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角美特殊钢深加工产业园区2#排洪渠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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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角美特殊钢深加工产业园区2#排洪渠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

  漳政地台〔2022〕 (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角美特殊钢深加工产业园区2#排洪渠工程拟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

为实施漳州市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我市已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漳州市角美特殊钢深加工产业园区2#排洪渠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漳政地台〔2020〕 (略) ),公告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公告期满30日,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据《 (略) 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 (略) ),现将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调整如下:

原公告中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调整为:

角美镇吴宅村集体土地1.5062公顷,其中水田1.0084公顷、林地0.2752公顷、草地0.09公顷、其他农用0.08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87公顷、未利用地0.0199公顷;角美镇坂美村集体土地0.8486公顷,其中水田0.4304公顷、旱地0.2088公顷、园地0.121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2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62公顷、未利用地0.0293公顷。

该补充公告时间30日,其他事项仍按漳州市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漳政地台〔2020〕 (略) )执行。

特此公告!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政地台〔2022〕 (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角美特殊钢深加工产业园区2#排洪渠工程拟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

为实施漳州市 (略) 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我市已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漳州市角美特殊钢深加工产业园区2#排洪渠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漳政地台〔2020〕 (略) ),公告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公告期满30日,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据《 (略) 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 (略) ),现将该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调整如下:

原公告中拟征收土地地类、面积调整为:

角美镇吴宅村集体土地1.5062公顷,其中水田1.0084公顷、林地0.2752公顷、草地0.09公顷、其他农用0.08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87公顷、未利用地0.0199公顷;角美镇坂美村集体土地0.8486公顷,其中水田0.4304公顷、旱地0.2088公顷、园地0.1214公顷、其他农用地0.052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62公顷、未利用地0.0293公顷。

该补充公告时间30日,其他事项仍按漳州市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漳政地台〔2020〕 (略) )执行。

特此公告!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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