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三库”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散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补充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周宁县“三库”红色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散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补充通知

周宁县“三库”红色文 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全过程工程咨询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周宁县“三库”红色文 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全过程工程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结束,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修改为: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结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招标文件111页同条款4.3.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由于咨询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的,除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外,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次按合同价1%支付违约金;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的,除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外,委托人同意给予工期顺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另行协商。

修改为:4.3.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由于咨询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的,每次按合同价1%支付违约金;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的,除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外,委托人同意给予工期顺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另行协商。

3、 招标文件114页同条款 点击查看>> .2: 咨询人逾期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每天1000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修改为: 点击查看>> .2: 咨询人逾期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4、招标文件114页同条款 点击查看>> .3:咨询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上限:除通用条款约定外,赔偿金不设上限,还应按合同价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修改为: 点击查看>> .3 咨询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上限,赔偿金不设上限,还应按合同价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5、招标文件114页同条款 点击查看>> .4:咨询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委托人损失。咨询人还应按合同价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6、招标文件115页,增加:17补充条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监理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每周一次例会,迟到的扣1000元/次,缺席的扣5000元/次。

7、招标文件158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9.2其他第二条(4) 本项目实行现场点名签到制度,监理人员离岗必须办理相关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委托人同意,任何未经批准的离岗均按本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经抽查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批准1次未在岗或未参加工地例会1次的,业主进行书面警告;累计达到2次的,按5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达到3次的,按1000元支付违约金;超过3次的,视同长期不在岗,按照(1)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经抽查专业监理工程师1次未在岗或未参加工地例会1次的,业主进行书面警告;累计达到2次的,按每人次3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达到3次的,按每人次600元(支付违约金;超过3次的,视同未到位,按照(1)款规定支付违约金。

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有效履约或管理合同,予以清退 (略) 门处理,另按 点击查看>> 元支付违约金。同时监理人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历资格应不低于被清退的原总监理工程师。

上述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扣除。

修改为:(4) 监理单位必须保证配备本项目监理人员及时到工地现场监理施工,对上述人员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度(由委托方配备打卡机或钉钉APP,并每月从打卡机上获取打卡记录或钉钉打卡等作为出勤依据),如发包人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的,视为缺岗,发生总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未到位,按每人3000元/ (略) 罚监理单位,累计缺岗5个工作日及以上,按上述相 (略) 罚监理单位,并上报上级建 (略) 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缺岗10个工作日以上视同承包方不按投标时承诺派出人员,发包人上报上级建 (略) 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有权解除合同,监理单位必须无条件退场,由此产 (略) 由监理单位负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应全额赔偿。上述罚款由发包人直接从监理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

具体常驻施工现场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当地备案,每月不少于8天;

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不少于26天;

所有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离开施工现场;

另外,总监理工程师非常驻现场,但需随叫随到,离开现场必须经过发包人的书面批准;

其他监理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在离场前3天向发包人书面报备。

上述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扣除。

8、招标文件161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专用条款,9.2其他增加:

第十四条

监理人未按合同“2.5 提交报告”要求时间递交报告的,逾期以监理合同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人支付监理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监理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每周一次的例会,迟到的扣1000元/次,未参加的扣5000元/次。

9、招标文件206页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用合同条款 点击查看>> .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未能按期完成并提交成果、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或未能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款【施工图设计阶段】约定的时间完成的,每延期一天,发包人将按签约合同价的5‰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

本条款增加:逾期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支付设计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

10、招标文件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用合同条款 点击查看>> .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本合同设计费总额

修改为: 点击查看>> .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11、招标文件208页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8其他:

设计补充条款:

(1)设计服务基本要求

A.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本条款增加: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每周一次的例会,迟到的扣1000元/次,未参加的扣5000元/次。

招标文件239页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专用合同条款 点击查看>> .2勘察人违约责任(1)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勘察人实际完工日期为完整的勘察报告送审稿送达发包人的提交日期。当勘察人在履行合同中工期不能满足要求,每延误一天,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发生逾期并在发包人提出警告的2天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赶工,发包人有权指定另一家勘察单位进场完成一定任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及损失将由勘察人承担。

修改如下: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勘察人实际完工日期为完整的勘察报告送审稿送达发包人的提交日期。当勘察人在履行合同中工期不能满足要求,每延误一天,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逾期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指定另一家勘察单位进场完成一定任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及损失将由勘察人承担。

