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中医院迁建--新院区心内科监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顺义区中医院迁建--新院区心内科监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迁建--新院区心内科监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 (略)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23日14: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6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点击查看>> -8020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 (略) 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 点击查看>> -802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迁建--新院区心内科监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6-21 15:30 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方式更正为:
(1)合同盖章、签字,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医疗设备,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具体支付时间以 (略) 批复为准。
(2)A.卖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的足额发票;
B.卖方应保证货物按约到货;
C.卖方在首次提交发票的同时,向买方提交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1年无息返还),具体比例在合同中约定。
(3)卖方提供的医疗设备到货时应 (略) 家质量保证承诺书,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为自验收日起满12个月。
(4)余款30%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 (略) 批复为准。
支付条件为:卖方按照合同要求,负责医疗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更正日期:2022-06-23 12:5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
除上述媒介外,本项目相关信息不在 (略) 、论坛、报刊、杂志等媒介发布,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 (略)
地址:北 (略) (略)
联系方式:汪老师,01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 (略) 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
联系方式:肖锐,010- 点击查看>> -8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锐
电 话: 010- 点击查看>> -802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迁建--新院区心内科监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 (略)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23日14: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6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点击查看>> -8020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 (略) 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 点击查看>> -802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迁建--新院区心内科监护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6-21 15:30 地址:http:/ 点击查看>>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合同付款方式更正为:
(1)合同盖章、签字,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医疗设备,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具体支付时间以 (略) 批复为准。
(2)A.卖方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的足额发票;
B.卖方应保证货物按约到货;
C.卖方在首次提交发票的同时,向买方提交相当于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1年无息返还),具体比例在合同中约定。
(3)卖方提供的医疗设备到货时应 (略) 家质量保证承诺书,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为自验收日起满12个月。
(4)余款30%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 (略) 批复为准。
支付条件为:卖方按照合同要求,负责医疗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更正日期:2022-06-23 12:5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
除上述媒介外,本项目相关信息不在 (略) 、论坛、报刊、杂志等媒介发布,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 (略)
地址:北 (略) (略)
联系方式:汪老师,01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 (略) 朗琴国际A座18B层18B01A室
联系方式:肖锐,010- 点击查看>> -8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锐
电 话: 010- 点击查看>> -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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