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智科技产业园区(1#地块)项目【配电箱】材料暂估价采购/标补遗文件(01)(70,000元)
创智科技产业园区(1#地块)项目【配电箱】材料暂估价采购/标补遗文件(01)(70,000元)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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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因成都市双流区公共资 (略) 已搬迁至成都市 (略) (略) (略) ,现将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修改为:成都市双流区公共资 (略) 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 (略) (略) (略) ),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新地址(成都市 (略) (略) (略) )本项目开标室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修改为: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XXX采购合同”中的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文件(01)的附件内容为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 (略) 有补遗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成都空 (略) 有限公司,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 (略) (盖单位章) 2022年07月22日 附件: XXX采购合同 发包人 : 成都空 (略) 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方)、 (略) ( 点击查看>> 方) 承包人: 时间: (略) 分:协议书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成都空 (略) 有限公司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承包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略) 会信用代码: 承包人纳税身份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经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包人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合同附件及本 项目的相关资料均为本 (略) 分。 一、合同的概况、数量、价格 1.1合同概况 本合同配电箱品牌、 (略) 、技术参数等如附件一(配电箱采购清单)、附件二(配电箱技术规格说明书)所示。 1.2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完质保金止。 1.3合同价格 本合同金额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合同含税总价为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缴纳税金后的价格,若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变化,则不含税价不变,按不含税价与调整后税率得出的税额计算合同总价与各阶段进度款。 1.4价格调整 (1)本合同产品采用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如无图纸及设计变更,不予调整。 (2)合同单价根据本条约定进行调整, 无。 二、质量技术要求与监造 2.1产品质量技术要求补充约定: 无。 2.2 产品监造:需要(若承包人出现履约不及时、产品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可进行监造)。 三、支持与服务 补充约定内容: 无。 四、运输费用承担及运输方式 4.1产品装车、运输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卸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4.2运输方式的其他要求:无 。 五、包装和包装物 对包装和包装物的其他要求:无 。 六、产品交付 6.1交货方式:承包人于本工程工地指定地点的车下交货,具体指定地点为创智科技产业园区(1#地块)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指定位置 。 6.2交货时间根据以下方式执行: (1)分批送货,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前下达由(项目经理) 、(材料/设备负责人) 共同签字的生产通知单后立即组织排产,承包人在收到送货通知单后按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交货。本合同产品的供货周期为30天,自生产通知单发出之日起算。 (2)三方约定采用其他交货的时间: 所有货物均白天进场,即17:30(北京时间)之前 。 6.3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授权本合同下产品接收和验收人员为;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授权本合同下产品接收和产品验收人员为(材料员) 、(工长);接收和验收均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上述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承包人应在交货时做好身份核实工作。 6.4 备品、配件和资料 承包人需要交付的其他文件资料名称及数量: 检验报告、合格 (略) 有资料都加盖红章各5份,合格证必须盖质检专用章。 6.5关于供货的其他约定: 无。 七、调试、验收 产品的交货验收不能替代产品的性能验收,最终验收以性能验收为准。 八、质量保证责任 承包人质量保证责任的特殊约定:无 。 九、发票与付款 9.1发包人向承包人以银行转账支付货款,按以下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本合同无预付款。 每批次进场配电箱经数量、外观开箱检验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该批次配电箱到货总货款的70%,付款前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进度款及承包人提供到货总额100%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该批次配电箱到货总货款的70%。 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配电箱到货总货款的20%,付款前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进度款及承包人提供的100%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配电箱到货总货款的20%。 项目竣工验收且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与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完成结算办理后30日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付款前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结算款及承包人提供的100%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2年质保期满后;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将3%质保金无息退还给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同时扣除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任何扣款(如有)。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质保金和承包人提交的质保金退还申请后,对承包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60日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将质保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同时扣除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任何扣款(如有)。 9.2发票内容: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 (略) 需信息(如有变动,发包人应在开具发票前4天通知):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名称: (略) : 地址电话: (略) : 点击查看>> 承 (略) 信息,承包人不得随意 (略) :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十、退货、换货及回购的特别约定 (略) 分合同条款。特别约定: 无 。 十一、担保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履约担保可以采 (略) 担保等形式,承包人为联合体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代表联合体提交,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将履约担保款项退还给承包人或者解除履约担保。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十二、 不可抗力 (略) 分合同条款。 十三、违约责任 (略) 分合同条款。 十四、 发包人项目 (略) 的权限 项目 (略) 权限见合同条款的约定,超越合同授权的行为无效。 十五、送达地址 本合同下的函件、通知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发包人电子邮箱为 ,承包人电子邮箱为。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5天告知。 十六、其他事项 三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 十七、合同的变更 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变更的需要三方签订书面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未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法人单位公章的无效。 十八、合同生效及期限 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承 (略) 产品并履行质保责任以及收到质保金时止。合同条款均为打印,手写填写 (略) 分无效。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承包人执 点击查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组成及效力 本买卖合同包括协议书和买卖合同条款、合同相关附件,招投标相关文件以及承包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书(如有),合同的附件及格式如下。 附件一. 配电箱采购清单 附件二. 配电箱技术规格说明书(另附) 附件三. 承包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安全文明承诺书 附件五. 保修承诺书 附件六. 廉洁建设协议书 附件七. 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电话: 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略) 分:买卖合同条款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全称):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一、产品的概述、数量、价格 1.1产品的概况 本合同下产品的品牌、 (略) 、技术参数、产地由三方进行约定,未经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私自进行变更。 1.2产品的数量 本合同约定的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实际应履约或进行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并扣减退换货后的数量进行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为最终结算数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若合同对单价无约定的,三方另行协商定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3产品的价格 本合同采用人民币计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包含产品的供应、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以及 (略) (略) 有费用以及相应税金。 1.4价格的调整 本合同单价的调整按照以下执行,具体由三方在协议中进行选择: (1)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变化,则不含税价不变,按不含税价与调整后税率得出的税额计算合同总价与各阶段进度款。 (2)三方约定合同价格不作调整的,则本合同产品单价为固定价, (略) 采购的产品、特殊工具、备品备件(如有)、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质保等费用( (略) 分协议书另有约定除外)。合同单价不因法律、原材料、费率变动等因素的变化再作调整,也不因实际供货数量的变更或供货时间的延长等原因进行调整。 (3)三方约定合同单价为可调整的,按协议书约定的条件和办法进行调整。未达到可调范围及条件的,合同价格均不作调整。对于达到可调范围及条件的,三方于每月10日前进行对账,并同时在对账单上对调整的金额及依据进行签字确认(应随附支撑性文件资料),在每月一并进行调整。 1.5增值税发票 收款方应根据协议书约定的发票类型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未约定类型的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略) 有权 承包人保证其销售的产 (略) 有权且未侵犯第三方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监造 2.1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该类货物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并达到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要求标准。