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马城际铁路(马鞍山段)三电迁改工程1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采上采东围姑线)(视频在线监测)项目变更邀请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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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马城际铁路(马鞍山段)三电迁改工程110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采上采东围姑线)(视频在线监测)项目变更邀请书1.

(略) (马鞍山段)三电迁改工程110 (略) 迁改工程(采上采东围姑线)(视频在线监测)项目变更公告[马鞍山创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07-18

采购项目状态正在采购 (略) GG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马鞍山段)三电迁改工程110 (略) 迁改工程(采上采东围姑线)(视频在线监测)项目采购类型物资
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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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集中规模招标采购

国 (略)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_视频在线监测装置(视频)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

国 (略)

2021年2月


目录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

1.4 技术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

1.5 标准和规范

1.6 交货与安装调试

2 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1 一般规定

2.2视频监控装置技术要求

3 技术方案

3.1 视频监控技术方案

4 试验检测

4.1 一般规定

4.2 型式试验

4.3 工程抽样

4.4 到货检查

5 工厂检验与监造

5.1 出厂检验

5.2 监造

6 包装、运输与交货

6.1 包装

6.2 标志

6.3 装运与交货

7 技术服务

7.1 现场服务

7.2 质量保证

7.3 技术支持

7.4 技术培训

7.5 售后服务

附录一技术要求偏差表

附录二监测装置现场实施方案

附录三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1 总则1.1 一般规定

1.1.1投标人应具 (略) 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 (略) 分。

1.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书在内的招标文 (略) 条款。投标人提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应符合本 (略) 规定的要求。

1.1.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有关本工程使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设计、制造、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安装、调试、数据接入、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执行的技术标准、要求及说明。

1.1.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的设计、制造应根据现行国家、行业、国网企业标准、安徽公司企业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要求进行。投标人提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应是全新的。不能因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有关标准要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和工作质量的责任。倘若发 (略) ,成交供应商应通知招标方,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如果本技 (略) 企业标准Q/GDW 1242《 (略) 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Q/GDW 点击查看>> 《 (略) 图像/视频监控装置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 视频监控装置》、Q/GDW 点击查看>> 《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第1 部分:技术要求》、Q/GDW 1928《 (略) 状态监测代理安全接入技术规范》、安徽省公司标准中有关条款有冲突,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1.1.7本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8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 (略) 分有矛盾时, (略) 分为准。

1.1. (略)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数据应根据招标方要求接入指定系统。成交供应商应配合招标方完成装置接入调试,数据接入具体需求见2.2。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

投标人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的文件。投 (略) 提交文件的真实性。

(1)投标人应提供标包中在线监测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应由国家产品质 (略) (略) 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

(2)投标人应提供标包中在线监 (略) 依据的技术规范、工艺标准。

(3)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工艺和新技术介绍。

(4)对于推荐的任何替换产品,应说明与本技术规范和图纸存在的差异并提供替换产品完整的技术规范和一切必需的文字说明。

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它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如果需要的话,投标人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

1.3.1供应商的工作范围如下: (略) 委 (略) 在线监测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质量检验、包装运输、数据接入调试、设备维护及售后服务。

1.3.2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业主要求,在线监测装置的现场安装由供应商配合或负责。如果供 (略) 在线监测装置安装时, (略) 点击查看>> 应具有相应的电力施工资质。

1.3.3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向采购方提交一份生产进度表。生产进度表应以图表形式详细说明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试验、检验及装运、安装、调试等工作的进度控制,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的补救方案和补救措施。

1.3.4 交货时间如有延误,供应商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采购方说明。

1.4 技术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

1.4.1 技术资料和图纸

1.4.1.1 供应商应完成监测装置的施工图设计,应配合设计单位完成监测装置的安装施工图,并通过业主组织的设计审查。如果供应商未经设计审查即开展相关工作,造成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1.2 如需修改设计时,供应商 (略) 门批准的书面修改文件报业主方,提交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标题、供应商的专责工程师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修 (略) 。

1.4.2 出厂资料

线路视频在线监 (略) 时,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文件:

(1)装箱清单表,一式1份;

(2)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一式1份;(可选)

(3) (略) 合格证,一式1份;

(4)出厂检验报告,一式2份;

(5)装置使用说明书,一式2份,应包括下列各项:型号、结构、技术参数、执行标准等;

(6)装置维护手册,一式2份;

(7)设计变更说明,一式2份(需要时);

(8)安装指导书,一式2份;

(9)售后服务承诺函,一式2份

1.5 标准和规范

除技术规范和图纸中要求的技术条件外,招标方还将再次确认表1中标准的最新版本,并以文字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遵照最新标准要求执行。

表1 装置遵循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序号

(略)

标准名称

1

Q/GDW 1242

(略) 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2

Q/GDW 点击查看>>

(略) 图像/视频监控装置技术规范

3

Q/GDW 561

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技术导则

4

Q/GDW 562

输变电 (略) 系统数据通信协议( (略) 分)

