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老年大学综合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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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老年大学综合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SXPZ-H 点击查看>> CK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综合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投标须知前附表:现场勘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5- 点击查看>>
2投标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接收人: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
中标后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交入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投标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资金下拨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在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60%。
备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资金下拨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在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的正规发票(资金下拨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60%。
备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4商务条款:售后服务保障要求(2)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予以更换,否则将扣除质量保证金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2)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予以更换。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 (略) 局

地 址: (略) (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孙圳

质疑联系方式:0575- 点击查看>>       


3.同级政府采 (略) 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 (略) 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SXPZ-H 点击查看>> CK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综合改造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投标须知前附表:现场勘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5- 点击查看>>
2投标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接收人: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
中标后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交入中标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投标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资金下拨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在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60%。
备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资金下拨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在收到中标单位开具的正规发票(资金下拨到位)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60%。
备注: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
4商务条款:售后服务保障要求(2)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予以更换,否则将扣除质量保证金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2)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投标人免费予以更换。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 (略) 局

地 址: (略) (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点击查看>>

质疑联系人:孙圳

质疑联系方式:0575- 点击查看>>       


3.同级政府采 (略) 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 (略) 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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