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霍邱县环保局大楼站)设备更新政府采购项目-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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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霍邱县环保局大楼站)设备更新政府采购项目-2022-07-19

霍邱县空气质 (略) ( (略) (略) )设备更新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FS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霍邱县空气质 (略) ( (略) (略) )设备更新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二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工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规定执行。

现更正为:本项 (略) 、工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2 年 7 月 2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霍邱县公 (略) 第二开标室(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与卧阳大道交叉口 霍邱 (略) B区4楼)

现更正为:1、时间: 2022 年7月25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霍邱县公 (略) 第一开标室(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与卧阳大道交叉口 霍邱 (略) B区4楼)

三、 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2条‘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 3%-5%(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现更正为: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 3%-5%(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7月19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霍邱县 (略)

地 址:六安市霍邱县 (略) 办公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6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周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0564- 点击查看>>

2022年7月19日

霍邱县空气质 (略) ( (略) (略) )设备更新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FS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霍邱县空气质 (略) ( (略) (略) )设备更新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二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工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 (略) )规定执行。

现更正为:本项 (略) 、工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2 年 7 月 2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霍邱县公 (略) 第二开标室(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与卧阳大道交叉口 霍邱 (略) B区4楼)

现更正为:1、时间: 2022 年7月25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霍邱县公 (略) 第一开标室(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与卧阳大道交叉口 霍邱 (略) B区4楼)

三、 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2条‘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 3%-5%(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现更正为: (略) 工 (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 3%-5%(本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比例为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7月19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霍邱县 (略)

地 址:六安市霍邱县 (略) 办公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6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周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0564- 点击查看>>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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