5

Q/GDW 563

(略) 状态监测代理技术规范

6

Q/GDW 点击查看>>

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第1 部分:技术要求

7

Q/GDW 点击查看>>

(略) 状态监测装置用太阳能电源技术规范

8

Q/GDW 1928

(略) 状态监测代理安全接入技术规范

1.6 交货与安装调试

(1)供应商应制定生产进度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及时交货。

(2)供应商应提供调试大纲,经双方确认后,按时间和工作要求,完成装置的调试工作并将现场调试记录及时提交业主。

(3)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配合提供移位安装指导服务。

2 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2.1 一般规定

本章内容规 (略) 视频监控装置的技术要求。除非本技术规范书另有规定,装置应符合1. (略) 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投 (略) 报价的标包中涉及的在线监测装置对本章相应技术要求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人保证值。

投标人提供的监测装置技术要求应与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一致。如有偏差,投标人应按照监测装置种类,如实、认真地填写偏差值;若无技术偏差则视为满足本技术要求的内容,且在技术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技术要求偏差表见附录一。

2.2视频监控装置技术要求

(1)视频监控装置的功能、技术、输出接口和供电电源等要求应 (略) 企业标准Q/GDW 1242《 (略) 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和Q/GDW 点击查看>> 《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第1 部分:技术要求》。

(2)视频监控装置应支持以安全加密方式接入内网或直接接入互联网大区,其中内网接入通过APN及安全加密芯片接入输电全景智慧管控系统(信息内网),互联网大区通过安全接入网关接入输电全景智慧管控系统(互联网大区)。

(3) (略) 现场特点,要求供应商提供适合于野外现场的具有防污、防雨水、防雾、防冰等功能的专用摄像机,具备良好的保护性能、环境适应性和抗电磁干扰性能。

表2 视频装置技术参数

项目

分项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摄像机要求

摄像机

工业级球机

(投标人填写)

像素数

≥400万

(投标人填写)

视频分辨率

≥1080P

(投标人填写)

图像分辨率

≥2K,支持动态调整分辨率与帧率,并根据网络情况动态调整并回传

(投标人填写)

变焦率

≥光学24倍

(投标人填写)

最低照度

彩色不低于0.1Lux,黑白不低于0.001Lux

(投标人填写)

云台

预置位数量

≥128,支持上、下、左、右移动及步长、速度控制;

(投标人填写)

角度可调

水平方向360度可调、竖直方向90度可调

(投标人填写)

防覆冰设计

具有轻度覆冰(5mm厚)防护能力,在此状态下云台能正常工作,镜头表面无污秽遮挡。

(投标人填写)

气象监测要求

温度

测量范围-50℃~+85℃,分辨力0.1℃,准确度±0.3℃

(投标人填写)

湿度

测量范围0~100%RH,分辨力0.05%RH,准确度±3%RH

(投标人填写)

风向

测量范围0~ 点击查看>> °,分辨力0.1°,准确度±3°

(投标人填写)

风速

测量范围0~60m/s,分辨力0.05m/s,准确度0.3或3%取最大值

(投标人填写)

环境要求

工作温度

--25℃~+70℃(工业级)

(投标人填写)

相对湿度

0 - 100%RH

(投标人填写)

大气压力

55 - 106 kPa

(投标人填写)

装置基本功能

监拍周期

支持用户自定义,

(投标人填写)

视频采集方式

支持自动采集、受控采集及告警触发采集

(投标人填写)

防护等级

IP66

(投标人填写)

自休眠

正常状态为自休眠,可远程唤醒、告警触发唤醒,触发唤醒时间应小于5s

(投标人填写)

夜视功能

满足夜间监控需要,可远程控制开启

(投标人填写)

前端录像

支持前端24小时录像功能,录像采用循环覆盖,存储容量满足5天以上录像要求

(投标人填写)

告警联动

支持气象监测与视频联动拍照、录像功能

(投标人填写)

装置定位功能

支持将装置定位功能,并能将位置信息实时上传

(投标人填写)

通信方式

采用3G/4G/5G无线传输,满足电信、联通、移动自适应,支持联通、电信、移动的3G、4G、5G网络,并可根据现场情况选择运营商

(投标人填写)

通讯接口

Q/GDW 点击查看>> 《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第1 部分:技术要求》,并符合输电全景管控平台接入标准协议

(投标人填写)

校时

支持NTP协议校时

(投标人填写)

数据安全性

支持内网或互联网大区安全接入

(投标人填写)

太阳能板功率

≥180W,不少于2块

(投标人填写)

太阳能板使用寿命

20年以上

(投标人填写)

无光照工作时间

配置的电池在充满的情况下,满足30天使用需求

(投标人填写)

整体性能

检查、调试和配置更新

远程更新程序、查询/配置、远程调试、复位和调试,支持远程修改装置接入地址,支持远程修改摄像机水印

(投标人填写)

远程控制

控制变焦、聚焦、方位调整及预制位设置

(投标人填写)

平均无故障连续工作时间

点击查看>> 小时以上

(投标人填写)