承包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 (略) 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并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各种证件必须齐全。 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拒收/换货/ (略) 分甚至整批产品,承包人应赔偿 (略) 遭受的损失。 本工程对产品有具体要求的,不应低于工程技术及质量要求,由三方在协议中明确。 2.2监造 2.2.1在合同产品的交付履约过程中,出现供货不及时以及质量问题时,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产品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产品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由三方另行约定。 2.2.2发包人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产 (略) 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不符合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2.2.3发包人监造人员对合同产品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产品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发包人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换货的权利,也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三、支持与服务工作: 3.1交货后承包人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导、培训、配合调试验收等。 3.2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书面或口头通知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和支持。 3.3当工程移交给项目建设方,产品技术支持及服务的受益人转为项目的建设方时,承包人应向项目建设方提供技术服务及支持,直至本合同责任履行完毕。 3.4承包人未根据合同提供支持和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在发包人通知后仍未解决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向承包人承担。 四、运输费用及运输方式 4.1运费承担 除另有约定外,产品的运输及运输费用、上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包人承担。 4.2运输方式 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满足本产品性能的运输方式,并确保运输过程产品的保护,否则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五、包装、包装物 5.1包装标准和包装要求 5.1.1包装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按应结合配电箱尺寸等特点进行包装,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每件货物的包装外表以不褪色的 (略) 、毛重、尺码以及下列 "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此面朝前"等标志。任何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产品包装前,承包人负责对产品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 (略) 件及备品备件齐全并分别包装。 5.1.2每件或每批次产品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略) 合格证以及重要元器件的品牌、产地、 (略) 、检验(试验)报告、釆购票据(若有)等证明文件。另提供装运清单一式三份。承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贷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发包人接收货物的,承包人须在15天内将缺少资料免费 (略) 。 5.1.3对于进口产品包装,应有海关进行检验检疫的合格签证书并盖有海关印章字样。 5.2包装物的回收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下的包装物由承包人负责回收、处理,并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要求的时间内运至本项目工地之外,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不支付任何包装物回收费用。 六、产品的交付 6.1交货方式 (1)承包人于本工程工地指定地点车下交货,具体指定地点由三方在协议书上明确; (2)三方约定的其他地点交货。 6.2交货时间 (1)三方在协议书中选择交货的具体时间: 三方选择分批送货的。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以邮件方式将生产通知单送达承包人。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内完成交货。本合同未约定供货周期的,由发包人在送货通知中明确送货时间,承包人在通知的时间内完成交货。 (2)三方选择其他的交货时间,在协议书中进行明确。 6.3收货人签字 承包人设备货到现场后,书面报请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签收。签收时,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包人、监理单位同时到场,检验合格后各方(或其授权人员)在签收记录上签字。但无论合格与否,均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等的最终检验(性能验收)结果。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的授权人员授权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履约完毕。发包人变更授权人的应提前3日通知承包人,其他人员的签收及审核为无效,由此造成的责任和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4送货单及备品备件 承包人在送货时必须提供加盖承包人单位红章(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送货单,否则发包人可拒绝收货。 随产品交付的有关单证、资料、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 (略) 数量为准。三方可另行约定需要交付的其他文件资料。 6.5产品灭失的风险 本合同下的产品在承包人送交发包人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或其授权人)检验并办理书面接受手续后,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包人转移至发包人,在此之前由承包人承担。 6.6送货单对合同的修改无效 承包人在送货单或其他单据上标注的价格或其他条款与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为准,不因有发包人人员签字或项目盖章而视为对合同的修改。 6.7交付检验 6.7.1合同产品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对合同产品数量及外观检验。 6.7.2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对承包人交付产品的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发包人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产品性能的接受,三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6.7.3交付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产品的调试、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6.8关于交货的其他约定 6.8. (略) 送的产品不符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产品由承包人自行保管;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已经交付给发包人的,承包人应在10天内将 (略) 取回,取回前由发包人暂时保管,期间产品灭失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6.8.2产品错发至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由此造成的运杂费和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七、调试、验收 7.1调试 交货验收后,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根据进度要求完成设备安装,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完成产品的调试指导工作,以便工程验收交付。 7.2性能验收 在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三方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进行验收运行,对合同产品的性能、质量进行验收。三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产品的性能质量进行最终验收(性能验收),并作为产品符合合同要求的最终依据。除非三方另有约定,本合同产品的性能验收以业主方对工程验收的时间为准。 八、数量和质量的异议 8.1数量的不一致 承包人提供的数量与发包人验收数量不一致的,以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验收实际接收的数量为准。有争议的则以产品使用 (略) 门鉴定为准。 8.2质量异议的提出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可随时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快递等方式对承包人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8.3质量争议解决 三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产品使用 (略) 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鉴定费及延误交货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质量符合要求,则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质量保证责任 9.1质量保证期 协议书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2年,从业主颁发的该整体工程竣 (略) 载的竣工日期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前出现质量问题而更换的产品,该产品的质保期自更换之日重新计算。 9.2响应时间 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终身免费电话或网络技术支持服务,承包人在接到故障申报或维修服务请求后,如可以远程调试解决,则需在2个小时内解决。2小时内未能解决则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给予上门维修或更换,超过72小时仍未响应的视为拒绝履行质保责任。 9.3发包人原因引起的维修 在保修期内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承包人应当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负责完成维修、更换,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更换产品的价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承包人以非产品质量原因拒绝或拖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9.4发包人自行维修 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等问题,如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维修、更换服务的,发包人可以自行安排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5质量保证金 除非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3%。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责任的,发包人有权直接扣减相应质保金。 保修期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在移交物业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与合同产品及服务有关的投诉、信访、调解、诉讼、仲裁等一切纠纷,承包人需负责解决,因此给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失的,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损失的,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补充赔偿。 若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非设备原因和非安装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情况,承包人应先行采购相关物件并及时修复后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追偿,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责任方追偿。不得要求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先付款后修复设备。因未及时修复导致安全事故的, (略) (略) 由承包人承担。 十、发票与付款 点击查看>> 发票内容 收款方应及时提供合同约定税率的合规合格发票,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否则,付款方有权延期付款, (略) 提供发票未通过认证的,应在3天内重新提交,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付款方不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发票开具时间 承包人在每月10日前与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办理本月供货对账,承包人在对账后3天内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开具到货总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击查看>> 发票的金额 发票金额和开具时间仅作为发包人过程货款支付的依据,不作为三方最终应付款金额和付款时间节点的依据,最终付款金额和付款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点击查看>> 付款方式 发包人向承包人以银行转账或者其他形式支付货款,三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十一、退货及回购的特别约定 点击查看>> 已交货产品的退货 由于工程现场设计变更、工程停工或者发包人施工合同解除等非买卖三方原因引起 (略) 、数量发生变化或者 (略) 分取消的,三方同意对 (略) 分按照以 (略) 理: (1)承包人同意对已供货但未使用的多余产品进 (略) 理,由承包人进行收回。