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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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
(略) HJAGC2022G089统一交易标识码A02- 点击查看>> 60B-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8
信息来源黄山市公 (略) (略) 在地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
信息发布时间2022-07-18 14:56:00浏览次数 点击查看>>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略) 标段名称招标方式估算价(万元)
1HJAGC2022G089A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 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

(略) :HJAGC2022G089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修改为:“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5.2.3.3投标承诺第1项调整为:1.在审计时,变更增加项目中无类似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经标前审计的项目,投标人需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认真的核对,如发现遗漏或差错,应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否则招标后,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中第4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 点击查看>> .1 付款周期调整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总合同价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80%,支付至总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结算审核结束付至审核总价款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两年满后支付(无息)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 (略) 屯溪龙山实验小学北邻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559-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苏 (略) 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 (略) 口金溪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559- 点击查看>>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电子件名称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图纸等相关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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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主要修改内容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

(略) :HJAGC2022G089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修改为:“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5.2.3.3投标承诺第1项调整为:1.在审计时,变更增加项目中无类似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经标前审计的项目,投标人需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认真的核对,如发现遗漏或差错,应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否则招标后,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中第4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 点击查看>> .1 付款周期调整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总合同价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80%,支付至总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结算审核结束付至审核总价款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两年满后支付(无息) 。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 (略) 屯溪龙山实验小学北邻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559-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苏 (略) 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 (略) 口金溪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559-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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