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水利领域(成果审核复核技术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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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水利领域(成果审核复核技术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水利领域(成果审核复核技术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6-14 至 2022-06-20
撰写单位: 辽宁水利 (略)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水利领域(成果审核复核技术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水利领域(成果审核复核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投标保证金额度更正为 点击查看>> 元。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15日 09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确定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同时将以下材料发送招标代理邮箱存档: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方式)。3.供应商单位账户信息(开具发票信息)。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 (略) 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相关技术问 (略) 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防 (略)
地址: 沈阳和 (略) 5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水利 (略)
地址: 沈阳市和 (略) 5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屈炎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水利领域(成果审核复核技术服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6-14 至 2022-06-20
撰写单位: 辽宁水利 (略)
(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水利领域(成果审核复核技术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水利领域(成果审核复核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投标保证金额度更正为 点击查看>> 元。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15日 09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确定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同时将以下材料发送招标代理邮箱存档: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方式)。3.供应商单位账户信息(开具发票信息)。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 (略) 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相关技术问 (略) 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防 (略)
地址: 沈阳和 (略) 5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水利 (略)
地址: 沈阳市和 (略) 5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屈炎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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