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环境气候综合观测业务平台运维项目更正公告(二)
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环境气候综合观测业务平台运维项目更正公告(二)
原公告的 (略) :SZDL 点击查看>> (CLF0122SZ07ZC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环境气候综合观测业务平台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中“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 (略) 有关规定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申请之后10个日历日向其支付合同总额50%作为首期款,经采购人阶段性确认后(中标人完成半年维护工作)10个日历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40%作为中期款,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0个日历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尾款10%。”更正为:“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 (略) 有关规定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申请之后15个日历日内向其支付合同总额50%作为首期款,经采购人阶段性确认后(中标人完成3项数据整编,一份观测业务运行质量报告,完成国家气 (略) 首页功能优化) 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40%作为中期款,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尾款 10%。”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中“(三)验收要求
1、中标人完成工作的验收标准
(1)保障深圳观象台“7+4”观测业务正常运行,观测数据整体完整率在95%以上,完成“7+4”观测业务运行白皮书。
(2)实现7项观测业务数据整编。
(3)实现国家气候观 (略) 试运行。”
更正为:“(三) 验收要求
1、中标人完成工作的验收标准
(1)保障深圳观象台“7+4”观测业务正常运行,观测数据整体完整率在95%以上,完成“7+4”观测业务运行白皮书。
(2)实现7项观测业务数据整编。
(3)实现国家气候观 (略) 试运行。
(4)实现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一张图功能。”
更正日期:2022年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 (略) ,以本文为准。原招标 (略) 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 点击查看>>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 (略) (www.c 点击查看>> )。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 点击查看>> )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地址:深圳市 (略) 1号
联系人:甘工
联系方式:(0755)8839 827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采联国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采联国 (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电 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0
邮 编: 点击查看>>
邮 箱: @@@ 26.com
采联国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
原公告的 (略) :SZDL 点击查看>> (CLF0122SZ07ZC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环境气候综合观测业务平台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中“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 (略) 有关规定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申请之后10个日历日向其支付合同总额50%作为首期款,经采购人阶段性确认后(中标人完成半年维护工作)10个日历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40%作为中期款,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0个日历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尾款10%。”更正为:“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制定分期付款方式, (略) 有关规定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申请之后15个日历日内向其支付合同总额50%作为首期款,经采购人阶段性确认后(中标人完成3项数据整编,一份观测业务运行质量报告,完成国家气 (略) 首页功能优化) 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40%作为中期款,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尾款 10%。”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五、商务要求中“(三)验收要求
1、中标人完成工作的验收标准
(1)保障深圳观象台“7+4”观测业务正常运行,观测数据整体完整率在95%以上,完成“7+4”观测业务运行白皮书。
(2)实现7项观测业务数据整编。
(3)实现国家气候观 (略) 试运行。”
更正为:“(三) 验收要求
1、中标人完成工作的验收标准
(1)保障深圳观象台“7+4”观测业务正常运行,观测数据整体完整率在95%以上,完成“7+4”观测业务运行白皮书。
(2)实现7项观测业务数据整编。
(3)实现国家气候观 (略) 试运行。
(4)实现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一张图功能。”
更正日期:2022年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 (略) ,以本文为准。原招标 (略) 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点击查看>>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 点击查看>>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 (略) (www.c 点击查看>> )。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 点击查看>> )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
地址:深圳市 (略) 1号
联系人:甘工
联系方式:(0755)8839 827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采联国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A、B采联国 (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小姐
电 话:0755-8837 7571或7572转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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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26.com
采联国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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