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食品及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项目更正公告
食用农产品、食品及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
食用农产品、食品及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食用农产品、食品及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2. (略) :YY 点击查看>>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点击查看>> 条”内容:(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A.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第五章价格评审)。
B. (略) 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在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
①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②货物由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略) 或者注册商标;
③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附后);
④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C.根据《工 (略) 、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规定的标准划分,本项目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①本项目适用于工业划分标准:“(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点击查看>>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正为: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A.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B. (略) 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在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
①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②货物由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略) 或者注册商标;
③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附后);
④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C.根据《工 (略) 、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规定的标准划分,本项目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①本项目适用于工业划分标准:“(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此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辑,故开标时间不变。特此说明,其余内容均不变。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市 (略)
地址:玉溪市 (略) (略)
联系人:李军森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玉洋 (略)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 (略)
日期: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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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食用农产品、食品及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项目
2. (略) :YY 点击查看>>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点击查看>> 条”内容:(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A.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第五章价格评审)。
B. (略) 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在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
①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②货物由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略) 或者注册商标;
③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附后);
④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C.根据《工 (略) 、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规定的标准划分,本项目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①本项目适用于工业划分标准:“(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点击查看>>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正为: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A.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B. (略) 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在评审中给予6%的扣除:
①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②货物由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略) 或者注册商标;
③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附后);
④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C.根据《工 (略) 、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规定的标准划分,本项目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①本项目适用于工业划分标准:“(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此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辑,故开标时间不变。特此说明,其余内容均不变。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市 (略)
地址:玉溪市 (略) (略)
联系人:李军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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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玉洋 (略)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玉江大道右冯新村 (略)
日期: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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