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路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一)/答疑文件(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大件路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施工标段补遗文件(一)/答疑文件(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2-06-17 18:09信息来源: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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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1, 点击查看>>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 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中:“本项目施工图 (略) 有工程, (略) 面、下穿、桥涵、交通、绿化、市政配套等工程,其中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照明、给排水、通讯、电力和燃气等。” 修改为:“本项目施工图 (略) 有工程,主要包括全线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上跨桥、下穿隧道、人行天桥、交叉、交通及沿线设施、景观绿化等工程,市政配套还包括排水工程及迁改、电力、 (略) 工程等。”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增加: “ 点击查看>> 特别说明(7)公路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3.5.3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工程接收证书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或者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中:“计划工期:82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06-30 计划交工日期:2024-09-30” 修改为:“计划工期:80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07-15计划交工日期:2024-09-30”。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计划工期:823 日历天”; 修改为:“计划工期:808 日历天”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中:“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修改为:“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8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点击查看>> .00元,其中竞争性报价为 点击查看>> .89 元,非竞争性报价为 点击查看>> .11 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费 点击查看>> .82 元,专项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 点击查看>> .29 元,其他不可竞争费0.00 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 点击查看>> .77元,其中竞争性报价为 点击查看>> .48元,非竞争性报价为 点击查看>> .29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费 点击查看>> .77元,专项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 点击查看>> .52元,其他不可竞争费0.00元)。” 7、本项目以提供的最新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详见随补遗文件(一)同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文件;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4中:“具有1个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若单个业绩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外的专业且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交工 验收文件均不能体现各专业合同金额的,需提供能体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对 应金额的合同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 修改为:“具有1个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工程接收证书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或者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 (2).若单个业绩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外的专业且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交工 验收文件均不能体现各专业合同金额的,需提供能体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对 应金额的合同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 9、拟委任的安全总监、市政负责人的人员资历表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格式自拟),统一附入投标文件格式“九 其他资料”中,并在资历表后附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 (略) 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提供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在其投标单 (略) 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 10、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 “4.1.10 (1)不适用,修改为: (1)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渣)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 (略) 、临时便道、便桥、破碎场、拆除后材料需要临时堆放保管场地等,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合同条款规定办理及使用临时占地,并进行复垦,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进行报价,结算时中标人根据临时用地合同等相关文件及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但总价不得超过该项投标价,若超过该项投标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1、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1.10中:“本项目施工围挡、喷淋等措施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略) 在地建 (略) 门相关要求,同时严格依据《成都市施工围挡整治工导则》成都市“两拆一增”办公室(2019年6月)的要求,按A类围挡设置,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包干计取。” 修改为:“本项目施工围挡、喷淋等措施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略) 在地建 (略) 门相关要求,同时严格依据《成都市施工围挡整治工导则》成都市“两拆一增”办公室(2019年6月)的要求,按A类围挡设置,包括施工围挡搭设、周转、清洁(含多次)、因社会交通导改造成的多次移位、运输、拆除,围挡标准提升,围挡广告布置等超出定额规定的费用,打围施工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关于工地打围施工的相关要求和业主的统一标准。中标后按经审批的围挡施工方案实施,投标人投标时需踏勘现场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综合报价。结算时中标人根据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按实计算,但总价不得超过该项投标价,若超过该项投标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2、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点击查看>> .3中:“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造价咨询单位核准的市场价格确定。” 