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Ⅲ标墙头镇的澄清修改公告-2022-07-0116:56:05
关于象山县中心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Ⅲ标墙头镇的澄清修改公告-2022-07-0116:56:05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略) )
(略) :22GC 点击查看>>
补遗书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补遗书中的下列内容,对《 (略) 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Ⅲ标墙头镇施工招标文件》作出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P32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投标合理报价范围”:
1.招标控制价等于 点击查看>> 万元。
2.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为: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万元 ,合理浮动范围为:-8.5%~-13%(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各专业工程合理范围详见下表:
专业工程名称 | 评审控制价 (万元) | 合理范围下限 | 合理范围上限 |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
市政工程 | -10% | -6% | |||
绿化工程 | -20% | -15% |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投标合理报价范围”:
1.招标控制价等于 点击查看>> 万元。
2.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为: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万元 ,合理浮动范围为:-8.5%~- 点击查看>> %(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各专业工程合理范围详见下表:
专业工程名称 | 评审控制价 (万元) | 合理范围下限 | 合理范围上限 |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
景观工程 | -13% | -6% | |||
市政工程 | -10% | -6% | |||
绿化工程 | -20% | -15% |
二、原招标文件P33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评标基准价计算”:(2)浮动率A的确定:在宣布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除商务标得分外)结果后,在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人公开进行,在(-8.5%、-9%、-9.5%、-10%、- 点击查看>> %、-11%、- 点击查看>> %、-12%、- 点击查看>> %、-13%)10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3个值,算术平均后作为浮动率A。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评标基准价计算”:
(2)浮动率A的确定:在宣布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除商务标得分外)结果后,在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人公开进行,在(-8.5%、-9%、-9.5%、-10%、- 点击查看>> %、-11%、- 点击查看>> %、-12%、- 点击查看>> %、-13%、- 点击查看>> %)11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3个值,算术平均后作为浮动率A。
三、原招标文件P11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总报价表
子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合理报价范围 | 浮动率(%) | 报价小计 | 备注 |
市政工程 | 下浮6%~下浮10% (含本数) | A:元 | |||
绿化工程 | 下浮15%~下浮20% (含本数) | B:元 | |||
投标评审价 小计(A+B) | 下浮8.5%~下浮13% (含本数) | 元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 点击查看>> 元 | |||
投标报价合计(A+B) | |||||
投标报价合计(元)大写 |
注:1.投标报价 (略) 填报的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8.5%- 13%)(含本数)。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总报价表
子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合理报价范围 | 浮动率(%) | 报价小计 | 备注 |
景观工程 | 下浮6%~下浮13% (含本数) | A: 元 | |||
市政工程 | 下浮6%~下浮10% (含本数) | B: 元 | |||
绿化工程 | 下浮15%~下浮20% (含本数) | C: 元 | |||
投标评审价 小计(A+B+C) | 下浮8.5%~下浮 点击查看>> % (含本数) | 元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 点击查看>> 元 | |||
投标报价合计(A+B+C) | |||||
投标报价合计(元)大写 |
注:1.投标报价 (略) 填报的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8.5%- 点击查看>> %)(含本数)。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7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7月19日14时00分。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电子招标文件版本“ (略) 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Ⅲ标墙头镇[1.0]”不变,澄清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象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 (略)
(略) 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管办
2022年7月1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略) )
(略) :22GC 点击查看>>
补遗书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补遗书中的下列内容,对《 (略) 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Ⅲ标墙头镇施工招标文件》作出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P32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投标合理报价范围”:
1.招标控制价等于 点击查看>> 万元。
2.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为: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万元 ,合理浮动范围为:-8.5%~-13%(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各专业工程合理范围详见下表:
专业工程名称 | 评审控制价 (万元) | 合理范围下限 | 合理范围上限 |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
市政工程 | -10% | -6% | |||
绿化工程 | -20% | -15% |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投标合理报价范围”:
1.招标控制价等于 点击查看>> 万元。
2.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为: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万元 ,合理浮动范围为:-8.5%~- 点击查看>> %(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各专业工程合理范围详见下表:
专业工程名称 | 评审控制价 (万元) | 合理范围下限 | 合理范围上限 |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浮动率 | 金额 (万元) | ||
景观工程 | -13% | -6% | |||
市政工程 | -10% | -6% | |||
绿化工程 | -20% | -15% |
二、原招标文件P33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评标基准价计算”:(2)浮动率A的确定:在宣布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除商务标得分外)结果后,在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人公开进行,在(-8.5%、-9%、-9.5%、-10%、- 点击查看>> %、-11%、- 点击查看>> %、-12%、- 点击查看>> %、-13%)10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3个值,算术平均后作为浮动率A。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商务标得分计算表中“评标基准价计算”:
(2)浮动率A的确定:在宣布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除商务标得分外)结果后,在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人公开进行,在(-8.5%、-9%、-9.5%、-10%、- 点击查看>> %、-11%、- 点击查看>> %、-12%、- 点击查看>> %、-13%、- 点击查看>> %)11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3个值,算术平均后作为浮动率A。
三、原招标文件P11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总报价表
子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合理报价范围 | 浮动率(%) | 报价小计 | 备注 |
市政工程 | 下浮6%~下浮10% (含本数) | A:元 | |||
绿化工程 | 下浮15%~下浮20% (含本数) | B:元 | |||
投标评审价 小计(A+B) | 下浮8.5%~下浮13% (含本数) | 元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 点击查看>> 元 | |||
投标报价合计(A+B) | |||||
投标报价合计(元)大写 |
注:1.投标报价 (略) 填报的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8.5%- 13%)(含本数)。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总报价表
子目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合理报价范围 | 浮动率(%) | 报价小计 | 备注 |
景观工程 | 下浮6%~下浮13% (含本数) | A: 元 | |||
市政工程 | 下浮6%~下浮10% (含本数) | B: 元 | |||
绿化工程 | 下浮15%~下浮20% (含本数) | C: 元 | |||
投标评审价 小计(A+B+C) | 下浮8.5%~下浮 点击查看>> % (含本数) | 元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注: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 点击查看>> 元 | |||
投标报价合计(A+B+C) | |||||
投标报价合计(元)大写 |
注:1.投标报价 (略) 填报的价格保持一致;
2.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8.5%- 点击查看>> %)(含本数)。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7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7月19日14时00分。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电子招标文件版本“ (略) 城区环城绿道二期工程—Ⅲ标墙头镇[1.0]”不变,澄清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象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 (略)
(略) 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管办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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