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公告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公告
各有关食用菌生产主体:
松阳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因政策原因现进行补充申报公示,请有意向的主体按照松阳 (略) 关于组织申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要求进行补充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香菇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全产业链发展。2022年-2023年创成香菇标准化基地3-5个,并达到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B级。
二、项目实施重点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香菇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三、申报对象要求
1、县域内从事香菇生产且经工商注册2年以上的农业企业、 (略) 、家庭农场。
2、申报主体2021年香菇生产规模达到5万袋以上。
四、申报条件要求
1、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必须位于松阳县松古盆地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小港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范围内。
2.有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菌种、原辅材料有使用记录并可追溯。
3.能配合 (略) 定期开展土壤环境、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检测,并服从指导安排。
4.生产用地不得涉及违法违规问题。
5.香菇生产基地已获得无公害生产认证优先考虑。
五、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
六、项目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1、基地土地租赁合同
2、基地位置图
3、基地平面布置图
4、基地计划申报表(附件1)
5、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附件2)
(略) 在乡镇(街道)审核后提交 (略) 质监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8- 点击查看>> 。
七:对申报的主体,将 (略) 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具有符合实施条件的基地列入项目计划。
附件1:附件1.基地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3:附件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附件4.《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评分细则》.docx
各有关食用菌生产主体:
松阳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因政策原因现进行补充申报公示,请有意向的主体按照松阳 (略) 关于组织申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充通知要求进行补充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香菇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全产业链发展。2022年-2023年创成香菇标准化基地3-5个,并达到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B级。
二、项目实施重点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香菇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三、申报对象要求
1、县域内从事香菇生产且经工商注册2年以上的农业企业、 (略) 、家庭农场。
2、申报主体2021年香菇生产规模达到5万袋以上。
四、申报条件要求
1、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必须位于松阳县松古盆地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小港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范围内。
2.有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菌种、原辅材料有使用记录并可追溯。
3.能配合 (略) 定期开展土壤环境、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检测,并服从指导安排。
4.生产用地不得涉及违法违规问题。
5.香菇生产基地已获得无公害生产认证优先考虑。
五、申报时间
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2日
六、项目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1、基地土地租赁合同
2、基地位置图
3、基地平面布置图
4、基地计划申报表(附件1)
5、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附件2)
(略) 在乡镇(街道)审核后提交 (略) 质监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78- 点击查看>> 。
七:对申报的主体,将 (略) 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具有符合实施条件的基地列入项目计划。
附件1:附件1.基地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3:附件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4:附件4.《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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