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监测及运维服务
网站监测及运维服务
一、 (略) :2022BFFFN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网站监测及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网站监测及运维服务第2包 |
服务范围 | 本项目监测范围包括政 (略) 150 个,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 (略) (略) 关于 (略) 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 (略) 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及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安 (略) 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为基准,结合合肥市政务新媒体考核监管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对政 (略) 进行监测,若监测指标有变动,须参考最新指标进行监测并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
服务时间 |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 |
服务标准 | 系统监测服务标准: 监测以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利用监测系统进行数据初次采集后,安排专人对数据进行二次审核,形成真实有效的监测报告;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郎广东,饶德海,周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若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网站监测及运维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 (略)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置地广场C座5楼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 (略)
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六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阳
一、 (略) :2022BFFFN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网站监测及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网站监测及运维服务第2包 |
服务范围 | 本项目监测范围包括政 (略) 150 个,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 (略) (略) 关于 (略) 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 (略) 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及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安 (略) 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为基准,结合合肥市政务新媒体考核监管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对政 (略) 进行监测,若监测指标有变动,须参考最新指标进行监测并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
服务时间 |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 |
服务标准 | 系统监测服务标准: 监测以系统监测和人工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利用监测系统进行数据初次采集后,安排专人对数据进行二次审核,形成真实有效的监测报告;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郎广东,饶德海,周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
若供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略) 、 (略) (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网站监测及运维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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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桂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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