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A厂区(动力中心)、动力站锅炉炉灰综合利用服务项目公告(变更)
热电联产A厂区(动力中心)、动力站锅炉炉灰综合利用服务项目公告(变更)
(略) 区( (略) )、 (略) 锅炉炉灰综合利用服务
采购变更公告
日 期:2022年7月9日
(略) :0747-2260SCCZX456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2年7月8日发布的 (略) 区( (略) )、 (略) 锅炉炉灰综合利用服务采购公告进行变更。
1、 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4.2ê报价人承诺的日综合利用量不得低于100吨/天,不得高于400吨/天,且日综合利 (略) 炉灰、 (略) 区( (略) )炉灰必须按同等比例分配。”
修改为:
“4.2ê报价人承诺的日综合利用量不得低于100吨/天,不得高于400吨/天,且日综合利用 (略) (略) 2:1的比例进行分配。
2、 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5.服务期限: (略) 区合同期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至2024年8月5日结束; (略) 合同期自2022年8月6日开始,至2024年8月5日结束;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修改为:
“5.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暂定三年。热电联产A厂区合同期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至2025年8月5日结束; (略) 合同期自2022年8月6日开始,至2025年8月5日结束。合同执行满2年的前2个月内,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进行变更(包括价格),双方进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若在合同执行满2年前2个月内,采购人未提出变更要求,成交人应无条件继续执行合同。合同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 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10.其他 “(2)成交人为两个合同分别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合计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两个合同的履约保函金额按照成交人承 (略) (略) 炉灰、 (略) 区( (略) )炉灰占比分配。履约保函合计金额=300万元×成交人承 (略) 理量÷1100吨(炉灰日产生量),所有成交人的履约保函金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修改为:
“(2)成交人炉灰综合利用合同履约保函总计100万元, (略) 锅炉炉灰综合利用服务合同履约保函金额为67万元, (略) 炉灰综合利用服务合同履约保函金额为33万元。”
原采购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 | (略) |
地 址: | 北京市复兴门 (略) (略) 20层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邱少尉、常刚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采 购 人: | (略)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
联系人: | 付心一 |
联系电话: | 0595- 点击查看>> |
电子邮件: | fuxinyi@ 点击查看>> |
采购人 (略) 门: (略) 纪检室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邮 编: 点击查看>>
联 系 人: 纪检室
联 系 电 话: 0595- 点击查看>>
电子邮件:qzshjw@ 点击查看>>
(略)
(略) 区( (略) )、 (略) 锅炉炉灰综合利用服务
采购变更公告
日 期:2022年7月9日
(略) :0747-2260SCCZX456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2年7月8日发布的 (略) 区( (略) )、 (略) 锅炉炉灰综合利用服务采购公告进行变更。
1、 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4.2ê报价人承诺的日综合利用量不得低于100吨/天,不得高于400吨/天,且日综合利 (略) 炉灰、 (略) 区( (略) )炉灰必须按同等比例分配。”
修改为:
“4.2ê报价人承诺的日综合利用量不得低于100吨/天,不得高于400吨/天,且日综合利用 (略) (略) 2:1的比例进行分配。
2、 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5.服务期限: (略) 区合同期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至2024年8月5日结束; (略) 合同期自2022年8月6日开始,至2024年8月5日结束;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修改为:
“5.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暂定三年。热电联产A厂区合同期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至2025年8月5日结束; (略) 合同期自2022年8月6日开始,至2025年8月5日结束。合同执行满2年的前2个月内,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进行变更(包括价格),双方进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若在合同执行满2年前2个月内,采购人未提出变更要求,成交人应无条件继续执行合同。合同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 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10.其他 “(2)成交人为两个合同分别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合计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两个合同的履约保函金额按照成交人承 (略) (略) 炉灰、 (略) 区( (略) )炉灰占比分配。履约保函合计金额=300万元×成交人承 (略) 理量÷1100吨(炉灰日产生量),所有成交人的履约保函金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修改为:
“(2)成交人炉灰综合利用合同履约保函总计100万元, (略) 锅炉炉灰综合利用服务合同履约保函金额为67万元, (略) 炉灰综合利用服务合同履约保函金额为33万元。”
原采购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 | (略) |
地 址: | 北京市复兴门 (略) (略) 20层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邱少尉、常刚 |
联 系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采 购 人: | (略) |
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
邮编: | |
联系人: | 付心一 |
联系电话: | 0595- 点击查看>> |
电子邮件: | fuxinyi@ 点击查看>> |
采购人 (略) 门: (略) 纪检室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区内(东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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