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爬越黄河北岸大堤补救措施工程更正公告
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爬越黄河北岸大堤补救措施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 (略)
1.1、项目名称: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爬越黄河北岸大堤补救措施工程;
1.2、 (略) :HXJD-PY-2022-002。
二、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招标公告于2022年06月24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三、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3.1、第一标段:原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或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或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或以上资质”
3.1、原招标公告“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2、第一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2.2.2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2.2.2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19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3、第二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22年 07 月 15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3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22年 07 月 19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3.4、第一标段:因工程量清单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注:本更正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以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有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四、发布更正公告的媒介
本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上公开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 (略) 范 (略)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93-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代理机构:河南省鸿鑫 (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濮阳市 (略) (略) 交叉口
一、项目名 (略)
1.1、项目名称: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爬越黄河北岸大堤补救措施工程;
1.2、 (略) :HXJD-PY-2022-002。
二、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招标公告于2022年06月24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三、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3.1、第一标段:原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或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或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或以上资质”
3.1、原招标公告“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2、第一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2.2.2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2.2.2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19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3、第二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22年 07 月 15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3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22年 07 月 19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3.4、第一标段:因工程量清单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注:本更正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以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看有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四、发布更正公告的媒介
本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上公开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 (略) 范 (略)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93-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略)
代理机构:河南省鸿鑫 (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濮阳市 (略) (略) 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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