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第五中学厕所改造工程
大田县第五中学厕所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点击查看>> ]FJYS[TP]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大田县 (略) 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X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事项:
一、原竞争性谈判文件“3.1. (略) 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包1:(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注: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多个优惠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一、投标人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的有关规定,货物类项目投标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服务类项目由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可享受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1、认定标准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 (略) 、 (略)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略) 联企业〔2011〕 (略) )执行。 2、证明材料:提供《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二、监狱企业(1)省 级以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他说明:1、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 (略) 证据。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应的《声明函》, (略) 会监督。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更正为“(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 (略) )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 应 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略) 或者注册商 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 业 人 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 应 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 (略) 、 (略) 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 级以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 (略) (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 注:1、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供 应 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原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09:00”现更改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09: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第五中学
地 址:大田县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优胜招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福建优胜招 (略)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4日
发布时间:2022-07-12 13:24:26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点击查看>> ]FJYS[TP]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大田县 (略) 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X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事项:
一、原竞争性谈判文件“3.1. (略) 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包1:(1)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注: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多个优惠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一、投标人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的有关规定,货物类项目投标产品属于小微企业生产的、服务类项目由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可享受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1、认定标准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 (略) 、 (略)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略) 联企业〔2011〕 (略) )执行。 2、证明材料:提供《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略)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享受本优惠政策。 二、监狱企业(1)省 级以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投标人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他说明:1、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 (略) 证据。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应的《声明函》, (略) 会监督。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统计表”,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更正为“(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 (略) )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 应 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略) 或者注册商 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 业 人 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 应 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 (略) 、 (略) 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 级以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报价享受6%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 (略) (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规定,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其报价享受10%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具体哪些货物是由本单位制造,或者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并对其进行标注。 注:1、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供 应 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一经发现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原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09:00”现更改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09: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第五中学
地 址:大田县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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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优胜招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 (略) (略) 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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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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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优胜招 (略)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4日
发布时间:2022-07-12 13:24:26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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