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蓝天分园室内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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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蓝天分园室内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蓝天分园室内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
行政区域凌河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7日01:39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 (略) 与 (略) 口东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市凌河 (略)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蓝天分园室内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7-14 至 2022-07-18
撰写单位: 锦州市凌河 (略)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蓝天分园室内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蓝天分园室内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对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货物需求进行修改,请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新的货物需求附件。
2.开标时间由2022年7月19日9点00分更正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9点00分。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备份文件邮寄地址:锦州市 (略) (略) 。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18日 18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2.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 (略) →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 点击查看>> ),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 (略) 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响应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报价提交时限:报价提交开始起30分钟内);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注: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 (略) 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7. 防疫要求:按锦州市最新防疫政策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
地址: 锦州市 (略) 与 (略) 口东北侧
联系方式: 041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市凌河 (略)
地址: 锦州市 (略) (略)
联系方式: 0416-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女士
电话: 0416-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蓝天分园室内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
行政区域凌河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7日01:39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3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 (略) 与 (略) 口东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锦州市凌河 (略)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 (略)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蓝天分园室内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7-14 至 2022-07-18
撰写单位: 锦州市凌河 (略)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蓝天分园室内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蓝天分园室内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对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货物需求进行修改,请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新的货物需求附件。
2.开标时间由2022年7月19日9点00分更正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9点00分。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备份文件邮寄地址:锦州市 (略) (略) 。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18日 18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2.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 (略) →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http:/ 点击查看>> ),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 (略) 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响应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解密时限:解密开始起30分钟内);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报价提交时限:报价提交开始起30分钟内);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注: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 (略) 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
7. 防疫要求:按锦州市最新防疫政策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幼儿园
地址: 锦州市 (略) 与 (略) 口东北侧
联系方式: 041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市凌河 (略)
地址: 锦州市 (略) (略)
联系方式: 0416-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女士
电话: 0416-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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