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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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河北省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7日16:44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1日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项目联系电话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三河市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6-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 (略) 9号国投 (略) 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HCZB-2022-ZB04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5.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②合同签订后采 (略) 货款的60%,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成交供应商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40%合同货款到成交供应商的账户。” 现更正为“②合同签订后采 (略) 货款的30%,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成交供应商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70%合同货款到成交供应商的账户。”

2、第六章 合同格式 八、付款条件:

“1.签订合同后7天内,卖方( 点击查看>> 方)向买方( 点击查看>> 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10%;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第一笔款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60%;2.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 点击查看>> 方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剩余款项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40%;” 现更正为“1.签订合同后7天内,卖方( 点击查看>> 方)向买方( 点击查看>> 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10%;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第一笔款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30%;2.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 点击查看>> 方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剩余款项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70%。”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 (略) (略)         

联系方式:031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北京市 (略) 9号国投 (略) 楼1601室            

联系方式: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电 话: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河北省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7日16:44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1日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项目联系电话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三河市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6-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 (略) 9号国投 (略) 楼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附件:
附件1更正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HCZB-2022-ZB04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灾减灾实验室工程物探实验设备修购(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商务要求 5.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②合同签订后采 (略) 货款的60%,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成交供应商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40%合同货款到成交供应商的账户。” 现更正为“②合同签订后采 (略) 货款的30%,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成交供应商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70%合同货款到成交供应商的账户。”

2、第六章 合同格式 八、付款条件:

“1.签订合同后7天内,卖方( 点击查看>> 方)向买方( 点击查看>> 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10%;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第一笔款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60%;2.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 点击查看>> 方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剩余款项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40%;” 现更正为“1.签订合同后7天内,卖方( 点击查看>> 方)向买方( 点击查看>> 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10%;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第一笔款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30%;2. (略) 内容履行完毕,设备验收合格后,在 点击查看>> 方出具与合同总额一致并且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剩余款项元(大写元整),即合同总价70%。”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 (略) (略)         

联系方式:031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北京市 (略) 9号国投 (略) 楼1601室            

联系方式: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姚冲、李越、贾东敏、金珊

电 话:  010- 点击查看>> -8032、8020、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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