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十五)
更正公告(十五)
我区于 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建)安补〔2021〕 (略) ),根 (略) 办公厅发布的《 (略) 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 (略) )要求,勘测定界需使用“三调”最新成果,该项目拟征收面积发生变动,现我区对公告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土地现状(更正后)
本项目拟 (略) 集体土地0.2884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2483公顷、未利用地0.0401公顷。
二、补偿安置情况(更正后)
(一)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补偿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 拟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补偿费总额(万元) |
(略) | 0.2884 | 63 |
更正内容按本公告执行,未更正内容按原公告执行,特此更正。
我区于 2021年12月10日发布的《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宁(建)安补〔2021〕 (略) ),根 (略) 办公厅发布的《 (略) 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 (略) )要求,勘测定界需使用“三调”最新成果,该项目拟征收面积发生变动,现我区对公告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土地现状(更正后)
本项目拟 (略) 集体土地0.2884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2483公顷、未利用地0.0401公顷。
二、补偿安置情况(更正后)
(一)区片综合地价补偿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补偿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 拟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综合补偿费总额(万元) |
(略) | 0.2884 | 63 |
更正内容按本公告执行,未更正内容按原公告执行,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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