修改为:“电缆以电缆之家(http:/ 点击查看>> )2022年5月20日公布的同规格电线电缆税前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造价咨询单位核准的市场价格确定。” 13、B.项目合同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1注(2)中:“上述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若上述范围均没有的材料,不予调整。” 修改为:“电缆以电缆之家(http:/ 点击查看>> )公布的同规格电线电缆税前价,上述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若上述范围均没有的材料,不予调整。” 14、B.项目合同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1中:“ (略) 负责的前期工作(包括征地拆迁、管线改移、绿化迁移等)或采购工作延误影响、施工条件的限制、 (略) 或与其他工程接口协调以及根据第 点击查看>> 款的规定,导致的项目停、窝工费用以及由此为了保证各工区里程碑工期目标和/或本工程里程碑工期目标的实现而产生的赶工费用。” 修改为:“ (略) 负责的前期工作(包括征地拆迁等)或采购工作延误影响、施工条件的限制、 (略) 或与其他工程接口协调以及根据第 点击查看>> 款的规定,导致的项目停、窝工费用以及由此为了保证各工区里程碑工期目标和/或本工程里程碑工期目标的实现而产生的赶工费用。” 15、B.项目合同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中:“ 临时交通:临时交通组织方案应由承包人编制并提交公安 (略) 门审批通过后执行,对 (略) 会交通疏解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固定式交安设施、可移动式标志、临时标线、社会 (略) 及交通管理员、施工现场交通组织费、 包括封闭主道后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现场施工交通秩序人员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项目业主不再另行支付。” 修改为:“临时交通: (略) 会交通及周边居民通行而增加的隔离护栏、标识、标牌、信号灯、指示灯、锥筒、防撞桶、水马、闪爆灯、 (略) (略) 有临时交通设施,交通设施租赁或新购、固定或移动、进场后的使用、维护及各种原因损坏、多次更换、修补费用等,中标后按经业主、监理工 (略) 审批的交通疏解方案实施,投标人投标时需踏勘现场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综合报价。结算时中标人根据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按实计算,但总价不得超过该项的投标价,若超过该项投标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6、提供《 (略) 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设计答疑汇总》,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详见随补遗文件(一)同步上传的相关附件。 17、与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 (略) 代理机构:中科标禾 (略) 2022年6月17日 (略) 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 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一: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2.6 条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 (略) 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要求项目经理每具有1个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 (略) 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加4分,最高加4 分。”请明确项目经理具有的业绩认定时间。 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中“要求项目总工每具有1个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 (略) 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加2分,最高加4分。本项最高得4分。”请明确项目总工具有的业绩认定时间。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3条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中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相互任职或工作的。”根据成都市最新招标文件范本,不再将“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作为投标情形限制条件,请招标人删除此条。 回复一: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年限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项目总工业绩要求无年限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3条已修改,详见补遗文件。 提问二:1、招标文件P70约定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请问招标人: (略) 指的两位小数, (略) 下的两位小数,还是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即2.56%为0.0256,最终计取2.56%,还是0.03的偏差率。 2、招标文件P71约定的信用分自动获取的 (略) 行业的,还是市政行业的信用分。 3、请问招标人,现工程量清单还未公布,在补疑发布清单后,如对清单有疑问,是否仍可以提问? 4、900章的组价如用市政计价规范来组价,那么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表5.5的单价分析表是否可以采用市政计价规范的格式。 回复二:1.招标文件P70约定偏差率保留两位 (略) 下的两位小数; 2、招标文件P7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略) 行业; 3、以发布的清单为准,详见补遗文件; 4、以发布的清单为准,详见补遗文件。 提问三:1:市政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1个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2分。存在故意设置门槛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相关文件规定可设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分,其他人员不得设置业绩加分。建议取消市政负责人个人业绩得分。 2: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近3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每获 (略) 交通优质工程奖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材 (略) 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指哪类奖项?建议改为国家及行业颁发的国家级奖项均可加分。如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等。不得设置指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公布的目录以外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不得设置被同一法人控股限制的条款。建议取消此条款。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要求有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 (略) 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经理和总工个人业绩都需要2项,该条款设置要求不一致,且门槛太高,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1项个人业绩。 回复三:1.市政负责人设定符合标准招标文件模板要求和行业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 (略) 建设行业协会设立,属于国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目录内奖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3条已修改,详见补遗文件;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要求设定符合标准招标文件模板要求和行业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四:致成都 (略) : 我单位对“ (略) 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招标文件进行通读,有以下疑问,请答复: 1、招标文件P4页,信誉最低要求:“1.