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补充申报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补充申报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 (略) :
根据《 (略) (略) 办公厅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2〕 (略) )要求,我厅已于今年5月组织各地申报了一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入库。为做好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拟于近期补充申报一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补充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本省注册纳税的法人机构、外地注册法人但在本地有实体的非法人机构及在本地注册法人但在周边地区建设实体的机构;
2.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3.以2022年立项(开工)且2023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为主,规模较大项目的立项(开工)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下半年立项(开工)且至今未完工。
(二)分项条件要求
1.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项目
支持对象:农产品批发市场。
条件要求:年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项目新增冷库库容1000立方米(含)以上。
2.销 (略) 、 (略) 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销地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
条件要求: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冷库容积2000立方米以上,新购置的自用冷藏运输车安装卫星定位、温湿度监控设备,票证齐全。
3.完善零售终端冷链物流设施。
支持对象: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生鲜电商等零售终端企业。
条件要求:开业3年以上且在当地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不少于500平方米;生鲜电商企业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4.支持农产品市场保供
支持对象:2022年以来承担相关流通保供任务并受到疫情影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
条件要求:在突发疫情期间,省市县三级认可的保供名单、疫情期间实际承担了保供任务且未造成负面影响。
二、支持方向
(一)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支持集散地、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鼓励建设公共冷库、中央厨房等设施,加快绿色、高效、低碳冷藏设施应用,完善物流集散、加工配送、质量安全等功能,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
(二)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支持销地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改扩 (略) (略) ,集成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提高冷链干线与支线衔接效率。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各环节有序衔接。
(三)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支持城市供应链末端连锁商超、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电商等流通企业完善终端冷链物流设施,进一步增强冷藏保鲜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推动建设改造前置仓等末 (略) 点,鼓励配备移动冷库(冷箱)等产品,提高冷链物流终端配送效率。
(四)统筹支持农产品市场保供。2022年以来承担相关流通保供任务并受到疫情影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
三、申报流程
1.企业自愿申报。按照属地原则, (略) (略) 提交申请及申报材料。
2.市级审核推荐。 (略) 受理企业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向省商务厅推荐。
四、材料准备
申报材料均统一采用A4纸打印,编制目录。按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内容准备、装订成册(胶装),有关工作情况请附佐证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材料报送
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拟建设总体目标、年度分解目标,填写《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于7月8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版)、《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报送省商务厅(市 (略)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 王 玮 0791- 点击查看>>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申报单位基本信
3.项目入库申报表
4.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及说明
5.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wps
6.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表
7.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附表6-7.xls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各 (略) :
根据《 (略) (略) 办公厅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2〕 (略) )要求,我厅已于今年5月组织各地申报了一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入库。为做好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拟于近期补充申报一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补充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本省注册纳税的法人机构、外地注册法人但在本地有实体的非法人机构及在本地注册法人但在周边地区建设实体的机构;
2.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3.以2022年立项(开工)且2023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为主,规模较大项目的立项(开工)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下半年立项(开工)且至今未完工。
(二)分项条件要求
1.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项目
支持对象:农产品批发市场。
条件要求:年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项目新增冷库库容1000立方米(含)以上。
2.销 (略) 、 (略) 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销地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
条件要求: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冷库容积2000立方米以上,新购置的自用冷藏运输车安装卫星定位、温湿度监控设备,票证齐全。
3.完善零售终端冷链物流设施。
支持对象: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生鲜电商等零售终端企业。
条件要求:开业3年以上且在当地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经营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不少于500平方米;生鲜电商企业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
4.支持农产品市场保供
支持对象:2022年以来承担相关流通保供任务并受到疫情影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
条件要求:在突发疫情期间,省市县三级认可的保供名单、疫情期间实际承担了保供任务且未造成负面影响。
二、支持方向
(一)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支持集散地、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鼓励建设公共冷库、中央厨房等设施,加快绿色、高效、低碳冷藏设施应用,完善物流集散、加工配送、质量安全等功能,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
(二)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支持销地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改扩 (略) (略) ,集成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提高冷链干线与支线衔接效率。推广可循环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各环节有序衔接。
(三)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支持城市供应链末端连锁商超、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电商等流通企业完善终端冷链物流设施,进一步增强冷藏保鲜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推动建设改造前置仓等末 (略) 点,鼓励配备移动冷库(冷箱)等产品,提高冷链物流终端配送效率。
(四)统筹支持农产品市场保供。2022年以来承担相关流通保供任务并受到疫情影响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
三、申报流程
1.企业自愿申报。按照属地原则, (略) (略) 提交申请及申报材料。
2.市级审核推荐。 (略) 受理企业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向省商务厅推荐。
四、材料准备
申报材料均统一采用A4纸打印,编制目录。按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内容准备、装订成册(胶装),有关工作情况请附佐证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材料报送
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拟建设总体目标、年度分解目标,填写《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于7月8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版)、《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报送省商务厅(市 (略)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 王 玮 0791- 点击查看>>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申报单位基本信
3.项目入库申报表
4.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及说明
5.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wps
6.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任务表
7.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附表6-7.xls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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