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公安局中央政法装备(4G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采购-答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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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公安局中央政法装备(4G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采购-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中央政法装备(4G执法记 (略) )采购

(略) :2022ACCHZ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2022ACCHZ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央政法装备(4G执法记 (略) )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详细审查评分细则“人员配备”评分标准更正为:

人员配备

1.拟派项目经理(1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2)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

(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3)具有通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3.拟派售后负责人(1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2)具有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

4. (略) 1-序号3人员外, (略) 其他人员中:

(1)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认证证书(CISP)的,得1分;

(2)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职,均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略) 4中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 (略) 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 (略) 在月份往前追溯6个月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如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25 日,则提供2021年4、5、6、7、8、9、10月中任意连 (略) 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点击查看>> 条。

0-11分

(二)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详细审查评分细则“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更正为:

投标人荣誉

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信息化优秀项目奖”的,得6分,最高得6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颁奖文件(不含证书、奖状、奖杯、奖牌)或颁奖文件官网截图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6分

更正日期:2022年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的“投标人荣誉”

事实依据:据我方多种渠道查询“信息化优秀项目奖”在绝大多数省分并无颁奖单位的颁奖正式公文且颁奖单位官网也不予以公示,一般除获奖证书外是以第三方新闻的形式进行网上发布,如下: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二十二条

请求1:建议“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的“投标人荣誉”修改为: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 “信息化优秀项目奖” 的,得6分, 最高得6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公示截图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答1:见更正信息,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2:在项目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1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 1 分;

(2) 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 1 分;

(3)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 ,得 1 分;

(4)具有光通信工程师证书的 ,得 1 分。

事实依据:这项人员设置不合理,本项目为4G 执法记 (略) 项目,非通信工程类项目,光通信工程师主要应用范围为进行光通信网络工程的组网设计、工程调度、设备调试、人员调配等,与该项目建设内容需要的人员资质不相符。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二十二条

请求2:在项目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1人):建议该项评分办法修改为:

1.拟派项目经理(1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 1 分;

(2)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 1 分;

(3)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 ,得 1 分;

答2:见更正信息。

问3:货物需求,一、 (略) 分中,1、▲4G执法记录仪具有:2. ★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要求 IP68 要求;3.★执法记录仪要求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设计,支持不断电更换电池,在更换一次电池的条件下,执法记录仪在分辨率 1920x1080、30 帧情况下,连续摄录时间≥14 小时;4. ★执法记录仪应支持 H.264、H.265 编码;9. ★执法记录仪具有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对角应大于或等于 3.5in;11. ★执法记录仪在 1920x1080 和 1280x720 分辨率下几何失真率要求≤ 点击查看>> %;14. ★执法记录仪拍照分辨力≥1200 线;17. ★设备要求支持无线传输,在开启无线传输时,存储和传输的参数可进行独立且不同的设置,无线视频传输性能要求满足:在 1920x1080 分辨率下,视频分辨力≥800 线,帧率≥25 帧;18. ★执法记录仪要求支持按键开启/关闭目标指示功能,并通过内置光源指示目标位置,支持按键开启/关闭红蓝频闪指示灯;21. ★执法记录仪支持人脸和车牌抓拍功能,人脸/车牌可保存在记录仪上,也支持在联网状态下上传平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能够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只有安徽清新物联一家独有,该参数有严重的控标嫌疑,具有排他性。

建议修改为:删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3: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4:货物需求,一、 (略) 分中,2、4G 执法 (略) :13.★ (略) 工作噪声要求不高于40d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能够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只有安徽清新物联一家独有,该参数有严重的控标嫌疑,具有排他性。

建议修改为:删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4: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5:第四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信息化优秀项目奖”的,得6分,最高得6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不含证书、奖状、奖杯、奖牌)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公示截图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安徽省信息化协会是由与信息化相关的企业、 (略) 团及个人联合发起,经安徽省民政厅核准登记的全省性 (略) 会团体法人, (略) 门是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是否可以认可安徽省信息化协会颁发的获奖文件。

建议修改为:增加省级信息化协会颁奖文件认可。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5:见更正信息,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6:第四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1 人):(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1分;(3)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4)具有光通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3)具有通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3.拟派售后负责人(1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4. (略) 1-序号1人员外, (略) 其他人员中:(1)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认证证书(CISP)的,得1分;(2)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

事实依据:该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执法记录仪的设备采购,不涉及平台二次开发,仅仅完成设备供货、调试即可,不需要设置一级建造师、光通信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等专业人员证书,有控标嫌疑,对潜在投标人不公平。

建议修改为:仅保留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人员认证即可。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6:见更正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 (略) (略) 交口北 (略) 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0551-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   话:0551- 点击查看>> 、0551- 点击查看>>

