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发展和改革局防疫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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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市发展和改革局防疫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 (略) 防疫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6-22 至 2022-06-24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新民市 (略) 防疫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 (略) 防疫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1、合同履行期限更改为:合同签订后3日内供货(具体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及条件更改为:货物交付完成,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全额货款,需提供正规发票。
3、1:20采样管、鞋套、橡胶外科手套、医用外科口罩 参数调整,详见采购文件
4、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06月28日 10:00
5、请重新下载新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2日 16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电子(u盘)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 (略) 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 (略)
地址: 新民市辽 (略) (略)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前 (略)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阳阳、李艳双
电话: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 (略) 防疫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6-22 至 2022-06-24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新民市 (略) 防疫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市 (略) 防疫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1、合同履行期限更改为:合同签订后3日内供货(具体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及条件更改为:货物交付完成,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全额货款,需提供正规发票。
3、1:20采样管、鞋套、橡胶外科手套、医用外科口罩 参数调整,详见采购文件
4、开标时间更改为:2022年06月28日 10:00
5、请重新下载新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2日 16时4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电子文件和电子(u盘)文件的一致性,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 (略) 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 (略)
地址: 新民市辽 (略) (略)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前 (略)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阳阳、李艳双
电话: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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