退货产品未使用且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原价进行回购;产品外观和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的,三方协商折价回购; (略) 分产品的价款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直接进行抵扣冲减。 (2)具体执行程序为: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退货通知,告知承包人具体需要退货回购的产品名称及数量,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完成产品的接受确认和价款确认,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承包人收到并确认发包人的退货通知的内容,承包人应当在10天内完成对产品的收回工作。 点击查看>> 未交货产品的更换 由于工程现场设计变更、工程停工或者施工合同解除等非买卖三方原因引起 (略) 、数量发生变化或者 (略) 分取消的,三方同意 (略) 分按 (略) 理: (1) (略) 需产品比合同约定数量增加的,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增加后的数量进行供货。如增加的产品价格已经在本合同价格清单中涵盖,适用合同规定的价格;如合同价格清单未涵盖,则由三方需另立补充协议确认价格。 (2) (略) 需产品数 (略) 分取消的,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实际需求送货通知的数量进行供货,价格仍根据合同规定确定,结算根据实际供货数量计算。合同单价不因供货数量的减少而做调整。 十二、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 (略)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函的提供必须满足 (略) 门审核认定的要求。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保函的,则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采用现金银行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之后承包人可用满足发包人要求格式的等额保函置换已缴纳的履约 (略) 分。在承包人正常履约情况下,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释放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十三、不可抗力 13. (略) 称不可抗力指战争及重大自然灾害。 点击查看>>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7日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 (略) (略) 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 三方权利、义务及授权代表 点击查看>> .1负责本合同工程的统筹、跟踪、协调; 点击查看>> .2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按合同约定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后支付工程款。 点击查看>> .3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有权拒绝接收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材料。 点击查看>> .4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应提供施工场地平实、畅 (略) 。 点击查看>> .5确认配电箱的图纸。 点击查看>> .6应积极履行结算义务。 点击查看>> .1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有权拒绝接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 点击查看>> .2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按合同约定在承包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后支付工程款。 点击查看>> .3确认配电箱的图纸。 点击查看>> .4对承包人的生产进度、产品质量、装卸搬运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协调。 点击查看>> .5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有关产品资料。 点击查看>> .6在合同项下工程虽已竣工但尚未交付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之前,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费用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担费用并予以修复。 点击查看>> .7设备调试验收通过至移交完成前,临时使用维保费用及可能发生的的二次调试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担,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格范围内。 点击查看>> .8应积极履行结算义务。 点击查看>> 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点击查看>> .1严格按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合同文件及图纸组织生产。无条件随时接受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及监理的要求整改、返工,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整改、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不正确指令和设计变更造成的返工经济损失,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担,供货周期相应顺延。 点击查看>> .2承包人应该积极协助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做好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 点击查看>> .3承包人进场前应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其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等材料,并按投标文件中规定人员报送现场负责人身份信息,现场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在征得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增减或更换人员,否则随意更换按5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 点击查看>> .4现场材料堆放按照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产品交付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前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并根据现场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承包人对此期间由其他单位造成的污染及损坏负责提供相关证据,如无法证明责任主体,相关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点击查看>> .5负责本工程的产品运至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装卸货等费用,并按规定购买保险。 点击查看>> .6技术培训: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完成配电箱安装后,免费配合进行调试验收。安排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或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员工给予免费指导培训,实际操作培训。直至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或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使用时止。 点击查看>> .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监理的现场管理制度,并服从以上各方的协调与指挥,如不服从协调与指挥,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给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并承担一切损失。 点击查看>> .8制定措施、教育进入现场人员遵守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的工地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制度。 点击查看>> .9办理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承包人施工用的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点击查看>> .10承担合同履约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与因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致他人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发包人先行承担的有权向承包人全款追偿。 点击查看>> .11承担未验收交付之前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 点击查看>> .12承包人对外采购、使用劳务及与其他人员或单位发生的一切经济关系,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与发包人无关;若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全额追偿。 点击查看>> .1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承包人产品质量问题,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曝光 (略) 门的通报批评,破坏 (略) 会形象,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解决,消除影响,费用由承包人依法承担,并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此外还应赔偿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点击查看>> .14 (略) 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若因工资问题导致工人直接找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协调的,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处罚承包人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次。 点击查看>> .15交付的产品质量需满足国家、地区规范、图纸、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要求。 点击查看>> .16承包人对设备专项深化设计(如有),需提前十天告知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审核。 点击查看>> .17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进行专项验收等相关工作。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点击查看>> 授权代表 点击查看>> .1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2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指定现场监理单位,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点击查看>> .3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委派为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4承包人委派 ( (略)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 十五、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数量供货的: (1)迟延超过15天的发包人可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由承包人承担总货款20%违约金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未达到15天或者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依约履行合同外并支付迟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迟交产品价格的5%,无上限。 点击查看>> 承包人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规格、参数、质量标准的: (1)发包人可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由承包人承担总货款30%违约金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除立即更换外,还应承担总货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点击查看>> 如因发包人购买承包人产品,造成对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或其它受保护之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相关索赔和诉讼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支付相关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费用。 