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学校柏溪校区EPC总承包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星光学校柏溪校区EPC总承包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略) 柏溪校区EPC总承包工程补遗(四)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柏溪校区EPC总承包工程”补遗(四)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调整:
(一)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修改为: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划建设18 班小学及30班中学。
(二)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修改为: 点击查看>>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修改为: 点击查看>> 万元。
(三)工期要求修改如下:
1、总工期调整为63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R设计工期调整为: 90日历天,其中土建施工图设计需在60天内完成技术审查,其他专业施工图设计需在90天内完成技术审查。
R施工工期调整为:546日历天;
R节点工期要求调整为:完工考核时间:本项目须于2024年3月30日完工移交。
2、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调整为:2022年8月1日。具体设计工作开始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调整为:2022年10月1日
考核完工移交日期调整为:2024年3月30日。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第(5)条修改为:(5)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6.1、6.2修改如下:
R选项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
6.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有效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1)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为注册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 (略) 手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 (略) 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6.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6.2.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到岗后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6.2.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2.3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其他要求: “7.1设计负责人”7.1.2修改如下:
7.1.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此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其他要求:“7.2施工负责人” 7.2.1、7.2.2修改如下:
7.2.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有效的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1)拟派施工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 (略) 手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 (略) 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7.2.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施工负责人的其它承诺要求: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7~30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施工负责人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 (略) 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4)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特别说明:修改如下
(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 (略) 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业绩不限定为投标单位的个人业绩。
(4)本 (略) 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略) 门在编证明。
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 (略) ( (略) )、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 (略) 保 (略) 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本工程招标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37806 点击查看>>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2)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调整为 点击查看>> .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74010000.00元。
(3)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按2022年第4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信息价执行。本招标文件内其他相应条款统一按本次补遗通知要求修改。
(4)材料和设备:a、按2022年第5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 (略) 商信息价)执行。本招标文件内其他相应条款统一按本次补遗通知要求修改。
(5)关于余方弃置增加约定如下:
根据相关会议纪要 (略) 门意见,本项目符合填料要求的建筑弃土, (略) 网项目建设进度安排的情况下,可将弃土外运至花沟渣场。工程量按实收方。
(六)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修改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竣工结算金额及施工图设计费均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对应投资的95%,且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土石方及支挡结构)的竣工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按规划验收的建筑面积以6500元/m2计算的总金额, (略) 分由承包人承担。具体结算原则详见专用合同条件 点击查看>> 竣工结算条款。本招标文件内其他相应条款统一按本次补遗通知要求修改。
(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名盖章要求”修改为:投标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编制而成。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点击查看>> “异议及投诉”第2条修改为:
2.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略) 理办法》(七部 (略) ( (略) 门201 (略) 令修正))、《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投 (略) 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 (略) )等法 (略) 理投诉。
(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点击查看>> “其他”新增第8条:8、特别说明2: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应按两江新区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和招标人在线考勤系统(人脸识别)要求。
(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修改为: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拒不提供或者不按时提供低价风险担保(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违反本章第9.2款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7.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第(3)条修改为:
(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十二)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3“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修改为: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十三)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5“ (略) (略) 分评审标准- (略) 分的格式”删除,不再对投标函的格式进行评审。
(十四)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5“ (略) (略) 分评审标准- (略) 分的签名盖章”修改为:
(略) 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 (略) 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十五)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作以下修改:
A-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A-3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如有)。
A-4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如有)。
A-5投标人的专业设备材料供货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如有)。
A-6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A-7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A-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A- (略) 分的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此条款删除,该条内容不再作为《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条款。
(十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2新增“五、设计要求”:
五、设计要求:设计人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人完成的设计成果经审查,必 (略)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要求。
(1)设计人必须认真核定各阶段图纸面积,确保各阶段面积与竣工图面积一致。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5)在设计人后期设计服务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对“设计内容”中所含的各项设计进行变更或补充设计时,设计人不再收取费用。在整个设计阶段以及后期设计服务阶段,设计人应指派专员与发包人进行往返资料传递。
(6)设计人出具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等须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私自出具
(十七)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承诺”第1、2、4条作以下修改:
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5)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2.1我司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到岗后不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2我司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3我司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拟派施工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为保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7~30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 (略) 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 (略)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施工负责人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施工负责人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 (略) 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施工负责人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4、我司在 (略) 分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 (略) 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本项目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内约定的调差系数由“±7%”调整为“±5%”。
三、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已完成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初步设计图纸及地勘资料以本次随补疑通知发布的为准。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7月6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一并更改并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五、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补遗为准。
招标人: (略)
重庆渝高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道尔敦 (略)
2022年6月20日
(略) 柏溪校区EPC总承包工程补遗(四)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略) 柏溪校区EPC总承包工程”补遗(四)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调整:
(一)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修改为: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计划建设18 班小学及30班中学。
