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 (略) 新病房楼净化专项工程的异议回复 我单位收到质疑后经专家论证后回复如下: 一、 (略) 分 1、评分标准1、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里,第4加分小项, (略) 卫生净化空调机组加分(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复印件,均加盖制造商公章),空调机组行业内只 (略) 家满足,且已经被潜在某中标单位报备;不在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对潜在投标人评分存在排他性、针对性和倾向性。 2、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1、2项,1、所投医用自动门的气密性能符合国家标准(GB/T7106-2008),在10Pa下,手术室内单位缝长每小时空气渗透量正压﹤0.22m3/(m/h)、负 压﹤0.20m3/(m/h),最高级别第8级;符合欧盟标准(EN- 点击查看>> ),最高级别第4级。符合上述要求的得3分。(需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和国际认证机构(TUV)检测报告,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复印件,均加盖制造商公章)2、所投医用自动门具备运用PID闭环控制技术,侦测运行轨迹,自动计算缓行距离和运行速度,符合上述要求的得3分。(需提供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复印件,均加盖制造商公章)所投医用自动门只有宁波欧尼克满足, (略) 家唯一授权;其余各加分小项均是类似情况,仅这一项分值为24分。技术标项评分存在对潜在投标人评分存在排他性、针对性和倾向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针对1、2项回复:1)、技术参数要求并非废标项,只是扣分项。仅要求提供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和售后服务承诺, (略) 家授权书,故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的情形。 2)、推荐品牌仅供投标人参考不具有指定或唯一性,允许投标者提供满足文件技术要求的同档次或者及以上品牌产品,其中: (略) 卫生净化空调机组 (略) 家有清华同方、博凌绿风、克力、奥揽达等品牌;满足医用自动门 (略) 家有纳博克、青木、浩东等品牌。 3)、 “医院卫生净化机组”和“医用自动门”为本工程的核心内容,所要求的技术参数为评判该产品性能的重要指标,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本项目的技术标准,同时方便投标人更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设备及材料的技术标准,故投标人应当参照技术参数要求选定相应的设备及材料。 4)、“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复印件,均加盖制造商公章”、“需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和国际认证机构(TUV)检测报告,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复印件,均加盖制造商公章”、“需提供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的复印件,均加盖制造商公章”,修改成“投标人需满足以上技术参数要求,中标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企业信誉中,总分值为10分,“国优奖”为5分,“安全文明施工”或“安全质量标准示范化工地”为3分,共计8分。企业信誉应该由企业资 (略) 分组成,此项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五星服务认证,能够代表投标人实力的,施工资质及级别,能够代表项目管理人员能力、水平、经验专业级别,都未作要求,做为工程招标,显然不合理。另外,此项国优奖与“安全文明施工”或“安全质量标准示范化工地”两项分数占比太高,“国优奖”包含着“安全文明施工”或“安全质量标准示范化工地”是包含的关系,两项重复要求。能够体现充分企业信誉AAA信誉认证、诚信单位等,不能仅凭奖项多少累加得分,对潜在投标人评分存在排他性。 回复: 1)、本项目的分值设定符合济宁市公 (略) 发布的房建市政材料采购范本中的企业信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设置的“国优”或“省优”奖是注重投标人完成过往项目业绩的“质量”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或“安全质量标准示范化工地”是注重投标人过往项目业绩过程中的“安全”情况,两者不重复。 3)、投标人完成过的业绩荣获的“质量”相关奖项及“安全”相关奖项均是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的体现,是能否满足本项目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的主要评判标准。 4、评分标准7项施工组织设计,分值为10分,分值设置过低。本项目由装饰装修、机电安装、通风、给排水、强弱电、气体等工程组织,是典型复合型工程。工期、工艺、人员配备、质量、安全、应急措施,好坏、 (略) 有赖施工组织设计,并且能够体现投标人专业水平及对该项目的重视情况,分值应该占总分数20%以上。 回复:本项目的分值设定符合济宁市公 (略) 发布的房建市政材料采购范本中的技术和资信评分标准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5、技术标项,6售后服务里,第4加分项,要求是净化工程维保合同加分,净化维保工程与本次净化工程招标无实质性关联,此项作为加分项对潜在投标人评分存在针对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等规定,本项目作为政府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有明显排他性、倾向性及品牌歧视性。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 (略) 有参与此项目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请贵单位就上述事项做出回复。 回复: 本项目为净 (略) 感防控尤其重要,质保期内的维保工作也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设置售后业绩意在着重考察企业的售后维保实力及服务水平、考察投标单位近三年的售后运维服务能力。 二、澄清更正:原招标文件:供货期(或供货及安装期)60日历天 具体供货及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现变更为:供货期(或供货及安装期)50日历天具体供货及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