点击查看>> 承包人承诺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购买的设备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产权瑕疵,否则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点击查看>>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 (略) 、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将工作内容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构成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点击查看>> 承包人违约的,还应赔 (略) 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调查 (略) 相关费用。 点击查看>>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质保责任(不论是由于产品本身原因还是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者供货不符合合同其他约定的,按照以下执行: (1)承包人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履行或整改的,由承包人承担总货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承包人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履行或整改的,发包人可以自行或安排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50%违约金。 点击查看>> 人员管理的责任 承包人在项目现场履行合同约定责任过程中应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其他责任事故的由责任方承担。 点击查看>> 发包人项目终止的,三方另行协商解除合同,发包人不承担解除违约责任,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实际货物支付相应费用。 点击查看>> 发包人无故中途退货的,涉及合同根本违约,需赔偿承包人 (略) 有损失。 十六、发包人授权人员权限规定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时已知悉并被告知发包人相关授权人员的相关权限。 (略) 涉及的代表发包人就本买卖合同的有关事务行使相关权限,具体如下: 点击查看>> 合同履约主要授权权限及行使主体
注:1、授权权限主要有五类: “编制”是指:设计、制作图纸、文函等项目相关书面文件,不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实施”是指:用实际行动落实施行或执行,并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编制”是指:通过审查核算提出初步意见,不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复核”是指:通过再次“审核”提出复审意见,不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审批”是指:通过对报审材料查看,参考和审核、复核意见做出最终决策,并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2、审批顺序:先下级,后上级;先审核,再复核,最后审批;经最终审批后的事项方产生法律效力。 点击查看>> 禁止行为 授权人员无权决定、审批以下事项,授权人员签署以下文件或从事以下行为的均为为无效,发包人不予认可:
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本授权是买卖 (略) 分,与买卖合同一并生效,发包人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授权,以约定形式送达承包人后生效。 十七、送达 三方邮寄地址 (略) 注册地。该地址为合同、 通知、诉讼文本的送达地址,一经发送即视为送达成功。一方的地址若发生变动应提前通知对方。 十八、廉政建设 1、若承包人引诱、贿赂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相关人员,以达到虚报、多报供货数量为目的的,一经查实,发包人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一次性支付5至10万元的违约金,并扣减虚报、多报供货数量2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三方可另行签订廉政建设协议。 十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一致同意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解决: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在 (略) 提起诉讼。 二十、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承包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三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四方披露或者透露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将该等保密信息用于除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但三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有关机构( (略) 门、 (略) )必须披露的除外。 如有未尽事宜,由三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承包人执 点击查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电话: 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附件一:配电箱采购清单 配电箱采购清单以中标人中标后的清单为准 附件三 承包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安全文明承诺书 我司作为的承包单位,现就本工程的安全文明工作承诺如下: 1.承诺内容:我司承诺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切实做好与我司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我司自行承担。 2.承诺有效期限:从进场开始至配电箱交付完成时止。 3.人员安排:我方指派的现场安全文明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为/, (略) 码为,传真为/;我司确保在24小时内均可联系到我司的现场 (略) 负责人。合同履约期内该现场安全文明负责人代表我司履行一切安全文明施工义务,如我司需要更换现场安全文明负责人,承诺将会提前一个月告知贵司。 承诺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附件五保修承诺书 我公司作为配电箱制造承包单位,现就本工程的后续保修工作承诺如下: 保修内容:合同内容及追加工程、变更工程内容。 1.保修期限:免费保修期详见合同约定,从业主颁发的该整体工程竣 (略) 载的竣工日期之日起计算。 2.保修义务:我司负责上述工程内容在 (略) 有质量问题的免费保修,并承担 (略) 发生的一切后果。 3.人员安排:我方指派的保修负责人为 , (略) 码为: 。公司负责人为: , (略) 码为: ,公司联系电话为: ,传真为: 。我司确保在24小时内均可联系到我 (略) 负责人。保修期内该保修负责人代表我司改选一切保修义务,如我司需要更换保修负责人,承诺将会提前一个月告知贵司。 4.保修安排: 1)我司明白,本工程保修事宜的具体组织工作将委 (略) ,我司指定的维修负责人将会 (略) 进行工作对接。 2)我司承诺将会对报修事宜及时做出响应和解决(24小时内)。在免费保修期内接到贵司或贵 (略) 报修后,我司将会立即(48小时内) (略) 理,并在贵司规定的维修期限(按工作量的大小)完成维修工作。 3)若我司没有做出报修响应或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我 (略) 直接或其他有能力的单位进行维修, (略) 有维修费用以 100% 的比例从我司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贵司只需书面知会我司即可。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廉洁建设协议书 廉洁建设协议书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种规定,结合合同履约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三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和收 (略) 费。 三、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收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个人工支付的费用。 四、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承包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应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承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 (略) 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承包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 (略) 。 十、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人领导或者上级单位汇报。 十二、发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人进行报复,发包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承包人,要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三、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发包人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人合同造价的1-5%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用不正当手段 (略) 得由发包人单位予以追缴。 本廉洁协议是买卖 (略) 分,自买卖合同生效时同时自动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电话: 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附件七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 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 1.承包人必须根据买卖合同内容的实际情况,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配备疫情防控人员,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包人三方均应做好本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承包人应对设计该 (略) 有人员核实身份及健康信息,不私招滥雇,不使用无健康信息的人员,不得在合同履约期间无组织无序调配使用务工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做好人员防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防控机制。承包人承诺本单位管理人员、下属工人及关联人员在产品生产、装卸、运输等合同履约全过程中已经进行新冠疫情排查,并确认该类人员近14日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国外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接触史或其他可能引起疫情传播的情况,如存在瞒报、迟报、谎报情况,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 (略) 属人员严格进行实名登记和出入管理。承包人应保障防疫物资配备,配置足够的消毒液、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手套并及时发放。承包人应安排人员不定时开展巡查,防止工人聚集,督促工人戴好口罩,并做好防疫措施台账记录,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包人三方须贯彻国家、地 (略) 门及发包人发布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 (略) 门的检查,对于提 (略) 属责任立刻整改,确保疫情防控的管理落实到位。 5.承包人应指导员工及时关注国家疫情变化情况,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 (略) 属疫 (略) 门及发包人报告,并配合做好管控。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各级新冠肺炎疫 (略) 制定的防疫政策法规,按发 (略) 门要求,做好管理人员及下属工人疫情排查、检测、流调、隔离和治疗等,如发生不配合情况,相关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承包人承诺做好管理人员及下属工人隔离安抚,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隔离期间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补贴,如因承包人未能按时支付以上相关费用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承包人进度款,用以补发相关工人的隔离期间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补贴。 7.新冠肺炎疫情为不可抗力,因疫情导致承包人成本费用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确认(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日期: 附件八 履约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成都空 (略) 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方)、 (略) ( 点击查看>> 方)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担保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应 (略) 起诉管辖。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
