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法库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001
最高限价(元):1,500,000
一、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
依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略) )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2、采购需求:
以2021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参照《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等规程,对法库县全域2021年度的国土利用现状变化情况进行调查;最终建立数据成果,即更新数据增量包。
3、服务要求
为确保法库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调查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
(一)项目内容
1.开展变更调查工作
(1)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
收集国家下发的2021年度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数据,变更基础数据库成果、用地管理信息、国家级核查错误列表等相关资料,对其进行整理和分析。
(2)自主提取变化图斑
结合2021年度遥感影像及县区提供的重点图斑补充提取变化图斑。
(3)制作工作底图
结合2021年度遥感影像、遥感监测图斑和自主提取的变化图斑等内容,制作2021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4)开展外业调查
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对调查工作底图上的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5)开展举证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以及新增设施农用地图斑等,逐一实地拍照举证。
2.制作更新数据增量包
在国家下发2020年度数据库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进行建库,形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
3.更新成果上报
按照国家对更新数据增量包的格式要求组织成果上报目录,上报市级、省级并接受检查,通过后上报国家。
4.配合检查与成果整改
配合市级、省级检查,对接有异议的图斑;配合国家级内外业核查,对于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
(二)数学基准
2021年度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三调一致。
1.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三)主要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调查条例》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5.《 (略) 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 (略) )
6.《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7.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
二、服务地点: 法库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 (略) )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点击查看>> 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 (略) 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 (略)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公 (略) 开标室(法库县政 (略) 北楼E区7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形式)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以及携带解密/ (略) 需的电子设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解密/ (略) 需的电子设备导致解密/报价失败,供应商责任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法库 (略)
地址: 法库县法 (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允盛 (略)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 (略) , (略) 520室
邮箱地址: @@@ 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允盛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