招标人:周宁县七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2年7月29日

周宁县“三库”红色文 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全过程工程咨询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周宁县“三库”红色文 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全过程工程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结束,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修改为: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结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招标文件111页同条款4.3.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由于咨询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的,除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外,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次按合同价1%支付违约金;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的,除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外,委托人同意给予工期顺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另行协商。

修改为:4.3.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由于咨询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的,每次按合同价1%支付违约金;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成果文件不合格的,除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以外,委托人同意给予工期顺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另行协商。

3、 招标文件114页同条款 点击查看>> .2: 咨询人逾期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每天1000元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修改为: 点击查看>> .2: 咨询人逾期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4、招标文件114页同条款 点击查看>> .3:咨询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上限:除通用条款约定外,赔偿金不设上限,还应按合同价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修改为: 点击查看>> .3 咨询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成果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上限,赔偿金不设上限,还应按合同价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5、招标文件114页同条款 点击查看>> .4:咨询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委托人损失。咨询人还应按合同价1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6、招标文件115页,增加:17补充条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监理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每周一次例会,迟到的扣1000元/次,缺席的扣5000元/次。

7、招标文件158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9.2其他第二条(4) 本项目实行现场点名签到制度,监理人员离岗必须办理相关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委托人同意,任何未经批准的离岗均按本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经抽查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批准1次未在岗或未参加工地例会1次的,业主进行书面警告;累计达到2次的,按5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达到3次的,按1000元支付违约金;超过3次的,视同长期不在岗,按照(1)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经抽查专业监理工程师1次未在岗或未参加工地例会1次的,业主进行书面警告;累计达到2次的,按每人次300元支付违约金;累计达到3次的,按每人次600元(支付违约金;超过3次的,视同未到位,按照(1)款规定支付违约金。

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有效履约或管理合同,予以清退 (略) 门处理,另按 点击查看>> 元支付违约金。同时监理人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历资格应不低于被清退的原总监理工程师。

上述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扣除。

修改为:(4) 监理单位必须保证配备本项目监理人员及时到工地现场监理施工,对上述人员实行每天签到登记制度(由委托方配备打卡机或钉钉APP,并每月从打卡机上获取打卡记录或钉钉打卡等作为出勤依据),如发包人发现签到登记表不实或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的,视为缺岗,发生总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未到位,按每人3000元/ (略) 罚监理单位,累计缺岗5个工作日及以上,按上述相 (略) 罚监理单位,并上报上级建 (略) 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缺岗10个工作日以上视同承包方不按投标时承诺派出人员,发包人上报上级建 (略) 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有权解除合同,监理单位必须无条件退场,由此产 (略) 由监理单位负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应全额赔偿。上述罚款由发包人直接从监理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

具体常驻施工现场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当地备案,每月不少于8天;

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月不少于26天;

所有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离开施工现场;

另外,总监理工程师非常驻现场,但需随叫随到,离开现场必须经过发包人的书面批准;

其他监理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在离场前3天向发包人书面报备。

上述违约金可直接从合同价款扣除。

8、招标文件161页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专用条款,9.2其他增加:

第十四条

监理人未按合同“2.5 提交报告”要求时间递交报告的,逾期以监理合同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委托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人支付监理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监理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每周一次的例会,迟到的扣1000元/次,未参加的扣5000元/次。

9、招标文件206页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用合同条款 点击查看>> .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设计人未能按期完成并提交成果、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或未能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款【施工图设计阶段】约定的时间完成的,每延期一天,发包人将按签约合同价的5‰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

本条款增加:逾期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支付设计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

10、招标文件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用合同条款 点击查看>> .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本合同设计费总额

修改为: 点击查看>> .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11、招标文件208页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用合同条款18其他:

设计补充条款:

(1)设计服务基本要求

A.设计人应依据项目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本条款增加: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每周一次的例会,迟到的扣1000元/次,未参加的扣5000元/次。

招标文件239页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专用合同条款 点击查看>> .2勘察人违约责任(1)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勘察人实际完工日期为完整的勘察报告送审稿送达发包人的提交日期。当勘察人在履行合同中工期不能满足要求,每延误一天,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发生逾期并在发包人提出警告的2天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赶工,发包人有权指定另一家勘察单位进场完成一定任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及损失将由勘察人承担。

修改如下: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自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勘察人实际完工日期为完整的勘察报告送审稿送达发包人的提交日期。当勘察人在履行合同中工期不能满足要求,每延误一天,勘察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逾期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指定另一家勘察单位进场完成一定任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及损失将由勘察人承担。

招标人:周宁县七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2年7月2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