递交时间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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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点击查看>> 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因成都市双流区公共资 (略) 已搬迁至成都市 (略) (略) (略) ,现将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修改为:成都市双流区公共资 (略) 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 (略) (略) (略) ),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新地址(成都市 (略) (略) (略) )本项目开标室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修改为: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XXX采购合同”中的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文件(01)的附件内容为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 (略) 有补遗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成都空 (略) 有限公司,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 (略) (盖单位章) 2022年07月22日 附件: XXX采购合同 发包人 : 成都空 (略) 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方)、 (略) ( 点击查看>> 方) 承包人: 时间: (略) 分:协议书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成都空 (略) 有限公司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承包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略) 会信用代码: 承包人纳税身份类型:□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经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包人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合同附件及本 项目的相关资料均为本 (略) 分。 一、合同的概况、数量、价格 1.1合同概况 本合同配电箱品牌、 (略) 、技术参数等如附件一(配电箱采购清单)、附件二(配电箱技术规格说明书)所示。 1.2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完质保金止。 1.3合同价格 本合同金额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合同含税总价为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缴纳税金后的价格,若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变化,则不含税价不变,按不含税价与调整后税率得出的税额计算合同总价与各阶段进度款。 1.4价格调整 (1)本合同产品采用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如无图纸及设计变更,不予调整。 (2)合同单价根据本条约定进行调整, 无。 二、质量技术要求与监造 2.1产品质量技术要求补充约定: 无。 2.2 产品监造:需要(若承包人出现履约不及时、产品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可进行监造)。 三、支持与服务 补充约定内容: 无。 四、运输费用承担及运输方式 4.1产品装车、运输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卸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4.2运输方式的其他要求:无 。 五、包装和包装物 对包装和包装物的其他要求:无 。 六、产品交付 6.1交货方式:承包人于本工程工地指定地点的车下交货,具体指定地点为创智科技产业园区(1#地块)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指定位置 。 6.2交货时间根据以下方式执行: (1)分批送货,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前下达由(项目经理) 、(材料/设备负责人) 共同签字的生产通知单后立即组织排产,承包人在收到送货通知单后按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交货。本合同产品的供货周期为30天,自生产通知单发出之日起算。 (2)三方约定采用其他交货的时间: 所有货物均白天进场,即17:30(北京时间)之前 。 6.3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授权本合同下产品接收和验收人员为;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授权本合同下产品接收和产品验收人员为(材料员) 、(工长);接收和验收均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上述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承包人应在交货时做好身份核实工作。 6.4 备品、配件和资料 承包人需要交付的其他文件资料名称及数量: 检验报告、合格 (略) 有资料都加盖红章各5份,合格证必须盖质检专用章。 6.5关于供货的其他约定: 无。 七、调试、验收 产品的交货验收不能替代产品的性能验收,最终验收以性能验收为准。 八、质量保证责任 承包人质量保证责任的特殊约定:无 。 九、发票与付款 9.1发包人向承包人以银行转账支付货款,按以下方式进行付款,结算: 本合同无预付款。 每批次进场配电箱经数量、外观开箱检验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该批次配电箱到货总货款的70%,付款前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进度款及承包人提供到货总额100%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该批次配电箱到货总货款的70%。 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配电箱到货总货款的20%,付款前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进度款及承包人提供的100%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配电箱到货总货款的20%。 项目竣工验收且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与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完成结算办理后30日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付款前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结算款及承包人提供的100%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2年质保期满后;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将3%质保金无息退还给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同时扣除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任何扣款(如有)。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在收到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质保金和承包人提交的质保金退还申请后,对承包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60日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将质保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同时扣除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任何扣款(如有)。 9.2发票内容: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 (略) 需信息(如有变动,发包人应在开具发票前4天通知):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名称: (略) : 地址电话: (略) : 点击查看>> 承 (略) 信息,承包人不得随意 (略) : 收款人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十、退货、换货及回购的特别约定 (略) 分合同条款。特别约定: 无 。 十一、担保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履约担保可以采 (略) 担保等形式,承包人为联合体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代表联合体提交,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将履约担保款项退还给承包人或者解除履约担保。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 (略) 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十二、 不可抗力 (略) 分合同条款。 十三、违约责任 (略) 分合同条款。 十四、 发包人项目 (略) 的权限 项目 (略) 权限见合同条款的约定,超越合同授权的行为无效。 十五、送达地址 本合同下的函件、通知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发包人电子邮箱为 ,承包人电子邮箱为。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5天告知。 十六、其他事项 三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 十七、合同的变更 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变更的需要三方签订书面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未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法人单位公章的无效。 十八、合同生效及期限 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承 (略) 产品并履行质保责任以及收到质保金时止。合同条款均为打印,手写填写 (略) 分无效。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承包人执 点击查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组成及效力 本买卖合同包括协议书和买卖合同条款、合同相关附件,招投标相关文件以及承包人出具的书面承诺书(如有),合同的附件及格式如下。 附件一. 配电箱采购清单 附件二. 配电箱技术规格说明书(另附) 附件三. 承包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安全文明承诺书 附件五. 保修承诺书 附件六. 廉洁建设协议书 附件七. 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电话: 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略) 分:买卖合同条款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全称):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一、产品的概述、数量、价格 1.1产品的概况 本合同下产品的品牌、 (略) 、技术参数、产地由三方进行约定,未经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点击查看>> 方)事先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私自进行变更。 1.2产品的数量 本合同约定的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实际应履约或进行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并扣减退换货后的数量进行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为最终结算数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若合同对单价无约定的,三方另行协商定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3产品的价格 本合同采用人民币计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包含产品的供应、运输、装卸、指导安装、调试以及 (略) (略) 有费用以及相应税金。 1.4价格的调整 本合同单价的调整按照以下执行,具体由三方在协议中进行选择: (1)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发票税率或征收率变化,则不含税价不变,按不含税价与调整后税率得出的税额计算合同总价与各阶段进度款。 (2)三方约定合同价格不作调整的,则本合同产品单价为固定价, (略) 采购的产品、特殊工具、备品备件(如有)、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质保等费用( (略) 分协议书另有约定除外)。合同单价不因法律、原材料、费率变动等因素的变化再作调整,也不因实际供货数量的变更或供货时间的延长等原因进行调整。 (3)三方约定合同单价为可调整的,按协议书约定的条件和办法进行调整。未达到可调范围及条件的,合同价格均不作调整。对于达到可调范围及条件的,三方于每月10日前进行对账,并同时在对账单上对调整的金额及依据进行签字确认(应随附支撑性文件资料),在每月一并进行调整。 1.5增值税发票 收款方应根据协议书约定的发票类型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未约定类型的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略) 有权 承包人保证其销售的产 (略) 有权且未侵犯第三方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诉讼费、律师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监造 2.1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该类货物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并达到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要求标准。