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惠州市第八中学高中部建设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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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惠州市第八中学高中部建设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项目澄清内容
(略)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 (略) 建设工程设计
类型是否发布到外网:1
招标工程量清单
澄清标题惠州市第 (略) 建设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市第 (略) 建设工程设计( (略) :惠公易建市直﹝2022﹞110)于2022年7月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 (略) 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招标文件(以下称为“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5页“8.投标相关事宜中8.1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和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全部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式一套(第一中标候选人打印两套,均注明“正本”)并装订成册,交至惠州市公 (略) 建 (略) ,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现更正为:“8.1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和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从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有效投标文件,包括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交至惠州市公 (略) 建 (略) 或招标人。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原招标文件第5页“9.电子交易规则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 (略) 发布的《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现更正为:“9.电子交易规则按照《惠州市政务服 (略) 惠州市公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 (略) 发布的《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原招标文件第15页“3.7.3(2)书面投标文件在投标时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书面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无需打印),交至惠州市公 (略) 建 (略) 或招标人。书面投标文件一式 点击查看>> 份,正本 点击查看>> 份,副本 点击查看>> 份,并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 (略) ”字样底纹),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

现更正为:“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从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有效投标文件,包括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交至惠州市公 (略) 建 (略) 或招标人。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 (略) ”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书 (略) 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扉页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书面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作变更。

本次更正无实质性内容变更,因此《招标日程安排表》时间不作顺延。

本公告通过惠州市公 (略) 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代 (略)

招标代理人:广东 (略)

日期:2022年7月13日

招标人确认函已经存在文件:更正公告.pdf, 【点击下载】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项目澄清内容
(略)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 (略) 建设工程设计
类型是否发布到外网:1
招标工程量清单
澄清标题惠州市第 (略) 建设工程设计更正公告
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惠州市第 (略) 建设工程设计( (略) :惠公易建市直﹝2022﹞110)于2022年7月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 (略) 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招标文件(以下称为“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5页“8.投标相关事宜中8.1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和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全部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式一套(第一中标候选人打印两套,均注明“正本”)并装订成册,交至惠州市公 (略) 建 (略) ,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现更正为:“8.1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和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从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有效投标文件,包括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交至惠州市公 (略) 建 (略) 或招标人。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原招标文件第5页“9.电子交易规则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 (略) 发布的《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现更正为:“9.电子交易规则按照《惠州市政务服 (略) 惠州市公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 (略) 发布的《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原招标文件第15页“3.7.3(2)书面投标文件在投标时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书面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无需打印),交至惠州市公 (略) 建 (略) 或招标人。书面投标文件一式 点击查看>> 份,正本 点击查看>> 份,副本 点击查看>> 份,并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 (略) ”字样底纹),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

现更正为:“书面投标文件在开标、评标阶段无需递交,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从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有效投标文件,包括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和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交至惠州市公 (略) 建 (略) 或招标人。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从惠州市公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 (略) ”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书 (略) 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扉页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书面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作变更。

本次更正无实质性内容变更,因此《招标日程安排表》时间不作顺延。

本公告通过惠州市公 (略) 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代 (略)

招标代理人:广东 (略)

日期:2022年7月13日

招标人确认函已经存在文件:更正公告.pdf, 【点击下载】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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