投标人应当已取 (略) 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施工类别信用等级(信用分),且在第一信封开标时其信用等级不为D级(信用分不低于60分)。”请问,若投标人 (略) 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施工类别信用等级,怎么认定? 2、请问,项目总工是否需要提供交安B证? 3、招标文件P10页1.3.2条,开工日期描述“计划开工日期:2022-06-30”在开标时间2022年7月5日之前,影响计划编制。请问,计划开工日期及交工日期是否需要顺延? 4、招标文件P19页3.5.2条,对财务状况的年份无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还需要填写及附入资料? 5、招标文件P21页5.1条,写明了开标地点。请问,是否需要投标人携带CA锁至现场开标? 6、招标文件P44页3.5.3条中第2项, (略) 填报业绩未列入“ (略)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应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交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请问,市政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是否附入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书即可? 7、招标文件P71页,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因素第3项“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与第1项评审因素“1.本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及管理措施(须含横道图)”冲突。请问,第3项评审因素还需要进行重复编写吗? 8、招标文件P71页,主要人员安全总监、市政负责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相应的表格填写。请问,该处内容如何体现? 9、招标文件P71页,主要人员安全总监、市政负责人未明确要求需要附入哪些资料,请给予明确。市政负责人的业绩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请给予明确。 10、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需要加盖单位造价人员印章? 11、招标文件P29页附录三,“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投标人同时具有下列2种类似业绩”。请问,该内容中完工日期是否指交工日期? 回复四:1.该信誉要求为本项目信誉最低要求,如 (略) 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施工类别信用等级,视为不满足本项目企业信誉最低要求; 2.项目总工无需提供交安B证; 3.计划开工日期及交工日期已修改,详见补遗文件; 4.本项目对投标人财务状况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填写不做要求; 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6. (略) 填报业绩未列入“ (略)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应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交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市政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详见补遗文件修改内容。 7.招标文件P71页,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因素第3项“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与第1项评审因素“1.本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及管理措施(须含横道图)”不冲突。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8.安全总监、市政负责人资历表填写到投标文件格式中“九 其他资料”中,具体填报格式及要求详见补遗文件。 9.详见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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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2-06-17 18:09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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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1, 点击查看>>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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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 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中:“本项目施工图 (略) 有工程, (略) 面、下穿、桥涵、交通、绿化、市政配套等工程,其中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照明、给排水、通讯、电力和燃气等。” 修改为:“本项目施工图 (略) 有工程,主要包括全线的临时工程、路基、路面、上跨桥、下穿隧道、人行天桥、交叉、交通及沿线设施、景观绿化等工程,市政配套还包括排水工程及迁改、电力、 (略) 工程等。”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增加: “ 点击查看>> 特别说明(7)公路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3.5.3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工程接收证书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或者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中:“计划工期:82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06-30 计划交工日期:2024-09-30” 修改为:“计划工期:80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07-15计划交工日期:2024-09-30”。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计划工期:823 日历天”; 修改为:“计划工期:808 日历天”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中:“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修改为:“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8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点击查看>> .00元,其中竞争性报价为 点击查看>> .89 元,非竞争性报价为 点击查看>> .11 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费 点击查看>> .82 元,专项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 点击查看>> .29 元,其他不可竞争费0.00 元)。”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 点击查看>> .77元,其中竞争性报价为 点击查看>> .48元,非竞争性报价为 点击查看>> .29元(其中包含安全生产费 点击查看>> .77元,专项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 点击查看>> .52元,其他不可竞争费0.00元)。” 7、本项目以提供的最新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详见随补遗文件(一)同步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文件;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4中:“具有1个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若单个业绩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外的专业且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交工 验收文件均不能体现各专业合同金额的,需提供能体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对 应金额的合同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 修改为:“具有1个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工程接收证书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或者项目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 (2).