承包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 (略) 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并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各种证件必须齐全。 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拒收/换货/ (略) 分甚至整批产品,承包人应赔偿 (略) 遭受的损失。 本工程对产品有具体要求的,不应低于工程技术及质量要求,由三方在协议中明确。 2.2监造 2.2.1在合同产品的交付履约过程中,出现供货不及时以及质量问题时,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产品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产品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由三方另行约定。 2.2.2发包人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产 (略) 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包人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不符合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2.2.3发包人监造人员对合同产品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产品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发包人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换货的权利,也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三、支持与服务工作: 3.1交货后承包人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导、培训、配合调试验收等。 3.2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书面或口头通知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和支持。 3.3当工程移交给项目建设方,产品技术支持及服务的受益人转为项目的建设方时,承包人应向项目建设方提供技术服务及支持,直至本合同责任履行完毕。 3.4承包人未根据合同提供支持和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在发包人通知后仍未解决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向承包人承担。 四、运输费用及运输方式 4.1运费承担 除另有约定外,产品的运输及运输费用、上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包人承担。 4.2运输方式 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满足本产品性能的运输方式,并确保运输过程产品的保护,否则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五、包装、包装物 5.1包装标准和包装要求 5.1.1包装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按应结合配电箱尺寸等特点进行包装,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每件货物的包装外表以不褪色的 (略) 、毛重、尺码以及下列 "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此面朝前"等标志。任何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产品包装前,承包人负责对产品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 (略) 件及备品备件齐全并分别包装。 5.1.2每件或每批次产品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略) 合格证以及重要元器件的品牌、产地、 (略) 、检验(试验)报告、釆购票据(若有)等证明文件。另提供装运清单一式三份。承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贷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发包人接收货物的,承包人须在15天内将缺少资料免费 (略) 。 5.1.3对于进口产品包装,应有海关进行检验检疫的合格签证书并盖有海关印章字样。 5.2包装物的回收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下的包装物由承包人负责回收、处理,并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要求的时间内运至本项目工地之外,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不支付任何包装物回收费用。 六、产品的交付 6.1交货方式 (1)承包人于本工程工地指定地点车下交货,具体指定地点由三方在协议书上明确; (2)三方约定的其他地点交货。 6.2交货时间 (1)三方在协议书中选择交货的具体时间: 三方选择分批送货的。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以邮件方式将生产通知单送达承包人。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内完成交货。本合同未约定供货周期的,由发包人在送货通知中明确送货时间,承包人在通知的时间内完成交货。 (2)三方选择其他的交货时间,在协议书中进行明确。 6.3收货人签字 承包人设备货到现场后,书面报请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签收。签收时,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包人、监理单位同时到场,检验合格后各方(或其授权人员)在签收记录上签字。但无论合格与否,均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等的最终检验(性能验收)结果。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的授权人员授权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履约完毕。发包人变更授权人的应提前3日通知承包人,其他人员的签收及审核为无效,由此造成的责任和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4送货单及备品备件 承包人在送货时必须提供加盖承包人单位红章(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送货单,否则发包人可拒绝收货。 随产品交付的有关单证、资料、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 (略) 数量为准。三方可另行约定需要交付的其他文件资料。 6.5产品灭失的风险 本合同下的产品在承包人送交发包人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或其授权人)检验并办理书面接受手续后,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包人转移至发包人,在此之前由承包人承担。 6.6送货单对合同的修改无效 承包人在送货单或其他单据上标注的价格或其他条款与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为准,不因有发包人人员签字或项目盖章而视为对合同的修改。 6.7交付检验 6.7.1合同产品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对合同产品数量及外观检验。 6.7.2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对承包人交付产品的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发包人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产品性能的接受,三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6.7.3交付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产品的调试、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6.8关于交货的其他约定 6.8. (略) 送的产品不符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接收,产品由承包人自行保管;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已经交付给发包人的,承包人应在10天内将 (略) 取回,取回前由发包人暂时保管,期间产品灭失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6.8.2产品错发至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由此造成的运杂费和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七、调试、验收 7.1调试 交货验收后,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根据进度要求完成设备安装,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完成产品的调试指导工作,以便工程验收交付。 7.2性能验收 在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三方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进行验收运行,对合同产品的性能、质量进行验收。三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产品的性能质量进行最终验收(性能验收),并作为产品符合合同要求的最终依据。除非三方另有约定,本合同产品的性能验收以业主方对工程验收的时间为准。 八、数量和质量的异议 8.1数量的不一致 承包人提供的数量与发包人验收数量不一致的,以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验收实际接收的数量为准。有争议的则以产品使用 (略) 门鉴定为准。 8.2质量异议的提出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可随时以电子邮件、传真或快递等方式对承包人产品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8.3质量争议解决 三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产品使用 (略) 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鉴定费及延误交货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质量符合要求,则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质量保证责任 9.1质量保证期 协议书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2年,从业主颁发的该整体工程竣 (略) 载的竣工日期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前出现质量问题而更换的产品,该产品的质保期自更换之日重新计算。 9.2响应时间 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终身免费电话或网络技术支持服务,承包人在接到故障申报或维修服务请求后,如可以远程调试解决,则需在2个小时内解决。2小时内未能解决则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给予上门维修或更换,超过72小时仍未响应的视为拒绝履行质保责任。 9.3发包人原因引起的维修 在保修期内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承包人应当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负责完成维修、更换,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更换产品的价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承包人以非产品质量原因拒绝或拖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9.4发包人自行维修 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等问题,如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维修、更换服务的,发包人可以自行安排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5质量保证金 除非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3%。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质保责任的,发包人有权直接扣减相应质保金。 保修期内,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在移交物业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与合同产品及服务有关的投诉、信访、调解、诉讼、仲裁等一切纠纷,承包人需负责解决,因此给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造成损失的,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损失的,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有权要求承包人补充赔偿。 若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非设备原因和非安装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情况,承包人应先行采购相关物件并及时修复后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追偿,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向责任方追偿。不得要求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先付款后修复设备。因未及时修复导致安全事故的, (略) (略) 由承包人承担。 