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第三方鉴定(出具处置方案)机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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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第三方鉴定(出具处置方案)机构项目

关于颍上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第三方鉴定( (略) 置方案)机构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颍上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第三方鉴定( (略) 置方案)机构项目

二、 (略) :YS2022FS0069-3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7月22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
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略) 门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
授权(或房屋安全鉴定备案)批复,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略) 置方案能力。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建(构)筑物
安全性鉴定项目业绩。”
现修改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工 (略) 制定的《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
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 点击查看>> 级测
绘资质证书,以及 CMA 计量认证证书(参数须包括结构可靠性鉴定、外观质量)。具备出具
处置方案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建(构)筑物
安全性鉴定项目业绩。”

二、原招标文件第 2 页中的“2020 年 7 月”
现修改为:“2022 年 7 月”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 3.4.4 条“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现修改为:“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 9.1 条“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
数规定:投标人最多中 1 包”
现修改为:“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投标人最多中 1 包。按标包顺序评
审,已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继续参与评审,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前一个标包中标
后结果变更,不影响其他标包的中标结果。”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2年7月27日

关于颍上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第三方鉴定( (略) 置方案)机构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颍上县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第三方鉴定( (略) 置方案)机构项目

二、 (略) :YS2022FS0069-3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7月22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
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略) 门建设工程结构可靠性
授权(或房屋安全鉴定备案)批复,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略) 置方案能力。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建(构)筑物
安全性鉴定项目业绩。”
现修改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工 (略) 制定的《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略) 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
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和 点击查看>> 级测
绘资质证书,以及 CMA 计量认证证书(参数须包括结构可靠性鉴定、外观质量)。具备出具
处置方案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建(构)筑物
安全性鉴定项目业绩。”

二、原招标文件第 2 页中的“2020 年 7 月”
现修改为:“2022 年 7 月”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 3.4.4 条“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现修改为:“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第 9.1 条“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
数规定:投标人最多中 1 包”
现修改为:“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投标人最多中 1 包。按标包顺序评
审,已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继续参与评审,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前一个标包中标
后结果变更,不影响其他标包的中标结果。”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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