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銮湾新城东孚西路中央绿轴绿化工程(设计)
马銮湾新城东孚西路中央绿轴绿化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工程名称 | 马銮湾 (略) 中央绿轴绿化工程(设计)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补充设计收费基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过程,详附件1-《马銮湾 (略) 中央绿轴绿化工程设计设计费计算审核表》。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定金、进度款”中内容修改如下: 1、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发票。 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 下述款项的支付需待财政资金到位或收到业主拨付的相应款项至发包人账户,再由设计联合体牵头人开据的正式合法的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最终费用以政府规定 (略) 门审定为准。 (1)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预付款,如需申请预付款,设计人需提交预付款保函。 (2)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3)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项目开工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70%,若施工图完成后因规划调整 (略) 门指令等特殊情况,导致项目未能实际开工的,款项支付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另行协商约定。 (4)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核后设计费总额的85%。(说明: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金额,按实调整设计费总额,在本期设计费支付时,应按照调整后的设计费总额对之前支付的设计费进行重新计算,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实调整和支付,支付不足的,在本期补足,超量支付的扣回)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设计费经政府规定 (略) 门结算审核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7%;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财政资金到位或收到业主拨付的相应款项至发包人账户,再由设计人开据的正式合法的有效发票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剩余3%设计费用。 三、本项目原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10时15分”,现修改为:“2022年6月30日10时45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厦门市政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6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6月14日 |
注:本纪要系招标 (略) 分,发各投标人、 (略) 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工程名称 | 马銮湾 (略) 中央绿轴绿化工程(设计)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补充设计收费基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过程,详附件1-《马銮湾 (略) 中央绿轴绿化工程设计设计费计算审核表》。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定金、进度款”中内容修改如下: 1、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发票。 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 下述款项的支付需待财政资金到位或收到业主拨付的相应款项至发包人账户,再由设计联合体牵头人开据的正式合法的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最终费用以政府规定 (略) 门审定为准。 (1)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预付款,如需申请预付款,设计人需提交预付款保函。 (2)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批准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3)施工图完成设计并获得批准,项目开工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70%,若施工图完成后因规划调整 (略) 门指令等特殊情况,导致项目未能实际开工的,款项支付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另行协商约定。 (4)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核后设计费总额的85%。(说明: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经批准的工程概算金额,按实调整设计费总额,在本期设计费支付时,应按照调整后的设计费总额对之前支付的设计费进行重新计算,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按实调整和支付,支付不足的,在本期补足,超量支付的扣回)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设计费经政府规定 (略) 门结算审核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97%;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财政资金到位或收到业主拨付的相应款项至发包人账户,再由设计人开据的正式合法的有效发票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剩余3%设计费用。 三、本项目原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10时15分”,现修改为:“2022年6月30日10时45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厦门市政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6月14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6月14日 |
注:本纪要系招标 (略) 分,发各投标人、 (略) 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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