十、发票与付款 点击查看>> 发票内容 收款方应及时提供合同约定税率的合规合格发票,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否则,付款方有权延期付款, (略) 提供发票未通过认证的,应在3天内重新提交,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付款方不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发票开具时间 承包人在每月10日前与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办理本月供货对账,承包人在对账后3天内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开具到货总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击查看>> 发票的金额 发票金额和开具时间仅作为发包人过程货款支付的依据,不作为三方最终应付款金额和付款时间节点的依据,最终付款金额和付款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点击查看>> 付款方式 发包人向承包人以银行转账或者其他形式支付货款,三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十一、退货及回购的特别约定 点击查看>> 已交货产品的退货 由于工程现场设计变更、工程停工或者发包人施工合同解除等非买卖三方原因引起 (略) 、数量发生变化或者 (略) 分取消的,三方同意对 (略) 分按照以 (略) 理: (1)承包人同意对已供货但未使用的多余产品进 (略) 理,由承包人进行收回。退货产品未使用且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原价进行回购;产品外观和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的,三方协商折价回购; (略) 分产品的价款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直接进行抵扣冲减。 (2)具体执行程序为: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退货通知,告知承包人具体需要退货回购的产品名称及数量,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完成产品的接受确认和价款确认,承包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承包人收到并确认发包人的退货通知的内容,承包人应当在10天内完成对产品的收回工作。 点击查看>> 未交货产品的更换 由于工程现场设计变更、工程停工或者施工合同解除等非买卖三方原因引起 (略) 、数量发生变化或者 (略) 分取消的,三方同意 (略) 分按 (略) 理: (1) (略) 需产品比合同约定数量增加的,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增加后的数量进行供货。如增加的产品价格已经在本合同价格清单中涵盖,适用合同规定的价格;如合同价格清单未涵盖,则由三方需另立补充协议确认价格。 (2) (略) 需产品数 (略) 分取消的,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实际需求送货通知的数量进行供货,价格仍根据合同规定确定,结算根据实际供货数量计算。合同单价不因供货数量的减少而做调整。 十二、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 (略)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函的提供必须满足 (略) 门审核认定的要求。承包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保函的,则应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采用现金银行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之后承包人可用满足发包人要求格式的等额保函置换已缴纳的履约 (略) 分。在承包人正常履约情况下,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释放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十三、不可抗力 13. (略) 称不可抗力指战争及重大自然灾害。 点击查看>>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7日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 (略) (略) 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 三方权利、义务及授权代表 点击查看>> .1负责本合同工程的统筹、跟踪、协调; 点击查看>> .2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按合同约定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后支付工程款。 点击查看>> .3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有权拒绝接收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材料。 点击查看>> .4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应提供施工场地平实、畅 (略) 。 点击查看>> .5确认配电箱的图纸。 点击查看>> .6应积极履行结算义务。 点击查看>> .1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有权拒绝接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 点击查看>> .2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按合同约定在承包人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后支付工程款。 点击查看>> .3确认配电箱的图纸。 点击查看>> .4对承包人的生产进度、产品质量、装卸搬运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协调。 点击查看>> .5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供的有关产品资料。 点击查看>> .6在合同项下工程虽已竣工但尚未交付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之前,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自行承担费用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担费用并予以修复。 点击查看>> .7设备调试验收通过至移交完成前,临时使用维保费用及可能发生的的二次调试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担,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格范围内。 点击查看>> .8应积极履行结算义务。 点击查看>> 承包人权利与义务 点击查看>> .1严格按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的合同文件及图纸组织生产。无条件随时接受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及监理的要求整改、返工,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整改、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不正确指令和设计变更造成的返工经济损失,由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担,供货周期相应顺延。 点击查看>> .2承包人应该积极协助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做好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 点击查看>> .3承包人进场前应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提供其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等材料,并按投标文件中规定人员报送现场负责人身份信息,现场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在征得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的书面认可后方可增减或更换人员,否则随意更换按5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 点击查看>> .4现场材料堆放按照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产品交付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前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并根据现场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承包人对此期间由其他单位造成的污染及损坏负责提供相关证据,如无法证明责任主体,相关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点击查看>> .5负责本工程的产品运至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装卸货等费用,并按规定购买保险。 点击查看>> .6技术培训:在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完成配电箱安装后,免费配合进行调试验收。安排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或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员工给予免费指导培训,实际操作培训。直至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或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使用时止。 点击查看>> .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监理的现场管理制度,并服从以上各方的协调与指挥,如不服从协调与指挥,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给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并承担一切损失。 点击查看>> .8制定措施、教育进入现场人员遵守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的工地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制度。 点击查看>> .9办理承包人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承包人施工用的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点击查看>> .10承担合同履约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与因此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致他人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发包人先行承担的有权向承包人全款追偿。 点击查看>> .11承担未验收交付之前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 点击查看>> .12承包人对外采购、使用劳务及与其他人员或单位发生的一切经济关系,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与发包人无关;若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全额追偿。 点击查看>> .13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承包人产品质量问题,受到报纸、电视媒体的曝光 (略) 门的通报批评,破坏 (略) 会形象,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解决,消除影响,费用由承包人依法承担,并按照合同总价的5%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此外还应赔偿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点击查看>> .14 (略) 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若因工资问题导致工人直接找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协调的,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处罚承包人 点击查看>> 元人民币/次。 点击查看>> .15交付的产品质量需满足国家、地区规范、图纸、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要求。 点击查看>> .16承包人对设备专项深化设计(如有),需提前十天告知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审核。 点击查看>> .17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进行专项验收等相关工作。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点击查看>> 授权代表 点击查看>> .1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2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指定现场监理单位,对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点击查看>> .3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委派为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4承包人委派 ( (略) :)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 十五、违约责任 点击查看>> 承包人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数量供货的: (1)迟延超过15天的发包人可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由承包人承担总货款20%违约金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未达到15天或者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依约履行合同外并支付迟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迟交产品价格的5%,无上限。 点击查看>> 承包人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规格、参数、质量标准的: (1)发包人可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由承包人承担总货款30%违约金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承包人除立即更换外,还应承担总货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点击查看>> 如因发包人购买承包人产品,造成对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或其它受保护之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相关索赔和诉讼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支付相关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费用。 