接口

所有外接口均为IP66防护等级工业级航插

(投标人填写)

整机功率

不启动云台和夜视功能,整机峰值功率不超过5W

(投标人填写)

电源容量

≥200AH,配置 (略) ,具备电池电量在线监测,并实时上传

(投标人填写)

电池单次充满连续供电天数

30天

(投标人填写)

支架多样性

能适应角钢塔、水泥杆、钢管杆(塔)等不同类型的杆塔

(投标人填写)

防盗防拆

支持

(投标人填写)

整机寿命

8年以上

(投标人填写)

3 技术方案

本章规定了供应商提 (略) 视频监控装置以及电源装置的技术方案编写要求。

投 (略) 报价的标包中涉及的状态监测装置对本章相应的技术方案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

3.1 视频监控技术方案

投标人应在技术文件中提供“视频监控技术方案”。视频监控技术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技术方案

说明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简要介绍视频监控子系统的搭建过程,包括视频监控传感器和通讯系统、电源系统的集成方式(可用图示说明);说明视频监控装置到统一视频监控平台接入方式。

(2)装置工作原理

说明视频监控装置的工作原理,包含但不限于:视频参数及采集原理、安装方式、电源方式(如: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选择依据、充放电控制器等技术参数的说明)、数据传送方式(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通讯方案进行设计描述)、监测装置主要特性参数等(主要特性参数若有任何地方低于技术规范要求,应在技术偏差表中说明);说明装置可靠性的验证情况(至少包括防电磁、电晕、防雷击、冰冻的设计解决方案)。可用图表说明。

(3)现场实施方案

按塔位分别说明视频监控装置的具体设计方案,包括该塔位的视频采集单元类型、数量、安装位置、外形尺寸及重量;通讯方式(数据接入方式);数据传输规约;供应商认为其它需说明的内容。

4 试验检测4.1 一般规定

(略) 在线监测装置的试验及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进行。所有试验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

4.2 型式试验

(1)投标人提供的在线监测装置应通过型式试验,并 (略) /规格的在线监测装置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应是投标人自身。

(2)型式试验报告应由通过国 (略) 门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实验室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3)在招投标过程中,检测实验室有责任对型式试验报告的真伪提供鉴别服务。对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检测单位资质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 (略) 罚;对型式试验报告造假的投标人,给予 (略) 罚,3次废标后才能以正常流程参与投标。

(4)具体检验项目及方法按照Q/GDW 1242《 (略) 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及有关专项标准执行。

4.3 工程抽样

(1) (略) 家供货装置的数量、类型,采购方应在到货的装置中随机抽样,同一投标 (略) 的产品按中标总数的5%进行随机抽检(至少1 套),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若抽检样品检测不合格,则在一周之内重新送样进行抽样检验,直至合格。

(3)工程抽样检验报告应由通 (略) 认可或认证的检测实验室出具。工程抽样检验报告仅对本次工程有效。

4.4 到货检查

(1)在监测装置到达目的地以后,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在目的地 (略) 收到的监测装置的数量进行核对,并检查由于装运和卸货时监测装置的外伤情况。

(2)若监 (略) /规格、数量和外观等情况与合同不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免费为采购方改正或更换监测装置。

5 工厂检验与监造5.1 出厂检验

(略) 视频在线监 (略) 试验及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进行。试 (略) 进行,或采购方 (略) 门完成。所有试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1)应对样品 (略) 检验;其他配套装置包括计算机应用软件, (略) 功能的检验,合 (略) 。

(2)出厂检验项目为Q/GDW 1242《 (略) 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及有关专项标准中列出的结构和外观检验、准确度检验、基本功能检验等。

(3)结果评定:检验中出现任一检验项目失效,均判该监测装置为不合格。

5.2 监造

(1)供 (略) 生产开始前7天用电传或信件通知采购方。采购方有权派出监造工程师或代表到供应商为监测装置生产进行监造和为检验做监证。

(2)采购方的代表自始至终应有权进入制 (略) 和地方,供应商应向采购方代表提供充分的方便,以使其不受限制地 (略) 必须进行的检验和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监造。采购方的检查和监造并不代替或减轻供应商对检验结果和生产质量而负担的责任。

(3)在监测装置制造过程的开始和各阶段之前,供应商应随时向采购方进行报告以便能安排检验。

(4)除非采购方用书面通知免予检验,则不 (略) 发出未经检查和检验的监测装置,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在圆满地完成 (略) (略) 检验之后,才能发运这些监测装置。

(5)每台监测装置装运之前,应向采购方提交2份检验报告的原件。

6 包装、运输与交货6.1 包装

(1)基本要求:在线监测装置的包装应符合牢固、美观和经济的要求,做到结构合理、紧凑、防护可靠,在正常储运、装卸条件下,保证产品不致因包装不善而引起设备损坏、散失、锈蚀、长霉和降低准确度等。

