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长沙市出租车综合监管平台软件开发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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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长沙市出租车综合监管平台软件开发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长沙市城市公 (略) 长沙市出租车综合监管平台软件开发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CSCG-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出租车综合监管平台软件开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7-20 11:38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市出租车综合监管平台软件开发项目( (略) :CSCG 点击查看>> )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 (略) 分,现就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2.2.2 技术评审总体设计方案:分值比重太大;无具体可量化的指标体现;本项目系统功能模块(八大系统)有详细采购需求,不能作为评分项。

答复内容:总体设计方案是实现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总体设计方案,并非顶层设计方案,分值设置合理;且评审因素量化到相应区间,并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质疑事项: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2.2.2.技术评审系统演示:支持1、2、3、4、9、25、36等视频播放窗口风格,没有事实依据;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描述比较含糊;系统建设内容没有提及要求车辆“电召”环比分析相关功能。

答复内容:本项目未限定定制开发或成品软件,支持1,2,3,4,9,25,36等视频播放风格,是满足用户方的操作要求,实现视频多窗口显示;检测报告中检测内容需要覆盖本项目相关演示功能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相关功能已修改,详见更正后的《附件:系统功能要求附表.docx》

三、质疑事项: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2.2.3商务评审综合实力:(2)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认证证书的,把CMMI列为资格条件和评分项,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待遇或差别待遇。

答复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一中心、八大系统”,开发的系统 (略) 门进行对接,且在2022年12月底,必须完成系统的软件开发、测试,部署,上线,进入试运行,对潜在投标人有较高履约要求。CMMI证书是对企业软件开发能力的综合等级评估,是开发软件企业能力的体现。此评审因素与本次采购的采购需求及服务的质量相关,且该项要求仅为加分项,不作为资格条件,旨在优中选优,不存在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质疑事项: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2.2.3商务评审综合实力:(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认证证书(CS证书),不具备权威性,无法实质性说明企业的综合实力。

答复内容:本项目系统建设,在满足本项目平台功能的同时, (略) 门进行数据对接和交换,对客户的需求和功能优化做出积极响应,需要关注潜在投标人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 (略) 述,此项评分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适应,且该项要求仅为加分项,旨在优中选优,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质疑事项: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2.2.3商务评审综合实力:(4)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分值分配方式差异大,分值设定上没有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答复内容:ITSS总共分为四级,三级以上为ITSS二级与ITSS一级得3分,三级(含)以下为ITSS三级与ITSS四级得1分。本项评分设置区间为等分区间,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质疑事项: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2.2.3.商务 (略) 实力:IT服务项目经理与本项目性质无直接关系,有倾向性评分标准的嫌疑。

答复内容:本项目IT服务项目经理的设置是基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目的是保证系统后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质疑事项: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2.2.3.商务评审技术开发实力存在避重就轻的嫌疑,专利分值权重比例严重倾斜,有倾向性评分标准的嫌疑。

答复内容:本项目平台建设,实现对城市出租汽车的实时综合监管,调度管理、乘车安全与车上人员监管功能重要性相当,因此,此项评分因素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且该项要求仅为加分项,旨在优中选优,分值权重不存在避重就轻、严重倾斜,无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澄清事项澄清前时间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2022-08-15 09:002022-08-25 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5 09:002022-08-25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2022-08-15 09:002022-08-25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 (略) 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 (略) ,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城市公 (略)
联系人:胡岘
电 话:0731- 点击查看>>
地 址:长沙市岳 (略) (略)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四川 (略)
联系人:杨玲、彭晖
电 话:0731- 点击查看>>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2 年8 月5 日

长沙市城市公 (略) 长沙市出租车综合监管平台软件开发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CSCG-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出租车综合监管平台软件开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7-20 11:38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市出租车综合监管平台软件开发项目( (略) :CSCG 点击查看>> )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 (略) 分,现就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2.2.2 技术评审总体设计方案:分值比重太大;无具体可量化的指标体现;本项目系统功能模块(八大系统)有详细采购需求,不能作为评分项。

答复内容:总体设计方案是实现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总体设计方案,并非顶层设计方案,分值设置合理;且评审因素量化到相应区间,并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质疑事项: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2.2.2.技术评审系统演示:支持1、2、3、4、9、25、36等视频播放窗口风格,没有事实依据;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描述比较含糊;系统建设内容没有提及要求车辆“电召”环比分析相关功能。

答复内容:本项目未限定定制开发或成品软件,支持1,2,3,4,9,25,36等视频播放风格,是满足用户方的操作要求,实现视频多窗口显示;检测报告中检测内容需要覆盖本项目相关演示功能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相关功能已修改,详见更正后的《附件:系统功能要求附表.docx》

三、质疑事项: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2.2.3商务评审综合实力:(2)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认证证书的,把CMMI列为资格条件和评分项,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待遇或差别待遇。

答复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一中心、八大系统”,开发的系统 (略) 门进行对接,且在2022年12月底,必须完成系统的软件开发、测试,部署,上线,进入试运行,对潜在投标人有较高履约要求。CMMI证书是对企业软件开发能力的综合等级评估,是开发软件企业能力的体现。此评审因素与本次采购的采购需求及服务的质量相关,且该项要求仅为加分项,不作为资格条件,旨在优中选优,不存在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质疑事项: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2.2.3商务评审综合实力:(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认证证书(CS证书),不具备权威性,无法实质性说明企业的综合实力。

答复内容:本项目系统建设,在满足本项目平台功能的同时, (略) 门进行数据对接和交换,对客户的需求和功能优化做出积极响应,需要关注潜在投标人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 (略) 述,此项评分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适应,且该项要求仅为加分项,旨在优中选优,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质疑事项: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2.2.3商务评审综合实力:(4)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分值分配方式差异大,分值设定上没有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答复内容:ITSS总共分为四级,三级以上为ITSS二级与ITSS一级得3分,三级(含)以下为ITSS三级与ITSS四级得1分。本项评分设置区间为等分区间,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质疑事项: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2.2.3.商务 (略) 实力:IT服务项目经理与本项目性质无直接关系,有倾向性评分标准的嫌疑。

答复内容:本项目IT服务项目经理的设置是基于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目的是保证系统后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不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质疑事项:附页3-1 评标因素及标准2.2.3.商务评审技术开发实力存在避重就轻的嫌疑,专利分值权重比例严重倾斜,有倾向性评分标准的嫌疑。

答复内容:本项目平台建设,实现对城市出租汽车的实时综合监管,调度管理、乘车安全与车上人员监管功能重要性相当,因此,此项评分因素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且该项要求仅为加分项,旨在优中选优,分值权重不存在避重就轻、严重倾斜,无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澄清事项澄清前时间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2022-08-15 09:002022-08-25 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5 09:002022-08-25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2022-08-15 09:002022-08-25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 (略) 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 (略) ,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城市公 (略)
联系人:胡岘
电 话:0731- 点击查看>>
地 址:长沙市岳 (略) (略)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四川 (略)
联系人:杨玲、彭晖
电 话:0731- 点击查看>>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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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8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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