若单个业绩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以外的专业且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交工 验收文件均不能体现各专业合同金额的,需提供能体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对 应金额的合同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 9、拟委任的安全总监、市政负责人的人员资历表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格式自拟),统一附入投标文件格式“九 其他资料”中,并在资历表后附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 (略) 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业绩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提供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在其投标单 (略) 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 10、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 “4.1.10 (1)不适用,修改为: (1)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渣)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 (略) 、临时便道、便桥、破碎场、拆除后材料需要临时堆放保管场地等,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合同条款规定办理及使用临时占地,并进行复垦,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进行报价,结算时中标人根据临时用地合同等相关文件及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但总价不得超过该项投标价,若超过该项投标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1、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1.10中:“本项目施工围挡、喷淋等措施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略) 在地建 (略) 门相关要求,同时严格依据《成都市施工围挡整治工导则》成都市“两拆一增”办公室(2019年6月)的要求,按A类围挡设置,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包干计取。” 修改为:“本项目施工围挡、喷淋等措施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略) 在地建 (略) 门相关要求,同时严格依据《成都市施工围挡整治工导则》成都市“两拆一增”办公室(2019年6月)的要求,按A类围挡设置,包括施工围挡搭设、周转、清洁(含多次)、因社会交通导改造成的多次移位、运输、拆除,围挡标准提升,围挡广告布置等超出定额规定的费用,打围施工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关于工地打围施工的相关要求和业主的统一标准。中标后按经审批的围挡施工方案实施,投标人投标时需踏勘现场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综合报价。结算时中标人根据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按实计算,但总价不得超过该项投标价,若超过该项投标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2、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点击查看>> .3中:“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造价咨询单位核准的市场价格确定。” 修改为:“电缆以电缆之家(http:/ 点击查看>> )2022年5月20日公布的同规格电线电缆税前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造价咨询单位核准的市场价格确定。” 13、B.项目合同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1注(2)中:“上述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若上述范围均没有的材料,不予调整。” 修改为:“电缆以电缆之家(http:/ 点击查看>> )公布的同规格电线电缆税前价,上述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若上述范围均没有的材料,不予调整。” 14、B.项目合同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1中:“ (略) 负责的前期工作(包括征地拆迁、管线改移、绿化迁移等)或采购工作延误影响、施工条件的限制、 (略) 或与其他工程接口协调以及根据第 点击查看>> 款的规定,导致的项目停、窝工费用以及由此为了保证各工区里程碑工期目标和/或本工程里程碑工期目标的实现而产生的赶工费用。” 修改为:“ (略) 负责的前期工作(包括征地拆迁等)或采购工作延误影响、施工条件的限制、 (略) 或与其他工程接口协调以及根据第 点击查看>> 款的规定,导致的项目停、窝工费用以及由此为了保证各工区里程碑工期目标和/或本工程里程碑工期目标的实现而产生的赶工费用。” 15、B.项目合同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中:“ 临时交通:临时交通组织方案应由承包人编制并提交公安 (略) 门审批通过后执行,对 (略) 会交通疏解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固定式交安设施、可移动式标志、临时标线、社会 (略) 及交通管理员、施工现场交通组织费、 包括封闭主道后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维护现场施工交通秩序人员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项目业主不再另行支付。” 修改为:“临时交通: (略) 会交通及周边居民通行而增加的隔离护栏、标识、标牌、信号灯、指示灯、锥筒、防撞桶、水马、闪爆灯、 (略) (略) 有临时交通设施,交通设施租赁或新购、固定或移动、进场后的使用、维护及各种原因损坏、多次更换、修补费用等,中标后按经业主、监理工 (略) 审批的交通疏解方案实施,投标人投标时需踏勘现场并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综合报价。结算时中标人根据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按实计算,但总价不得超过该项的投标价,若超过该项投标价,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 16、提供《 (略) 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设计答疑汇总》,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详见随补遗文件(一)同步上传的相关附件。 17、与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 (略) 代理机构:中科标禾 (略) 2022年6月17日 (略) 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 施工标段 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一: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2.6 条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有1个已完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 (略) 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要求项目经理每具有1个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 (略) 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加4分,最高加4 分。”请明确项目经理具有的业绩认定时间。 2、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中“要求项目总工每具有1个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 (略) 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加2分,最高加4分。本项最高得4分。”请明确项目总工具有的业绩认定时间。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3条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中 “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相互任职或工作的。”