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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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6-28 至 2022-07-0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06-28 08:30至2022-07-05 8:30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7日 17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 (略) 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
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 (略) 客服“400-128-8588”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标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 @@@ 26.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 (略) ”+“投标人名称”+“ (略) ”(如:JH22- 点击查看>> - (略) 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略) 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标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标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 (略) 门批准后, (略) 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6.疫情期间 (略) 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4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标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8.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 点击查看>> “腾讯会议”APP,输入“ (略) ”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 (略)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第 点击查看>>
9.供应商如采取纸质保函递交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邮寄至辽宁 (略) (辽宁省海城市海州区碧丽 (略) 门市)并电话确认(纸质保函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10.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1.投标人需携带证件原件: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一切证件均无需携带原件,但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需递交一份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的一致性,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 (略) 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 (略)
地址: (略) (略) 2号现代城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0412-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莲花 (略) 门市
联系方式: 0412-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秀娟
电话: 0412-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6-28 至 2022-07-05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06-28 08:30至2022-07-05 8:30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7日 17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 (略) 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
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 (略) 客服“400-128-8588”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标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 @@@ 26.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 (略) ”+“投标人名称”+“ (略) ”(如:JH22- 点击查看>> - (略) 0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略) 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标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标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 (略) 门批准后, (略) 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6.疫情期间 (略) 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4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标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8.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 点击查看>> “腾讯会议”APP,输入“ (略) ”参加开标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修改为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 (略)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第 点击查看>>
9.供应商如采取纸质保函递交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邮寄至辽宁 (略) (辽宁省海城市海州区碧丽 (略) 门市)并电话确认(纸质保函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到付。
10.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1.投标人需携带证件原件: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实际情况,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一切证件均无需携带原件,但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需递交一份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附于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靠并保证和原件的一致性,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的相关原件进行后期查验,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按相 (略) 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鞍山 (略)
地址: (略) (略) 2号现代城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0412-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莲花 (略) 门市
联系方式: 0412-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秀娟
电话: 0412-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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