理)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如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项目咨询管理”、“项目代建管理”或“项目管理(代理)”等具体工作内容与项目管理工作内容一致,可认定为项目管理业绩。
质疑12:项目合同内容包含了“项目管理(代建)、监理、设计管理、造价咨询等”,但是合同名称没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这几个字,而是叫“某某工程’项目管理(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或者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一体化等’”,请问是否算有效业绩?
回复:代建项目业绩可作为项目管理业绩;业绩认定需结合业绩合同具体内容,而不仅限于合同名称。
质疑13:项目合同内容包含了“项目管理(代建)、监理、设计管理、造价咨询等”,但是合同名称没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这几个字,而是叫“某某工程’项目管理(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或者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一体化等’”,请问是否算有效业绩?
回复:代建项目业绩可作为项目管理业绩;业绩认定需结合业绩合同具体内容,而不仅限于合同名称。
质疑14: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另增加一项资格审查里面包含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中其他任意一项注册资格证书的得 1 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技术职称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问:我公司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资格为::“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经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对应于工程类研究员,属于工程类正高级职称,请招标人明确是否可以得分?谢谢
回复:“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属于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证明资料。
质疑15: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分约定“最多扣(≥3)分。”,请问是什么意思?是最多扣3分吗?
回复:详见补遗1、补遗2。
质疑16:江湖传闻华兴和元丰已经搞定,是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7:弱弱地问一句,是重庆某兴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8:恭喜重庆SD和华兴!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19:听说已内定浙江江nan和上海jk了,是吗?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质疑20: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 (略) 为拟派 (略) 保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2)招标文件P6,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项和(2)项业绩条件:(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10(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
招标文件P41,单位业绩:(1)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投标人自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 1 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 10(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的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
请问: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请问必须是要投标人在业绩中承担项目管理和监理的工作内容才算合格的业绩,还是只要提供的联合体业绩中包含项目管理和监理的工作内容就可以得分?
(3)招标文件P44:
3、项目管理负责人(3 分)
(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另增加一项资格审查里面包含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中其他任意一项注册资格证书的得 1 分;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项目总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请问:此项为项目管理负责人加分,下面要求提供项目总负责有效的注册证书。此处是否为笔误?应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
(4)招标文件P44:
3、项目管理负责人(3 分)
(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参与过 1 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 10(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
请问:此处“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是指什么?若合同中已经明确其职务为项目管理负责人,是否不需要再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回复:(1)满足要求。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业绩中包含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内容即可。
(3)笔误,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
(4)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能明确体现、证明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职务,则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即可作为“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
质疑21:(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 (略) 为拟派 (略) 保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2)招标文件P6,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项和(2)项业绩条件:(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3(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
招标文件P39,单位业绩:(1)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投标人自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 1 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 3(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规模以合同为准)的得 2 分,此项最多得 6 分。
请问: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请问必须是要投标人在业绩中承担项目管理和监理的工作内容才算合格的业绩,还是只要提供的联合体业绩中包含项目管理和监理的工作内容就可以得分?
(3)招标文件P42:
3、项目管理负责人(3 分)
(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另增加一项资格审查里面包含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中其他任意一项注册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项目总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请问:此项为项目管理负责人加分,下面要求提供项目总负责有效的注册证书。此处是否为笔误?应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
(4)招标文件P42:
3、项目管理负责人(3 分)
(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参与过 1 个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3(含)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得 2 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
请问:此处“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是指什么?若合同中已经明确其职务为项目管理负责人,是否不需要再另行提供证明材料?
回复:(1)满足要求。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联合体业绩中包含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内容即可。
(3)笔误,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
(4)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能明确体现、证明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职务,则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即可作为“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
质疑22: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 (略) 为拟派 (略) 保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质疑23:现在疫情期间,为什么还要总监答辩,而且答辩还是明标评审?若招标人再派出业主评委,存在非常大的为某单位串通投标达到中标目的嫌疑。不信到时就看,业主代表是否为某特定单位串通,为其总监答辩 (略) 分分值打出异常高分,谋取中标!建议招标人取消总监答辩,明确不派出业主评委干扰正常评标。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暗标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24:请招标人明确是否有业主评委?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25: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请明确此项目评标委员会是否有业主代表?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26: (略) 分项目总监答辩,现疫情这样严重是保护重庆本地单位排斥外地单位!!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线上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
质疑27: (略) 分项目总监答辩,现疫情这样严重是保护重庆本地单位排斥外地单位!!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线上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
质疑28:商务加分项因疫 (略) 在地人员管控无法到场参加答辩,建议取消!!若不取消或不做修改请详细解释合理原因,不要用什么按招标文件执行来搪塞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线上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
质疑29:因疫 (略) 在地人员管控无法到场参加答辩,建议取消!!若不取消或不做修改请详细解释合理原因,不要用什么按招标文件执行来搪塞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线上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
质疑30:因疫 (略) 在地人员管控无法到场参加答辩,建议取消!!若不取消或不做修改请详细解释合理原因,不要用什么按招标文件执行来搪塞
回复:本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答辩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现行版本未能实现线上答辩功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遵 (略) 在地防疫政策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工作。
质疑31:业绩是联合体业绩满足要求吗?
回复:投标人可提供联合体业绩,但业绩需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质疑32:经过一晚上左脑与右脑的思想斗争,跟上个月提质疑那位兄弟一样,当我拿起这本招标文件的时候,我以为我们之间没有隔阂,烟都抽完了一包,虽然文采方面跟那位仁兄没办法比,但还是决定发这么一条无关紧要的质疑,协同创新区一直都楞个牛批迈?三个房建项目、四个市政项目打一个包,内容包得多奇妙、条件设得之丑陋,在现如今经济这么艰难的情况下还敢这样整,这是准备不让这个行业的勒些兄弟伙活下去了,区ZF直管单位真的不怕呗查吗?看到起嘛,先不点名,质疑一发出来,然后哪个单位中了这个标,市场上绝对有一堆堆单位要去投诉,查什么?怎么查?自然有 (略) 门会介入。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支持。
补遗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现修改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与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再取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补遗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2.1(3)投标报价得分(C)现修改为:“投标总报价(55分)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项目管理费报价+工程监理费报价)得55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 0.5 分,每减少1%扣 0.25 分,最多扣 3 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总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补遗3:招标文件“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页码P52)中要求“ (略) 分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现修改为: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补遗4:招标文 (略) 分之(八)承诺中增加第9条:“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补遗5: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 (略) 分评分标准 人员条件 3、项目管理负责人(3分)“(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另增加一项资格审查里面包含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中其他任意一项注册资格证书的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项目总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因笔误,现修改为:3、项目管理负责人(3分)
“(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基础上,另增加一项资格审查里面包含的注册执业资格类别中其他任意一项注册资格证书的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该项目管理负责人有效的注册证书(注:国家未开展注册工作的,投标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即可;注册证书不显示注册单位的,注册单位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说明:以上答疑、补遗作为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以本次变更后的为准。
招标人: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 (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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