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异常公告】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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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异常公告】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废标公告

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废标公告

致投标人:

我公司招标的项目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于2022年6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在黔西南州公 (略) 开、评标。于2022年6月28日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日。

在公示期内,我公司收到 (略) 《关于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书》,异议事项为“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四 (略) 有限公司)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孙翠)有在建项目。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经核实,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四 (略) 有限公司)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孙翠)有在建项目。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其投 (略) 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招标人研讨后决议,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略) 理,并拟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贵 (略)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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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废标公告

致投标人:

我公司招标的项目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于2022年6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在黔西南州公 (略) 开、评标。于2022年6月28日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日。

在公示期内,我公司收到 (略) 《关于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书》,异议事项为“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四 (略) 有限公司)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孙翠)有在建项目。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经核实,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四 (略) 有限公司)拟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孙翠)有在建项目。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其投 (略) 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招标人研讨后决议,兴仁市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略) 理,并拟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贵 (略)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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