(2)包装环境要求:设备包装时,周围环境及包装箱内应清洁、干燥、无有害气体、无异物。

(3)装箱要求:设备包装后,其包装件重心应尽量靠下且居中,产品装在箱内必须予以支撑、垫平、卡紧,设 (略) 分应移至使产品具有最小外形尺寸,并加以固定。

(4)分体包装:设 (略) 分,在不影响其性能的条件下,应拆卸包装,以缩小包装件体积。

(5)产品防护:在线监测装置的防振、防潮、防尘等防护包装按 GB/T 点击查看>>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6)随机文件清单:随机文件应齐全,文件清单如下:

a)装箱清单;

b) (略) 合格证;

c)出厂检验报告;

d)产品使用说明书;

e)装置维护手册;

f)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文件。

(7) 随机文件包装:随机文件应装入塑料袋中,并放置在包装箱内;若整套在线监测装置分装数箱,则随机文件应放在主机箱内。

6.2 标志

包装形式、外观、质量及标志应满足相关标准和采购方的要求。以下标志应用模板印在外侧。

(1)设备标志

在监测装置的显著位置应有下列标志:

a) (略) 、名称;

b) (略) 名、商标;

c) (略) ;

d) 出厂年月。

(2)包装标志

在包装箱的适当位置,应标有显著、牢固的包装标志,内容包括:

a)工程名称;

b) (略) ;

c)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d) 产品名称、型号;

e) 设备数量;

f) 包装箱外形尺寸(mm);

g) (略) ;

h) 净重或毛重(kg);

i) 运输作业安全标志;

j) 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k) 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3)储运图示和收发货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和收发货标志应根据被包装产品的特点,按 GB/T191和GB 388 的有关规定正确选用。

6.3 装运与交货

(1)装运与交货

供应商应负责将在线监测装置运到目的地,不得转运。供应商应做到使设备在任何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并防止受到剧烈的撞击和振动。

除合同条款的规定外,货物在装运后24小时内,将装运通知单一式三份空邮给采购方。

(2)储存

包装状态下的产品应能适应以下储存环境条件:a) 储存温度:-30℃~+60℃;b) 储存湿度:不大于 85%RH(+35℃时)。

长期储存状态下的产品, (略) 应选择在通风、干燥的室内,附近应无酸性、碱性及其他腐蚀性物质存在。

7 技术服务7.1 现场服务

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

供应商在工程现场的服务人员称为供应商的现场代表。在产品进行现场安装前,供应商应提供现场代表名单、资质,供采购方认可。供应商应在生产前就现场供货具体事宜与采购方或施工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供应商的现场代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督导安装、负责调试、投运等工作,并对施工质量负责。供应商应指定一名本工程的现场首席代表,其作为供应商的全权代表,应具有整个工程的代表权和决定权,采购方与首席代表的一切联系均应视为是与供应商的直接联系。在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期间,应有至少一名现场代表留在现场。

在采购方认为现场代表的服务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可取消对其资质的认可,供应商应及时提出替代的现场代表供采购方认可,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因下列原因而使现场服务的时间和人员数量增加,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产品质量原因;

(2)现场代表的健康原因;

(3)供应商自行要求增加人、日数。

7.2 质量保证

(1)供货商应提供装置安装和调试,5年内免费保修,5年的通讯费,通信流量套餐应不低于18G,并终身维修。

(2)在运维单位遵守供应商规定的运输、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从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时,供应商应无条件为运维单位修理或更换,且所产生的安装、调试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设备在质保期满后,如出现问题,供应商应及时修理。供应商只收取更换模块、元器件或配件的成本价,具体费用由供应商和运维单位协商。

7.3 技术支持

(1)设备预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应定期向运维单位询问监测装置的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装置运行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2)供应商应对售出的设备进行终身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方提出的设备和系统的疑问给予及时准确的解答。

(3)供应商应提供远程电话技术支持: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服务支持。

(4)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供应商应保证在48小时内到现场抢修。

7.4 技术培训

(1)在现场安装前,供应商应派遣至少1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装指导,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装技术交底和培训。

(2)试运行阶段,供应商技术 (略) 运维人员进行在线监测装置使用和维护的培训。

7.5 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成 (略) ,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客户联系档案和装置档案,每月与客户进行联系,获得装置运行情况。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查询装置工作状态;每月有设备工作状态和装置数据通信费用查询统计报表,发现问题时,及 (略) (略) 理。

(2)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装置档案管理系统,包括装置的软硬件版本信息、出厂检验报告、现场装置信息、安装记录以及维护记录等。

(3)供应商应建立装置故障缺陷管理系统,对故障及返修装置进行分析和检测,查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同时根据问题是否具有普遍性,采取积极应对的措施和改进措施。

(4)故障查找与备品备件:在使用寿命期内,如出现异常,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及时查找原因。提供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数量可按系统规模确定。

(5)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明确装置模块、元器件或配件的成本价格。


附录一技术要求偏差表

在线监测装置种类:                 

序号

项目

(略)

技术规范要求

偏差

备注





































附录二监测装置现场实施方案

表4监测装置现场实施方案

施工或运行段

塔位

采集单元(种类、数量、采集参数、安装位置、外形尺寸及重量)

