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运专业演播室更正公告-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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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运专业演播室更正公告-采购更正公告

十五运专业演播室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czcg 点击查看>> -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十五运专业演播室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质疑1: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企 (略) 分和 (略) 分对主体描述不明确,“供应商”是否就是“投标人”?根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附件 1)第 36 条:“将投标人资格条件、企业规模条件作为评分标准的”,企 (略) 分的评审细则中均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企业规模条件的要求作为评分标准。

(略) 分的标书中“根据投标人或生产商提供的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演播室类似业绩的”明确违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附件 1)第 38 条:“指定地域性、行业性业绩(省级、市级、县级)为评分条件”。

回复1: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业绩现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或生产商提供的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演播室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1.5 分,满分 3 分。”

质疑2: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但此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只是产品中某一项,与多家产品供应商沟通回馈信息,不是每个产品每个参数都做检测的,检测只是检测主要参数,以检测报告中某一项来控标。本身就违背招标采购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滁州市政府明确禁止负面清单。

回复2:加▲和★是专业演播室主要设备LED大屏幕、灯光、音响设备在质量上的重要保证和品质上的严格要求,是希望生产商、供应商提供技术含量高、品质优良的产品,本项目加▲和★ (略) 家生产的设备都可以满足此次招标内容的要求,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参数表述不明确,设备和工程量清单中第 14 项数字化平板柔光灯的参数中第一条:“1、光源:不低于 630 颗/1200 颗 0.2W 贴片高显指 LED 阵列”,该表述中不低于 630 颗的灯具和不低于 1200 颗的灯具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灯具,价格差距较大,采购人需明确采购需求。

回复3:设备和工程量清单中第 14 项数字化平板柔光灯的参数中第一条:“1、光源:不低于 630 颗/1200颗 0.2W贴片高显指 LED 阵列”,该表述有误,更改为:1、光源:不低于 630 颗0.2W 贴片高显指 LED 阵列”。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4: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项中第 6.1 项评审细则其“2、供应商具有音视频系统集成工程企业二级以上资质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经查询音视频系统集成资质企业证书版发机构为中国录音师协会和中国音响行业协会等其他第三方组织,证书覆盖面较窄,具有排他性,依据“ (略) 第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4:本项目是建设一间专业的广播电视演播室,项目涉及专业音视频系统集成,需要投标人熟悉音频、视频、灯光、信号控制返看等流程,需要具备本行业的专业知识,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需要 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次采购项目不仅是设备采购,更多的是音视频系统的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和使用培训运营维护,涉及广播电视专业扩声、音响、摄录像、传输、录制等,是一个复杂专业的系统工程,且建设工期较短,故对供应商提出一定的资质要求,且资质与履行合同有关,符合此次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潜在供应商远远大于3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置此项评分办法,符合实际工作需求,且该项为评分项,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5: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项中第 6.1 项评审细则其“3、供应商具有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或生产商具有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我司认为设置不合理,经查询和市场调研“舞台灯光、音响设计资质证书”版发机构为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和中国演出设备协会等第三方组织,证书覆盖面较窄,具有排他性和倾向性,依据“ (略) 第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5:该项目作为广播电视专业演播室,涉及专业舞美、灯光、音响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系统集成。需要投标人熟悉舞美、灯光、音频、视频和专业电 (略) 和工作流程,具备一定的舞美、建声、灯光吊挂等专业知识,方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需要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该评分项与履行合同有关,且资质并未作为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符合此次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潜在供应商远远大于3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6: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项中6.1项评审细则中:5、供应商提供符合GBT 点击查看>> -2011五星级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配备相应的售后管理师,提供认证证书或管理人员证书得2分,未提供认证证书和管理人员证书,不得分。依据“ (略) 第613是了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该证书并不能证明售后服务是否完善,建议修改为具有类似的项目案例即可。

回复6:《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点击查看>> )标准是我们国家批准的第一个全国性、全行业服务类认证。通过认证的制造商拥有更为系统、完善、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考察的是售后服务体系、商品服务、顾客服务,认证的结果是证明企业按照标准实施了售后服务,并达到了某一个高度(星级)。通过五星级认证代表企业售后服务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能提供较高的服务管理水平及服务能力。

售后服务是采 (略) 分,此次采购是建设广播电视专业演播室,广电专业演播室是声光电灯专业电子产品的集大成者,十五运专业演播室肩负着深度新闻报道、访谈、综合节目制作,LED大屏幕、灯光运用、音响效果都需要一定技术经验调校、培训和售后保证,故障后将直接影响甚至中断节目录制。这时就需要生产商、供应商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因此,要求生产商、供应商在《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中获得较好评价。本评分项不具有倾向性、排他性,也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滁州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方式:张登龙055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合普项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南 (略) (略)

联系方式:唐诗瑶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登龙、唐诗瑶

电   话:0550-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附件:

视频:

十五运专业演播室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czcg 点击查看>> -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十五运专业演播室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质疑1: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企 (略) 分和 (略) 分对主体描述不明确,“供应商”是否就是“投标人”?根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附件 1)第 36 条:“将投标人资格条件、企业规模条件作为评分标准的”,企 (略) 分的评审细则中均是对投标人资格条件、企业规模条件的要求作为评分标准。

(略) 分的标书中“根据投标人或生产商提供的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演播室类似业绩的”明确违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附件 1)第 38 条:“指定地域性、行业性业绩(省级、市级、县级)为评分条件”。

回复1: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业绩现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或生产商提供的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演播室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1.5 分,满分 3 分。”

质疑2: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但此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只是产品中某一项,与多家产品供应商沟通回馈信息,不是每个产品每个参数都做检测的,检测只是检测主要参数,以检测报告中某一项来控标。本身就违背招标采购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滁州市政府明确禁止负面清单。

回复2:加▲和★是专业演播室主要设备LED大屏幕、灯光、音响设备在质量上的重要保证和品质上的严格要求,是希望生产商、供应商提供技术含量高、品质优良的产品,本项目加▲和★ (略) 家生产的设备都可以满足此次招标内容的要求,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参数表述不明确,设备和工程量清单中第 14 项数字化平板柔光灯的参数中第一条:“1、光源:不低于 630 颗/1200 颗 0.2W 贴片高显指 LED 阵列”,该表述中不低于 630 颗的灯具和不低于 1200 颗的灯具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灯具,价格差距较大,采购人需明确采购需求。

回复3:设备和工程量清单中第 14 项数字化平板柔光灯的参数中第一条:“1、光源:不低于 630 颗/1200颗 0.2W贴片高显指 LED 阵列”,该表述有误,更改为:1、光源:不低于 630 颗0.2W 贴片高显指 LED 阵列”。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4: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项中第 6.1 项评审细则其“2、供应商具有音视频系统集成工程企业二级以上资质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经查询音视频系统集成资质企业证书版发机构为中国录音师协会和中国音响行业协会等其他第三方组织,证书覆盖面较窄,具有排他性,依据“ (略) 第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4:本项目是建设一间专业的广播电视演播室,项目涉及专业音视频系统集成,需要投标人熟悉音频、视频、灯光、信号控制返看等流程,需要具备本行业的专业知识,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需要 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次采购项目不仅是设备采购,更多的是音视频系统的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和使用培训运营维护,涉及广播电视专业扩声、音响、摄录像、传输、录制等,是一个复杂专业的系统工程,且建设工期较短,故对供应商提出一定的资质要求,且资质与履行合同有关,符合此次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潜在供应商远远大于3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设置此项评分办法,符合实际工作需求,且该项为评分项,故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5: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项中第 6.1 项评审细则其“3、供应商具有专业舞台灯光设计、安装及调试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或生产商具有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我司认为设置不合理,经查询和市场调研“舞台灯光、音响设计资质证书”版发机构为中国舞台美术学会和中国演出设备协会等第三方组织,证书覆盖面较窄,具有排他性和倾向性,依据“ (略) 第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5:该项目作为广播电视专业演播室,涉及专业舞美、灯光、音响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系统集成。需要投标人熟悉舞美、灯光、音频、视频和专业电 (略) 和工作流程,具备一定的舞美、建声、灯光吊挂等专业知识,方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需要3、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该评分项与履行合同有关,且资质并未作为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符合此次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潜在供应商远远大于3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6: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项中6.1项评审细则中:5、供应商提供符合GBT 点击查看>> -2011五星级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配备相应的售后管理师,提供认证证书或管理人员证书得2分,未提供认证证书和管理人员证书,不得分。依据“ (略) 第613是了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该证书并不能证明售后服务是否完善,建议修改为具有类似的项目案例即可。

回复6:《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 点击查看>> )标准是我们国家批准的第一个全国性、全行业服务类认证。通过认证的制造商拥有更为系统、完善、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考察的是售后服务体系、商品服务、顾客服务,认证的结果是证明企业按照标准实施了售后服务,并达到了某一个高度(星级)。通过五星级认证代表企业售后服务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能提供较高的服务管理水平及服务能力。

售后服务是采 (略) 分,此次采购是建设广播电视专业演播室,广电专业演播室是声光电灯专业电子产品的集大成者,十五运专业演播室肩负着深度新闻报道、访谈、综合节目制作,LED大屏幕、灯光运用、音响效果都需要一定技术经验调校、培训和售后保证,故障后将直接影响甚至中断节目录制。这时就需要生产商、供应商及时优质的售后服务,因此,要求生产商、供应商在《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中获得较好评价。本评分项不具有倾向性、排他性,也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广播电视台

地 址:滁州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方式:张登龙055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合普项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南 (略) (略)

联系方式:唐诗瑶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登龙、唐诗瑶

电   话:0550-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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