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及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门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及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青海锦鸿公招(货物)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执 (略) 建设及 (略) 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2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1 | 投标报价打分项 |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多于 5个(含 5 个时), 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 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报价评标基数;投标人有效投标价少于 5 个时,所有有效投标价均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各有效投标价以此基数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或低于 (略) 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每高于评标基数一个百分点从30分中扣 1 分,每低于评标基数一个百分点从30分中扣0.5 分,直至扣完分值为止。 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按四舍五入)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澄清(修改)日期:2022年0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门源回族 (略)
地 址:门源回族 (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锦鸿 (略)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三榆西城天街 1 号楼 17 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71- 点击查看>>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青海锦鸿公招(货物)2022-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执 (略) 建设及 (略) 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2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1 | 投标报价打分项 | 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多于 5个(含 5 个时), 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 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报价评标基数;投标人有效投标价少于 5 个时,所有有效投标价均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各有效投标价以此基数为基准进行比较,高于或低于 (略) 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每高于评标基数一个百分点从30分中扣 1 分,每低于评标基数一个百分点从30分中扣0.5 分,直至扣完分值为止。 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按四舍五入)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澄清(修改)日期:2022年0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门源回族 (略)
地 址:门源回族 (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锦鸿 (略)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三榆西城天街 1 号楼 17 层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7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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