数据输出接口

通讯方式

数据传输规约

























附录三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表5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

投标人响应

型式、规格、性能参数

数量

型式、规格、性能参数

数量

1


视频监控装置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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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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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技术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

1.5 标准和规范

1.6 交货与安装调试

2 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1 一般规定

2.2视频监控装置技术要求

3 技术方案

3.1 视频监控技术方案

4 试验检测

4.1 一般规定

4.2 型式试验

4.3 工程抽样

4.4 到货检查

5 工厂检验与监造

5.1 出厂检验

5.2 监造

6 包装、运输与交货

6.1 包装

6.2 标志

6.3 装运与交货

7 技术服务

7.1 现场服务

7.2 质量保证

7.3 技术支持

7.4 技术培训

7.5 售后服务

附录一技术要求偏差表

附录二监测装置现场实施方案

附录三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1 总则1.1 一般规定

1.1.1投标人应具 (略) 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 (略) 分。

1.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书在内的招标文 (略) 条款。投标人提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应符合本 (略) 规定的要求。

1.1.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有关本工程使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设计、制造、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安装、调试、数据接入、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执行的技术标准、要求及说明。

1.1.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的设计、制造应根据现行国家、行业、国网企业标准、安徽公司企业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要求进行。投标人提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应是全新的。不能因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有关标准要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和工作质量的责任。倘若发 (略) ,成交供应商应通知招标方,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如果本技 (略) 企业标准Q/GDW 1242《 (略) 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Q/GDW 点击查看>> 《 (略) 图像/视频监控装置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 视频监控装置》、Q/GDW 点击查看>> 《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第1 部分:技术要求》、Q/GDW 1928《 (略) 状态监测代理安全接入技术规范》、安徽省公司标准中有关条款有冲突,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1.1.7本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8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 (略) 分有矛盾时, (略) 分为准。

1.1. (略) (略) 视频在线监测装置数据应根据招标方要求接入指定系统。成交供应商应配合招标方完成装置接入调试,数据接入具体需求见2.2。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

投标人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的文件。投 (略) 提交文件的真实性。

(1)投标人应提供标包中在线监测装置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应由国家产品质 (略) (略) 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出具。

(2)投标人应提供标包中在线监 (略) 依据的技术规范、工艺标准。

(3)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工艺和新技术介绍。

(4)对于推荐的任何替换产品,应说明与本技术规范和图纸存在的差异并提供替换产品完整的技术规范和一切必需的文字说明。

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它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如果需要的话,投标人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

1.3.1供应商的工作范围如下: (略) 委 (略) 在线监测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质量检验、包装运输、数据接入调试、设备维护及售后服务。

1.3.2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业主要求,在线监测装置的现场安装由供应商配合或负责。如果供 (略) 在线监测装置安装时, (略) 点击查看>> 应具有相应的电力施工资质。

1.3.3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向采购方提交一份生产进度表。生产进度表应以图表形式详细说明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试验、检验及装运、安装、调试等工作的进度控制,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的补救方案和补救措施。

1.3.4 交货时间如有延误,供应商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采购方说明。

1.4 技术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

1.4.1 技术资料和图纸

1.4.1.1 供应商应完成监测装置的施工图设计,应配合设计单位完成监测装置的安装施工图,并通过业主组织的设计审查。如果供应商未经设计审查即开展相关工作,造成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1.2 如需修改设计时,供应商 (略) 门批准的书面修改文件报业主方,提交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标题、供应商的专责工程师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修 (略) 。

1.4.2 出厂资料

线路视频在线监 (略) 时,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文件:

(1)装箱清单表,一式1份;

(2)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一式1份;(可选)

(3) (略) 合格证,一式1份;

(4)出厂检验报告,一式2份;

(5)装置使用说明书,一式2份,应包括下列各项:型号、结构、技术参数、执行标准等;

(6)装置维护手册,一式2份;

(7)设计变更说明,一式2份(需要时);

(8)安装指导书,一式2份;

(9)售后服务承诺函,一式2份

1.5 标准和规范

除技术规范和图纸中要求的技术条件外,招标方还将再次确认表1中标准的最新版本,并以文字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遵照最新标准要求执行。

表1 装置遵循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序号

(略)

标准名称

1

Q/GDW 1242

(略) 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

2

Q/GDW 点击查看>>

(略) 图像/视频监控装置技术规范

3

Q/GDW 561

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技术导则

4

Q/GDW 562

输变电 (略) 系统数据通信协议( (略) 分)

5

Q/GDW 563

(略) 状态监测代理技术规范

6

Q/GDW 点击查看>>

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第1 部分:技术要求

7

Q/GDW 点击查看>>

(略) 状态监测装置用太阳能电源技术规范

8

Q/GDW 1928

(略) 状态监测代理安全接入技术规范

1.6 交货与安装调试

(1)供应商应制定生产进度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及时交货。

(2)供应商应提供调试大纲,经双方确认后,按时间和工作要求,完成装置的调试工作并将现场调试记录及时提交业主。

(3)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配合提供移位安装指导服务。

2 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2.1 一般规定

本章内容规 (略) 视频监控装置的技术要求。除非本技术规范书另有规定,装置应符合1. (略) 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投 (略) 报价的标包中涉及的在线监测装置对本章相应技术要求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人保证值。