(二)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修改为: 点击查看>>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修改为: 点击查看>> 万元。
(三)工期要求修改如下:
1、总工期调整为63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R设计工期调整为: 90日历天,其中土建施工图设计需在60天内完成技术审查,其他专业施工图设计需在90天内完成技术审查。
R施工工期调整为:546日历天;
R节点工期要求调整为:完工考核时间:本项目须于2024年3月30日完工移交。
2、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调整为:2022年8月1日。具体设计工作开始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调整为:2022年10月1日
考核完工移交日期调整为:2024年3月30日。
(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第(5)条修改为:(5)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6.1、6.2修改如下:
R选项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的应同时满足相应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要求);
6.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有效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1)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为注册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 (略) 手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 (略) 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6.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6.2.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到岗后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6.2.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2.3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其他要求: “7.1设计负责人”7.1.2修改如下:
7.1.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此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其他要求:“7.2施工负责人” 7.2.1、7.2.2修改如下:
7.2.1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有效的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注:(1)拟派施工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 (略) 手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 (略) 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
7.2.2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施工负责人的其它承诺要求: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
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7~30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施工负责人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 (略) 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4)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以上承诺同时作为合同的附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特别说明:修改如下
(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 (略) 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业绩不限定为投标单位的个人业绩。
(4)本 (略) 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略) 门在编证明。
②投标文件中对养老保险的要求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 (略) ( (略) )、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 (略) 保 (略) 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五)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本工程招标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37806 点击查看>>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2)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调整为 点击查看>> .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374010000.00元。
(3)人工单价的确定原则:按2022年第4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人工信息价执行。本招标文件内其他相应条款统一按本次补遗通知要求修改。
(4)材料和设备:a、按2022年第5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 (略) 商信息价)执行。本招标文件内其他相应条款统一按本次补遗通知要求修改。
(5)关于余方弃置增加约定如下:
根据相关会议纪要 (略) 门意见,本项目符合填料要求的建筑弃土, (略) 网项目建设进度安排的情况下,可将弃土外运至花沟渣场。工程量按实收方。
(六)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修改为: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竣工结算金额及施工图设计费均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对应投资的95%,且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土石方及支挡结构)的竣工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按规划验收的建筑面积以6500元/m2计算的总金额, (略) 分由承包人承担。具体结算原则详见专用合同条件 点击查看>> 竣工结算条款。本招标文件内其他相应条款统一按本次补遗通知要求修改。
(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名盖章要求”修改为:投标文件应使用专用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庆版)”编制而成。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点击查看>> “异议及投诉”第2条修改为:
2. (略) 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略) 理办法》(七部 (略) ( (略) 门201 (略) 令修正))、《关于印发<重庆市招标投 (略) 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渝公管发〔2021〕 (略) )等法 (略) 理投诉。
(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点击查看>> “其他”新增第8条:8、特别说明2: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应按两江新区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和招标人在线考勤系统(人脸识别)要求。
(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修改为: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或拟中标人)拒不提供或者不按时提供低价风险担保(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违反本章第9.2款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7.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第(3)条修改为:
(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十二)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3“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修改为: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联合体成员单位签名(或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略) 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十三)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5“ (略) (略) 分评审标准- (略) 分的格式”删除,不再对投标函的格式进行评审。
(十四)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5“ (略) (略) 分评审标准- (略) 分的签名盖章”修改为:
(略) 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 (略) 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十五)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作以下修改:
A-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A-3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如有)。
A-4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如有)。
A-5投标人的专业设备材料供货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如有)。
A-6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A-7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A-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A- (略) 分的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此条款删除,该条内容不再作为《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的条款。
(十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2新增“五、设计要求”:
五、设计要求:设计人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人完成的设计成果经审查,必 (略)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要求。
(1)设计人必须认真核定各阶段图纸面积,确保各阶段面积与竣工图面积一致。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为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
(5)在设计人后期设计服务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对“设计内容”中所含的各项设计进行变更或补充设计时,设计人不再收取费用。在整个设计阶段以及后期设计服务阶段,设计人应指派专员与发包人进行往返资料传递。
(6)设计人出具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等须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私自出具
(十七)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承诺”第1、2、4条作以下修改:
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5)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2.1我司承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到岗后不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2我司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设计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设计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3我司承诺拟派施工负责人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1)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负责人一致,并满足办理相关手续的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 (略) 罚并上 (略) 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拟派施工负责人未被重庆市市级有 (略) 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为保证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7~30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 (略) 拟派施工负责人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 (略)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施工负责人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施工负责人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 (略) 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施工负责人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4、我司在 (略) 分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 (略) 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本项目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内约定的调差系数由“±7%”调整为“±5%”。
三、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已完成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初步设计图纸及地勘资料以本次随补疑通知发布的为准。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7月6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一并更改并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五、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发布的补遗为准。
招标人: (略)
重庆渝高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道尔敦 (略)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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