点击查看>> 承包人承诺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购买的设备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产权瑕疵,否则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点击查看>>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 (略) 、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将工作内容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构成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点击查看>> 承包人违约的,还应赔 (略) 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调查 (略) 相关费用。 点击查看>>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质保责任(不论是由于产品本身原因还是发包人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者供货不符合合同其他约定的,按照以下执行: (1)承包人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履行或整改的,由承包人承担总货款2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承包人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履行或整改的,发包人可以自行或安排第三方代为履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50%违约金。 点击查看>> 人员管理的责任 承包人在项目现场履行合同约定责任过程中应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其他责任事故的由责任方承担。 点击查看>> 发包人项目终止的,三方另行协商解除合同,发包人不承担解除违约责任,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供的实际货物支付相应费用。 点击查看>> 发包人无故中途退货的,涉及合同根本违约,需赔偿承包人 (略) 有损失。 十六、发包人授权人员权限规定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时已知悉并被告知发包人相关授权人员的相关权限。 (略) 涉及的代表发包人就本买卖合同的有关事务行使相关权限,具体如下: 点击查看>> 合同履约主要授权权限及行使主体
注:1、授权权限主要有五类: “编制”是指:设计、制作图纸、文函等项目相关书面文件,不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实施”是指:用实际行动落实施行或执行,并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编制”是指:通过审查核算提出初步意见,不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复核”是指:通过再次“审核”提出复审意见,不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审批”是指:通过对报审材料查看,参考和审核、复核意见做出最终决策,并直接对外产生效力。 2、审批顺序:先下级,后上级;先审核,再复核,最后审批;经最终审批后的事项方产生法律效力。 点击查看>> 禁止行为 授权人员无权决定、审批以下事项,授权人员签署以下文件或从事以下行为的均为为无效,发包人不予认可:
本授权书与合同约定的授权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合同约定的条款为准。 本授权是买卖 (略) 分,与买卖合同一并生效,发包人有权随时变更或撤销授权,以约定形式送达承包人后生效。 十七、送达 三方邮寄地址 (略) 注册地。该地址为合同、 通知、诉讼文本的送达地址,一经发送即视为送达成功。一方的地址若发生变动应提前通知对方。 十八、廉政建设 1、若承包人引诱、贿赂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相关人员,以达到虚报、多报供货数量为目的的,一经查实,发包人单位有权要求承包人一次性支付5至10万元的违约金,并扣减虚报、多报供货数量2倍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2、三方可另行签订廉政建设协议。 十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一致同意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解决:向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 (略) 在 (略) 提起诉讼。 二十、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承包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三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四方披露或者透露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将该等保密信息用于除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但三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有关机构( (略) 门、 (略) )必须披露的除外。 如有未尽事宜,由三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本合同一式 点击查看>> 份,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执 点击查看>> ,承包人执 点击查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电话: 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附件一:配电箱采购清单 配电箱采购清单以中标人中标后的清单为准 附件三 承包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安全文明承诺书 我司作为的承包单位,现就本工程的安全文明工作承诺如下: 1.承诺内容:我司承诺从现场实际情况出发,切实做好与我司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我司自行承担。 2.承诺有效期限:从进场开始至配电箱交付完成时止。 3.人员安排:我方指派的现场安全文明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为/, (略) 码为,传真为/;我司确保在24小时内均可联系到我司的现场 (略) 负责人。合同履约期内该现场安全文明负责人代表我司履行一切安全文明施工义务,如我司需要更换现场安全文明负责人,承诺将会提前一个月告知贵司。 承诺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日 附件五保修承诺书 我公司作为配电箱制造承包单位,现就本工程的后续保修工作承诺如下: 保修内容:合同内容及追加工程、变更工程内容。 1.保修期限:免费保修期详见合同约定,从业主颁发的该整体工程竣 (略) 载的竣工日期之日起计算。 2.保修义务:我司负责上述工程内容在 (略) 有质量问题的免费保修,并承担 (略) 发生的一切后果。 3.人员安排:我方指派的保修负责人为 , (略) 码为: 。公司负责人为: , (略) 码为: ,公司联系电话为: ,传真为: 。我司确保在24小时内均可联系到我 (略) 负责人。保修期内该保修负责人代表我司改选一切保修义务,如我司需要更换保修负责人,承诺将会提前一个月告知贵司。 4.保修安排: 1)我司明白,本工程保修事宜的具体组织工作将委 (略) ,我司指定的维修负责人将会 (略) 进行工作对接。 2)我司承诺将会对报修事宜及时做出响应和解决(24小时内)。在免费保修期内接到贵司或贵 (略) 报修后,我司将会立即(48小时内) (略) 理,并在贵司规定的维修期限(按工作量的大小)完成维修工作。 3)若我司没有做出报修响应或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我 (略) 直接或其他有能力的单位进行维修, (略) 有维修费用以 100% 的比例从我司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贵司只需书面知会我司即可。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廉洁建设协议书 廉洁建设协议书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种规定,结合合同履约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三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和收 (略) 费。 三、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收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个人工支付的费用。 四、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承包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应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承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 (略) 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承包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 (略) 。 十、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人领导或者上级单位汇报。 十二、发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人进行报复,发包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承包人,要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三、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发包人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人合同造价的1-5%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用不正当手段 (略) 得由发包人单位予以追缴。 本廉洁协议是买卖 (略) 分,自买卖合同生效时同时自动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电话: 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附件七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 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 1.承包人必须根据买卖合同内容的实际情况,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配备疫情防控人员,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包人三方均应做好本单位人员管理工作。承包人应对设计该 (略) 有人员核实身份及健康信息,不私招滥雇,不使用无健康信息的人员,不得在合同履约期间无组织无序调配使用务工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准确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做好人员防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防控机制。承包人承诺本单位管理人员、下属工人及关联人员在产品生产、装卸、运输等合同履约全过程中已经进行新冠疫情排查,并确认该类人员近14日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国外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接触史或其他可能引起疫情传播的情况,如存在瞒报、迟报、谎报情况,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 (略) 属人员严格进行实名登记和出入管理。承包人应保障防疫物资配备,配置足够的消毒液、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消毒手套并及时发放。承包人应安排人员不定时开展巡查,防止工人聚集,督促工人戴好口罩,并做好防疫措施台账记录,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发包人( 点击查看>> 方)、承包人三方须贯彻国家、地 (略) 门及发包人发布的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 (略) 门的检查,对于提 (略) 属责任立刻整改,确保疫情防控的管理落实到位。 5.承包人应指导员工及时关注国家疫情变化情况,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 (略) 属疫 (略) 门及发包人报告,并配合做好管控。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各级新冠肺炎疫 (略) 制定的防疫政策法规,按发 (略) 门要求,做好管理人员及下属工人疫情排查、检测、流调、隔离和治疗等,如发生不配合情况,相关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承包人承诺做好管理人员及下属工人隔离安抚,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隔离期间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补贴,如因承包人未能按时支付以上相关费用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承包人进度款,用以补发相关工人的隔离期间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补贴。 7.新冠肺炎疫情为不可抗力,因疫情导致承包人成本费用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确认(盖章):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日期: 附件八 履约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成都空 (略) 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方)、 (略) ( 点击查看>> 方)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因本担保合同履行产生争议的,应 (略) 起诉管辖。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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