投标人提供的监测装置技术要求应与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技术要求一致。如有偏差,投标人应按照监测装置种类,如实、认真地填写偏差值;若无技术偏差则视为满足本技术要求的内容,且在技术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技术要求偏差表见附录一。

2.2视频监控装置技术要求

(1)视频监控装置的功能、技术、输出接口和供电电源等要求应 (略) 企业标准Q/GDW 1242《 (略) 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和Q/GDW 点击查看>> 《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第1 部分:技术要求》。

(2)视频监控装置应支持以安全加密方式接入内网或直接接入互联网大区,其中内网接入通过APN及安全加密芯片接入输电全景智慧管控系统(信息内网),互联网大区通过安全接入网关接入输电全景智慧管控系统(互联网大区)。

(3) (略) 现场特点,要求供应商提供适合于野外现场的具有防污、防雨水、防雾、防冰等功能的专用摄像机,具备良好的保护性能、环境适应性和抗电磁干扰性能。

表2 视频装置技术参数

项目

分项

标准参数值

投标人保证值

摄像机要求

摄像机

工业级球机

(投标人填写)

像素数

≥400万

(投标人填写)

视频分辨率

≥1080P

(投标人填写)

图像分辨率

≥2K,支持动态调整分辨率与帧率,并根据网络情况动态调整并回传

(投标人填写)

变焦率

≥光学24倍

(投标人填写)

最低照度

彩色不低于0.1Lux,黑白不低于0.001Lux

(投标人填写)

云台

预置位数量

≥128,支持上、下、左、右移动及步长、速度控制;

(投标人填写)

角度可调

水平方向360度可调、竖直方向90度可调

(投标人填写)

防覆冰设计

具有轻度覆冰(5mm厚)防护能力,在此状态下云台能正常工作,镜头表面无污秽遮挡。

(投标人填写)

气象监测要求

温度

测量范围-50℃~+85℃,分辨力0.1℃,准确度±0.3℃

(投标人填写)

湿度

测量范围0~100%RH,分辨力0.05%RH,准确度±3%RH

(投标人填写)

风向

测量范围0~ 点击查看>> °,分辨力0.1°,准确度±3°

(投标人填写)

风速

测量范围0~60m/s,分辨力0.05m/s,准确度0.3或3%取最大值

(投标人填写)

环境要求

工作温度

--25℃~+70℃(工业级)

(投标人填写)

相对湿度

0 - 100%RH

(投标人填写)

大气压力

55 - 106 kPa

(投标人填写)

装置基本功能

监拍周期

支持用户自定义,

(投标人填写)

视频采集方式

支持自动采集、受控采集及告警触发采集

(投标人填写)

防护等级

IP66

(投标人填写)

自休眠

正常状态为自休眠,可远程唤醒、告警触发唤醒,触发唤醒时间应小于5s

(投标人填写)

夜视功能

满足夜间监控需要,可远程控制开启

(投标人填写)

前端录像

支持前端24小时录像功能,录像采用循环覆盖,存储容量满足5天以上录像要求

(投标人填写)

告警联动

支持气象监测与视频联动拍照、录像功能

(投标人填写)

装置定位功能

支持将装置定位功能,并能将位置信息实时上传

(投标人填写)

通信方式

采用3G/4G/5G无线传输,满足电信、联通、移动自适应,支持联通、电信、移动的3G、4G、5G网络,并可根据现场情况选择运营商

(投标人填写)

通讯接口

Q/GDW 点击查看>> 《电网视频监控系统及接口第1 部分:技术要求》,并符合输电全景管控平台接入标准协议

(投标人填写)

校时

支持NTP协议校时

(投标人填写)

数据安全性

支持内网或互联网大区安全接入

(投标人填写)

太阳能板功率

≥180W,不少于2块

(投标人填写)

太阳能板使用寿命

20年以上

(投标人填写)

无光照工作时间

配置的电池在充满的情况下,满足30天使用需求

(投标人填写)

整体性能

检查、调试和配置更新

远程更新程序、查询/配置、远程调试、复位和调试,支持远程修改装置接入地址,支持远程修改摄像机水印

(投标人填写)

远程控制

控制变焦、聚焦、方位调整及预制位设置

(投标人填写)

平均无故障连续工作时间

点击查看>> 小时以上

(投标人填写)

接口

所有外接口均为IP66防护等级工业级航插

(投标人填写)

整机功率

不启动云台和夜视功能,整机峰值功率不超过5W

(投标人填写)

电源容量

≥200AH,配置 (略) ,具备电池电量在线监测,并实时上传

(投标人填写)

电池单次充满连续供电天数

30天

(投标人填写)