五、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中央政法装备(4G执法记 (略) )采购

(略) :2022ACCHZ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2022ACCHZ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央政法装备(4G执法记 (略) )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详细审查评分细则“人员配备”评分标准更正为:

人员配备

1.拟派项目经理(1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2)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2.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

(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3)具有通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3.拟派售后负责人(1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

(2)具有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

4. (略) 1-序号3人员外, (略) 其他人员中:

(1)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认证证书(CISP)的,得1分;

(2)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职,均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略) 4中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仅计分一次。

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 (略) 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投 (略) 在月份往前追溯6个月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如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25 日,则提供2021年4、5、6、7、8、9、10月中任意连 (略) 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点击查看>> 条。

0-11分

(二)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详细审查评分细则“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更正为:

投标人荣誉

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信息化优秀项目奖”的,得6分,最高得6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颁奖文件(不含证书、奖状、奖杯、奖牌)或颁奖文件官网截图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0-6分

更正日期:2022年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的“投标人荣誉”

事实依据:据我方多种渠道查询“信息化优秀项目奖”在绝大多数省分并无颁奖单位的颁奖正式公文且颁奖单位官网也不予以公示,一般除获奖证书外是以第三方新闻的形式进行网上发布,如下: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二十二条

请求1:建议“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的“投标人荣誉”修改为: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 “信息化优秀项目奖” 的,得6分, 最高得6分。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公示截图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答1:见更正信息,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2:在项目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1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 1 分;

(2) 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 1 分;

(3)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 ,得 1 分;

(4)具有光通信工程师证书的 ,得 1 分。

事实依据:这项人员设置不合理,本项目为4G 执法记 (略) 项目,非通信工程类项目,光通信工程师主要应用范围为进行光通信网络工程的组网设计、工程调度、设备调试、人员调配等,与该项目建设内容需要的人员资质不相符。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二十二条

请求2:在项目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1人):建议该项评分办法修改为:

1.拟派项目经理(1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 1 分;

(2)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 1 分;

(3)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 ,得 1 分;

答2:见更正信息。

问3:货物需求,一、 (略) 分中,1、▲4G执法记录仪具有:2. ★执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要求 IP68 要求;3.★执法记录仪要求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设计,支持不断电更换电池,在更换一次电池的条件下,执法记录仪在分辨率 1920x1080、30 帧情况下,连续摄录时间≥14 小时;4. ★执法记录仪应支持 H.264、H.265 编码;9. ★执法记录仪具有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对角应大于或等于 3.5in;11. ★执法记录仪在 1920x1080 和 1280x720 分辨率下几何失真率要求≤ 点击查看>> %;14. ★执法记录仪拍照分辨力≥1200 线;17. ★设备要求支持无线传输,在开启无线传输时,存储和传输的参数可进行独立且不同的设置,无线视频传输性能要求满足:在 1920x1080 分辨率下,视频分辨力≥800 线,帧率≥25 帧;18. ★执法记录仪要求支持按键开启/关闭目标指示功能,并通过内置光源指示目标位置,支持按键开启/关闭红蓝频闪指示灯;21. ★执法记录仪支持人脸和车牌抓拍功能,人脸/车牌可保存在记录仪上,也支持在联网状态下上传平台(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能够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只有安徽清新物联一家独有,该参数有严重的控标嫌疑,具有排他性。

建议修改为:删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3: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4:货物需求,一、 (略) 分中,2、4G 执法 (略) :13.★ (略) 工作噪声要求不高于40dB;(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能够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只有安徽清新物联一家独有,该参数有严重的控标嫌疑,具有排他性。

建议修改为:删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的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4: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5:第四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投标人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信息化优秀项目奖”的,得6分,最高得6分。

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不含证书、奖状、奖杯、奖牌)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公示截图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安徽省信息化协会是由与信息化相关的企业、 (略) 团及个人联合发起,经安徽省民政厅核准登记的全省性 (略) 会团体法人, (略) 门是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是否可以认可安徽省信息化协会颁发的获奖文件。

建议修改为:增加省级信息化协会颁奖文件认可。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5:见更正信息,本项设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问6:第四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1 人):(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证书的,得1分;(3)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4)具有光通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3)具有通信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3.拟派售后负责人(1人): (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2)具有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4. (略) 1-序号1人员外, (略) 其他人员中:(1)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认证证书(CISP)的,得1分;(2)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

事实依据:该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执法记录仪的设备采购,不涉及平台二次开发,仅仅完成设备供货、调试即可,不需要设置一级建造师、光通信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等专业人员证书,有控标嫌疑,对潜在投标人不公平。

建议修改为:仅保留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人员认证即可。

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 (略) 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6:见更正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 址:长丰县双 (略) (略) 交口北 (略) 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0551-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育松

电   话:0551- 点击查看>> 、0551- 点击查看>>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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