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及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所需物资采购二标段(重新招标)更正事项公告(一次)[变更公告]
彭阳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及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所需物资采购二标段(重新招标)更正事项公告(一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07-20 15:58 | 发布人: | 阅读次数: | 次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NXXYZC-2022-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彭阳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及化肥减量 (略) 需物资采购二标段(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2-07-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将原招标公告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变更为:同履行期限:中标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供货。2.将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供货时间: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变更为:供货时间:中标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供货。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供货时间: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变更为:供货时间:中标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供货。4.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类似业绩5分;投标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2.5分,满分5分。“业绩”系指同类货物,属政府投资项目, (略) 门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注:以上材料需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变更为类似业绩5分:投标供应商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2.5分,满分5分。“业绩”系指同类货物,由采购单位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注:以上材料需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具体变更参数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2-07-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如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或认为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代理机构提出。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农业技 (略)
地址:固原市彭阳县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固原市原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安治中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安晶
电话: 点击查看>>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略)
发布日期:2022-07-20
发布时间: | 2022-07-20 15:58 | 发布人: | 阅读次数: | 次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NXXYZC-2022-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彭阳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及化肥减量 (略) 需物资采购二标段(重新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2-07-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将原招标公告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变更为:同履行期限:中标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供货。2.将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供货时间: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变更为:供货时间:中标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供货。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供货时间: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变更为:供货时间:中标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完成供货。4.将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类似业绩5分;投标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2.5分,满分5分。“业绩”系指同类货物,属政府投资项目, (略) 门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注:以上材料需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变更为类似业绩5分:投标供应商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得2.5分,满分5分。“业绩”系指同类货物,由采购单位委托中介代理机构或集中代理机构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注:以上材料需保证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具体变更参数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2-07-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如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或认为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应在变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代理机构提出。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阳县农业技 (略)
地址:固原市彭阳县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固原市原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安治中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安晶
电话: 点击查看>>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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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略)
发布日期: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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