支架多样性

能适应角钢塔、水泥杆、钢管杆(塔)等不同类型的杆塔

(投标人填写)

防盗防拆

支持

(投标人填写)

整机寿命

8年以上

(投标人填写)

3 技术方案

本章规定了供应商提 (略) 视频监控装置以及电源装置的技术方案编写要求。

投 (略) 报价的标包中涉及的状态监测装置对本章相应的技术方案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

3.1 视频监控技术方案

投标人应在技术文件中提供“视频监控技术方案”。视频监控技术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技术方案

说明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简要介绍视频监控子系统的搭建过程,包括视频监控传感器和通讯系统、电源系统的集成方式(可用图示说明);说明视频监控装置到统一视频监控平台接入方式。

(2)装置工作原理

说明视频监控装置的工作原理,包含但不限于:视频参数及采集原理、安装方式、电源方式(如: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选择依据、充放电控制器等技术参数的说明)、数据传送方式(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通讯方案进行设计描述)、监测装置主要特性参数等(主要特性参数若有任何地方低于技术规范要求,应在技术偏差表中说明);说明装置可靠性的验证情况(至少包括防电磁、电晕、防雷击、冰冻的设计解决方案)。可用图表说明。

(3)现场实施方案

按塔位分别说明视频监控装置的具体设计方案,包括该塔位的视频采集单元类型、数量、安装位置、外形尺寸及重量;通讯方式(数据接入方式);数据传输规约;供应商认为其它需说明的内容。

4 试验检测4.1 一般规定

(略) 在线监测装置的试验及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进行。所有试验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

4.2 型式试验

(1)投标人提供的在线监测装置应通过型式试验,并 (略) /规格的在线监测装置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应是投标人自身。

(2)型式试验报告应由通过国 (略) 门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实验室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3)在招投标过程中,检测实验室有责任对型式试验报告的真伪提供鉴别服务。对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检测单位资质不满足要求的投标人, (略) 罚;对型式试验报告造假的投标人,给予 (略) 罚,3次废标后才能以正常流程参与投标。

(4)具体检验项目及方法按照Q/GDW 1242《 (略) 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及有关专项标准执行。

4.3 工程抽样

(1) (略) 家供货装置的数量、类型,采购方应在到货的装置中随机抽样,同一投标 (略) 的产品按中标总数的5%进行随机抽检(至少1 套),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若抽检样品检测不合格,则在一周之内重新送样进行抽样检验,直至合格。

(3)工程抽样检验报告应由通 (略) 认可或认证的检测实验室出具。工程抽样检验报告仅对本次工程有效。

4.4 到货检查

(1)在监测装置到达目的地以后,采购方和供应商双方在目的地 (略) 收到的监测装置的数量进行核对,并检查由于装运和卸货时监测装置的外伤情况。

(2)若监 (略) /规格、数量和外观等情况与合同不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免费为采购方改正或更换监测装置。

5 工厂检验与监造5.1 出厂检验

(略) 视频在线监 (略) 试验及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进行。试 (略) 进行,或采购方 (略) 门完成。所有试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1)应对样品 (略) 检验;其他配套装置包括计算机应用软件, (略) 功能的检验,合 (略) 。

(2)出厂检验项目为Q/GDW 1242《 (略) 状态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及有关专项标准中列出的结构和外观检验、准确度检验、基本功能检验等。

(3)结果评定:检验中出现任一检验项目失效,均判该监测装置为不合格。

5.2 监造

(1)供 (略) 生产开始前7天用电传或信件通知采购方。采购方有权派出监造工程师或代表到供应商为监测装置生产进行监造和为检验做监证。

(2)采购方的代表自始至终应有权进入制 (略) 和地方,供应商应向采购方代表提供充分的方便,以使其不受限制地 (略) 必须进行的检验和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监造。采购方的检查和监造并不代替或减轻供应商对检验结果和生产质量而负担的责任。

(3)在监测装置制造过程的开始和各阶段之前,供应商应随时向采购方进行报告以便能安排检验。

(4)除非采购方用书面通知免予检验,则不 (略) 发出未经检查和检验的监测装置,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在圆满地完成 (略) (略) 检验之后,才能发运这些监测装置。

(5)每台监测装置装运之前,应向采购方提交2份检验报告的原件。

6 包装、运输与交货6.1 包装

(1)基本要求:在线监测装置的包装应符合牢固、美观和经济的要求,做到结构合理、紧凑、防护可靠,在正常储运、装卸条件下,保证产品不致因包装不善而引起设备损坏、散失、锈蚀、长霉和降低准确度等。

