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岐河大化县羌圩乡段治理二期工程(招标编号:E4512002876001988001001)招标控制价、主要考核单价及招标文件的更改公告(一)(100,000元)
广西灵岐河大化县羌圩乡段治理二期工程(招标编号:E4512002876001988001001)招标控制价、主要考核单价及招标文件的更改公告(一)(100,000元)
(略)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024,89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2019新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 广西灵岐河大化县羌圩乡段治理二期工程( (略) :E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的招标控制价及主要考核单价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零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零 点击查看>> 分(¥ 点击查看>> .09); 2、主要考核单价如下:
二、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负责人资信、能力 :“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得15分。 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的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得15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复印件) 备注:近五年指的是(自2017 年6月以来),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复印件。” 现更改为:“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一个得15分;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一个得5分;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500万元以下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一个得3分。本条满分为15分。 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的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每个得15分;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的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每个得5分;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的500万元以下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每个得3分。本条满分为15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复印件) 备注:近五年指的是(自2017 年6月以来),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复印件。如材料不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主要单价考核中的:“(1)对招标人公布的若干个主要考核单价Pi【i = l、 2、……t, t为考核主要单价个数(10?32个)】逐个进行评分,超过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单价控制价的,该考核单价得0分。” 现更改为:“(1)对招标人公布的若干个主要考核单价Pi【i = l、 2、……t, t为考核主要单价个数(6?32个)】逐个进行评分,超过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单价控制价的,该考核单价得0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的业绩、荣誉中:“1、投标人近五年(指自2017 年6月以来,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 为准)完成过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每个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条满分为20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复印件。如材料不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1、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0分;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每个得5分 ;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500万元以下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条满分为20分。备注:近五年指的是(自2017 年6月以来),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复印件。如材料不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发布。 四、联系方式: 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水 (略) 地址: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大 (略) (略) 联系人: 韦工 电话:0778-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广西兆旭 (略)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下任新城区“东方半岛”4号楼1- (略) 房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8- 点击查看>> (略) 门:河池市公 (略) ; 交易受理科办公室(0778- 点击查看>> ) (略) 门:大化瑶族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778- 点击查看>> 广西兆旭 (略) 2022年 07月 05 日 | |||||||||||||||||||||||||||||||||||
递交时间 |
(略)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024,89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2019新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 广西灵岐河大化县羌圩乡段治理二期工程( (略) :E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的招标控制价及主要考核单价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零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元零 点击查看>> 分(¥ 点击查看>> .09); 2、主要考核单价如下:
二、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技术负责人资信、能力 :“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得15分。 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的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得15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复印件) 备注:近五年指的是(自2017 年6月以来),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复印件。” 现更改为:“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一个得15分;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一个得5分;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500万元以下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一个得3分。本条满分为15分。 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的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每个得15分;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的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每个得5分;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参建过的500万元以下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文明工地的,每个得3分。本条满分为15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复印件) 备注:近五年指的是(自2017 年6月以来),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复印件。如材料不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主要单价考核中的:“(1)对招标人公布的若干个主要考核单价Pi【i = l、 2、……t, t为考核主要单价个数(10?32个)】逐个进行评分,超过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单价控制价的,该考核单价得0分。” 现更改为:“(1)对招标人公布的若干个主要考核单价Pi【i = l、 2、……t, t为考核主要单价个数(6?32个)】逐个进行评分,超过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单价控制价的,该考核单价得0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投标人的业绩、荣誉中:“1、投标人近五年(指自2017 年6月以来,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 为准)完成过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每个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条满分为20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复印件。如材料不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1、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000万元及以上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每个得10分;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每个得5分 ;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500万元以下河道整治(治理)或河流整治(综合)治理施工业绩的,每个得3分。本条满分为20分。备注:近五年指的是(自2017 年6月以来),时间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附以下三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③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复印件。如材料不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发布。 四、联系方式: 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水 (略) 地址: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大 (略) (略) 联系人: 韦工 电话:0778-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广西兆旭 (略)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市辖区下任新城区“东方半岛”4号楼1- (略) 房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8- 点击查看>> (略) 门:河池市公 (略) ; 交易受理科办公室(0778- 点击查看>> ) (略) 门:大化瑶族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778- 点击查看>> 广西兆旭 (略) 2022年 07月 05 日 | |||||||||||||||||||||||||||||||||||
递交时间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