根据成都市最新招标文件范本,不再将“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作为投标情形限制条件,请招标人删除此条。 回复一: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年限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项目总工业绩要求无年限要求,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3条已修改,详见补遗文件。 提问二:1、招标文件P70约定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请问招标人: (略) 指的两位小数, (略) 下的两位小数,还是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即2.56%为0.0256,最终计取2.56%,还是0.03的偏差率。 2、招标文件P71约定的信用分自动获取的 (略) 行业的,还是市政行业的信用分。 3、请问招标人,现工程量清单还未公布,在补疑发布清单后,如对清单有疑问,是否仍可以提问? 4、900章的组价如用市政计价规范来组价,那么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表5.5的单价分析表是否可以采用市政计价规范的格式。 回复二:1.招标文件P70约定偏差率保留两位 (略) 下的两位小数; 2、招标文件P7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略) 行业; 3、以发布的清单为准,详见补遗文件; 4、以发布的清单为准,详见补遗文件。 提问三:1:市政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具有1个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类似业绩加1分,最高加2分。本项最高得2分。存在故意设置门槛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相关文件规定可设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分,其他人员不得设置业绩加分。建议取消市政负责人个人业绩得分。 2: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近3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至今)每获 (略) 交通优质工程奖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需提供获奖证明材 (略) 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指哪类奖项?建议改为国家及行业颁发的国家级奖项均可加分。如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等。不得设置指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不得设定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公布的目录以外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关系,(1)被同一法人间接或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限制潜在投标人,四川省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不得设置被同一法人控股限制的条款。建议取消此条款。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要求有已完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00 (略) 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经理和总工个人业绩都需要2项,该条款设置要求不一致,且门槛太高,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1项个人业绩。 回复三:1.市政负责人设定符合标准招标文件模板要求和行业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 (略) 建设行业协会设立,属于国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目录内奖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3条已修改,详见补遗文件;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要求设定符合标准招标文件模板要求和行业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四:致成都 (略) : 我单位对“ (略) 节点快速化改造(6个涉铁节点)工程”招标文件进行通读,有以下疑问,请答复: 1、招标文件P4页,信誉最低要求:“1.投标人应当已取 (略) 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施工类别信用等级(信用分),且在第一信封开标时其信用等级不为D级(信用分不低于60分)。”请问,若投标人 (略) 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施工类别信用等级,怎么认定? 2、请问,项目总工是否需要提供交安B证? 3、招标文件P10页1.3.2条,开工日期描述“计划开工日期:2022-06-30”在开标时间2022年7月5日之前,影响计划编制。请问,计划开工日期及交工日期是否需要顺延? 4、招标文件P19页3.5.2条,对财务状况的年份无要求。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还需要填写及附入资料? 5、招标文件P21页5.1条,写明了开标地点。请问,是否需要投标人携带CA锁至现场开标? 6、招标文件P44页3.5.3条中第2项, (略) 填报业绩未列入“ (略)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应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交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请问,市政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是否附入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书即可? 7、招标文件P71页,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因素第3项“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与第1项评审因素“1.本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及管理措施(须含横道图)”冲突。请问,第3项评审因素还需要进行重复编写吗? 8、招标文件P71页,主要人员安全总监、市政负责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相应的表格填写。请问,该处内容如何体现? 9、招标文件P71页,主要人员安全总监、市政负责人未明确要求需要附入哪些资料,请给予明确。市政负责人的业绩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请给予明确。 10、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中,“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需要加盖单位造价人员印章? 11、招标文件P29页附录三,“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投标人同时具有下列2种类似业绩”。请问,该内容中完工日期是否指交工日期? 回复四:1.该信誉要求为本项目信誉最低要求,如 (略) 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施工类别信用等级,视为不满足本项目企业信誉最低要求; 2.项目总工无需提供交安B证; 3.计划开工日期及交工日期已修改,详见补遗文件; 4.本项目对投标人财务状况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填写不做要求; 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6. (略) 填报业绩未列入“ (略)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应附合同协议书和项目交工验收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市政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详见补遗文件修改内容。 7.招标文件P71页,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因素第3项“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与第1项评审因素“1.本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及管理措施(须含横道图)”不冲突。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8.安全总监、市政负责人资历表填写到投标文件格式中“九 其他资料”中,具体填报格式及要求详见补遗文件。 9.详见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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