(2)包装环境要求:设备包装时,周围环境及包装箱内应清洁、干燥、无有害气体、无异物。

(3)装箱要求:设备包装后,其包装件重心应尽量靠下且居中,产品装在箱内必须予以支撑、垫平、卡紧,设 (略) 分应移至使产品具有最小外形尺寸,并加以固定。

(4)分体包装:设 (略) 分,在不影响其性能的条件下,应拆卸包装,以缩小包装件体积。

(5)产品防护:在线监测装置的防振、防潮、防尘等防护包装按 GB/T 点击查看>>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6)随机文件清单:随机文件应齐全,文件清单如下:

a)装箱清单;

b) (略) 合格证;

c)出厂检验报告;

d)产品使用说明书;

e)装置维护手册;

f)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文件。

(7) 随机文件包装:随机文件应装入塑料袋中,并放置在包装箱内;若整套在线监测装置分装数箱,则随机文件应放在主机箱内。

6.2 标志

包装形式、外观、质量及标志应满足相关标准和采购方的要求。以下标志应用模板印在外侧。

(1)设备标志

在监测装置的显著位置应有下列标志:

a) (略) 、名称;

b) (略) 名、商标;

c) (略) ;

d) 出厂年月。

(2)包装标志

在包装箱的适当位置,应标有显著、牢固的包装标志,内容包括:

a)工程名称;

b) (略) ;

c)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d) 产品名称、型号;

e) 设备数量;

f) 包装箱外形尺寸(mm);

g) (略) ;

h) 净重或毛重(kg);

i) 运输作业安全标志;

j) 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k) 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3)储运图示和收发货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和收发货标志应根据被包装产品的特点,按 GB/T191和GB 388 的有关规定正确选用。

6.3 装运与交货

(1)装运与交货

供应商应负责将在线监测装置运到目的地,不得转运。供应商应做到使设备在任何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应避免雨、雪的直接淋袭,并防止受到剧烈的撞击和振动。

除合同条款的规定外,货物在装运后24小时内,将装运通知单一式三份空邮给采购方。

(2)储存

包装状态下的产品应能适应以下储存环境条件:a) 储存温度:-30℃~+60℃;b) 储存湿度:不大于 85%RH(+35℃时)。

长期储存状态下的产品, (略) 应选择在通风、干燥的室内,附近应无酸性、碱性及其他腐蚀性物质存在。

7 技术服务7.1 现场服务

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

供应商在工程现场的服务人员称为供应商的现场代表。在产品进行现场安装前,供应商应提供现场代表名单、资质,供采购方认可。供应商应在生产前就现场供货具体事宜与采购方或施工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供应商的现场代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督导安装、负责调试、投运等工作,并对施工质量负责。供应商应指定一名本工程的现场首席代表,其作为供应商的全权代表,应具有整个工程的代表权和决定权,采购方与首席代表的一切联系均应视为是与供应商的直接联系。在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期间,应有至少一名现场代表留在现场。

在采购方认为现场代表的服务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可取消对其资质的认可,供应商应及时提出替代的现场代表供采购方认可,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因下列原因而使现场服务的时间和人员数量增加,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产品质量原因;

(2)现场代表的健康原因;

(3)供应商自行要求增加人、日数。

7.2 质量保证

(1)供货商应提供装置安装和调试,5年内免费保修,5年的通讯费,通信流量套餐应不低于18G,并终身维修。

(2)在运维单位遵守供应商规定的运输、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从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时,供应商应无条件为运维单位修理或更换,且所产生的安装、调试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设备在质保期满后,如出现问题,供应商应及时修理。供应商只收取更换模块、元器件或配件的成本价,具体费用由供应商和运维单位协商。

7.3 技术支持

(1)设备预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应定期向运维单位询问监测装置的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装置运行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

(2)供应商应对售出的设备进行终身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方提出的设备和系统的疑问给予及时准确的解答。

(3)供应商应提供远程电话技术支持: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服务支持。

(4)电话无法解决的问题,供应商应保证在48小时内到现场抢修。

7.4 技术培训

(1)在现场安装前,供应商应派遣至少1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装指导,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装技术交底和培训。

(2)试运行阶段,供应商技术 (略) 运维人员进行在线监测装置使用和维护的培训。

7.5 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成 (略) ,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建立客户联系档案和装置档案,每月与客户进行联系,获得装置运行情况。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查询装置工作状态;每月有设备工作状态和装置数据通信费用查询统计报表,发现问题时,及 (略) (略) 理。

(2)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装置档案管理系统,包括装置的软硬件版本信息、出厂检验报告、现场装置信息、安装记录以及维护记录等。

(3)供应商应建立装置故障缺陷管理系统,对故障及返修装置进行分析和检测,查明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同时根据问题是否具有普遍性,采取积极应对的措施和改进措施。

(4)故障查找与备品备件:在使用寿命期内,如出现异常,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及时查找原因。提供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数量可按系统规模确定。

(5)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明确装置模块、元器件或配件的成本价格。


附录一技术要求偏差表

在线监测装置种类:                 

序号

项目

(略)

技术规范要求

偏差

备注





































附录二监测装置现场实施方案

表4监测装置现场实施方案

施工或运行段

塔位

采集单元(种类、数量、采集参数、安装位置、外形尺寸及重量)

数据输出接口

通讯方式

数据传输规约

























附录三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表5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

投标人响应

型式、规格、性能参数

数量

型式、规格、性能参数

数量

1


视频监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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