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0705-2022-0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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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0705-2022-0384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点击查看>> -2022-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内容为:第五章合同文本

更正内容:

一、合同第一段:原“评价范围为: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约6968亩) (略) 东侧地块(约900亩);环保产业园、 (略) 地块已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在本次规划环评中通过回顾性分析进行论证说明。 (略) 东侧地块规划环评及环保产业园、 (略) 地块回顾性分析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现修改为:“评价范围为: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约6968亩)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删除第一条第(4)点:“《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包含: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 (略) 东侧地块、环保产业园、 (略) 地块及崖门田南片区。”

三、第十三条:原“三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适用于现行法律法规。如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服 务期限内发生变化,所带来的后续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变更内容不属于本合同服务范围,三方另行协商。本次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内容以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新会产业转移园集聚地粤澳崖门片区范围为准,由于规划方案发生 重大变更导致 点击查看>> 方 (略) 需费用,三方另行协商。”。

现修改为:三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适用于现行法律法规。如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服 务期限内发生变化,所带来的后续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变更内容不属于本合同服务范围,三方另行协商。本次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范围内容以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规划范围为准,由于规划方案发生 重大变更导致 点击查看>> 方 (略) 需费用,三方另行协商。“”。

现修改为: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三方各执 点击查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五、增加第十六条《承诺函》

六、其他内容不变。

承 诺 函

江门市新会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我司参与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投标工作,若我司中标,就项目评价范围作出以下承诺:

《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价范围包含: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约6968亩) (略) 东侧地块(约900亩)以及对环保产业园、 (略) 地块进行回顾性论证说明。 (略) 东侧地块规划环评及环保产业园、 (略) 地块回顾性分析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三和 (略)

联系方式:075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鸿厦 (略)

地址:江门市 (略) (略) 2幢之三602室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点击查看>>

广东鸿厦 (略)

2022年07月2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点击查看>> -2022-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内容为:第五章合同文本

更正内容:

一、合同第一段:原“评价范围为: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约6968亩) (略) 东侧地块(约900亩);环保产业园、 (略) 地块已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在本次规划环评中通过回顾性分析进行论证说明。 (略) 东侧地块规划环评及环保产业园、 (略) 地块回顾性分析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现修改为:“评价范围为: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约6968亩)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删除第一条第(4)点:“《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包含: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 (略) 东侧地块、环保产业园、 (略) 地块及崖门田南片区。”

三、第十三条:原“三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适用于现行法律法规。如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服 务期限内发生变化,所带来的后续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变更内容不属于本合同服务范围,三方另行协商。本次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内容以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新会产业转移园集聚地粤澳崖门片区范围为准,由于规划方案发生 重大变更导致 点击查看>> 方 (略) 需费用,三方另行协商。”。

现修改为:三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适用于现行法律法规。如相关法律法规在合同服 务期限内发生变化,所带来的后续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变更内容不属于本合同服务范围,三方另行协商。本次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范围内容以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规划范围为准,由于规划方案发生 重大变更导致 点击查看>> 方 (略) 需费用,三方另行协商。“”。

现修改为: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三方各执 点击查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五、增加第十六条《承诺函》

六、其他内容不变。

承 诺 函

江门市新会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我司参与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投标工作,若我司中标,就项目评价范围作出以下承诺:

《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价范围包含: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新一代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园)(约6968亩) (略) 东侧地块(约900亩)以及对环保产业园、 (略) 地块进行回顾性论证说明。 (略) 东侧地块规划环评及环保产业园、 (略) 地块回顾性分析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三和 (略)

联系方式:075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鸿厦 (略)

地址:江门市 (略) (略) 2幢之三602室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点击查看>>

广东鸿厦 (略)

2022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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