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第二次)更正公告
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河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7日16: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7月2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三河市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 (略) 9号国投 (略) 楼1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HCZB-2022-ZB04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5.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②合同签订后采 (略) 货款的60%,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成交供应商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40%合同货款到成交供应商的账户。” 现更正为“②合同签订后采 (略) 货款的30%,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成交供应商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70%合同货款到成交供应商的账户。”
2、第六章 合同格式 八、付款条件:
“1.签订合同后7天内,卖方( 点击查看>> 方)向买方( 点击查看>> 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10%;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第一笔款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60%;2.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 点击查看>> 方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剩余款项元(大写: 元整),即合同总价40%;” 现更正为“1.签订合同后7天内,卖方( 点击查看>> 方)向买方( 点击查看>> 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10%;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第一笔款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30%;2.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 点击查看>> 方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剩余款项元(大写: 元整),即合同总价70%。”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 (略) (略)
联系方式:031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北京市 (略) 9号国投 (略) 楼1601室
联系方式: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电 话: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河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7日16: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7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7月2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三河市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 (略) 9号国投 (略) 楼1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HCZB-2022-ZB04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5.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②合同签订后采 (略) 货款的60%,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成交供应商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40%合同货款到成交供应商的账户。” 现更正为“②合同签订后采 (略) 货款的30%,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成交供应商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70%合同货款到成交供应商的账户。”
2、第六章 合同格式 八、付款条件:
“1.签订合同后7天内,卖方( 点击查看>> 方)向买方( 点击查看>> 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10%;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第一笔款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60%;2.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 点击查看>> 方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剩余款项元(大写: 元整),即合同总价40%;” 现更正为“1.签订合同后7天内,卖方( 点击查看>> 方)向买方( 点击查看>> 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10%;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第一笔款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30%;2.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 点击查看>> 方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剩余款项元(大写: 元整),即合同总价70%。”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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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 (略) (略)
联系方式:031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北京市 (略) 9号国投 (略) 楼1601室
联系方式: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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