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天心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长沙天心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天 (略) (略) 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略) :TXCG-F 点击查看>> )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 (略) 分,现就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基本资格条件”招标文件中提到:“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 (略) 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请问投标人若为“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为联合体投标,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及成员方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不再需要近三个 (略) 保缴纳证明?
答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 (略) 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提到:第5页基本资格条件第3条要求,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 (略) 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同时要求“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1)请问若为联合体投标,是否明确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仅需牵头方签字及盖章?
(2)联合体成员方需要提供此条要求下的哪些文件?
(3)联合体成员方是否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联合体成员方是否需要出具招标文件附页12-1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并签字盖章?
答复2:
(1)联合体投标:如为法人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授权委托人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落款体现联合体各方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被授权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须提交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近三个月任 (略) 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3)回复意见详见上述第(1)点。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对招标文件附页12-1“投标人资格声明”进行声明,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质疑事项3:“特定资格条件”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中国证券监督 (略) 债券承销资格及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已体现具备证券承销资格, (略) 债券承销资格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复3:只需要提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质疑事项4:“联合体协议”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中只有牵头人及成员盖章,备注中又提到“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请问联合体协议是否需要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答复4:只须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盖章。
质疑事项5:“签字及盖章”招标文件中提到“ (略) 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响应)”,本次招标为电子标,亲笔签名不具有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且我单位法人签字均用签章,请问用法人签章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5: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6:若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关于“一、投标函”中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只写牵头人还是双方均写,落款的名称及盖章是否只需要牵头人盖章?
答复6:联合体投标的,“一、投标函”中的“投标人名称、地址”须体现联合体各方信息,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落款须体现联合体各方。
质疑事项7:关于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偏离表”、“技术响应偏离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涉及投标人承诺的内容,落款的“投标人名称及盖章”可以仅写投标人牵头方名称并盖章吗?
答复7:若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落款须体现联合体各方。
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第四章中项目概况中:发行规模提到“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发行时机提到“在本次债券获 (略) 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后的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确定发行时机”(无异议函为私募债批文),服务周期又提到“整个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发行存续期”,请确认本次项目品 (略) 债券?
答复8:本次招标 (略) 债券,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的选 (略) 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判断设计相关方案。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条第(8)发行时机已作更正,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条第(11)服务周期已作更正,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中附页2-1中的“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在投标文件组成模板中未体现,请问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是否需要牵头方及成员方均出具?
答复9:若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落款须体现联合体各方。
质疑事项10:针对评标因素及标准中“2.2.3.商务评审”关于“合规执业及承销风控能力\"评分标准表述:“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略) 门(包括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略) 、发改委、 (略) 罚、 (略) 分、警示、自律管理/监管措施等其他情形,且所承销的信用类债券出现债券实质违约情况的,违约次数为0的,计6分;违约次数为1-10次(含10次),计3分;违约次数为11次及以上的,不计分;本项最高计6分。” 请问若投标人存 (略) 门监管措施等其他情形的是否均不计分,若否,则本项是否仅依据投标人承销债券违约情况计分?
答复10:此项已作更正,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1:针对评标因素及标准中“2.2.2技术评审”关于“自购能力”评分标准表述:“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其 (略) 产品进行自主认购(含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有资金和资管资金)的支数X;1、认购支数X≥15 支的计7分;2、认购支数10≤X≤15支的计5 分;3、认购支数5≤X≤10支的计3分;4、认购支数l≤X≤5支的计1 分;5、低于1支的不计分。”请问,前述评分表述中“其 (略) 产品”是 (略) 挂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ABS)?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2-08-18 09:00 | 2022-08-26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8-18 09:00 | 2022-08-26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2-08-18 09:00 | 2022-08-26 09:00 |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天 (略) 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女士 |
电 话: 点击查看>>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略) (略)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 (略) |
联系人:段得前、吴颖、康艳 |
电 话:0731- 点击查看>> |
地 址:长沙市开 (略) (略) 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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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8 月10 日
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天 (略) (略) 债主承销商招标项目( (略) :TXCG-F 点击查看>> )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 (略) 分,现就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基本资格条件”招标文件中提到:“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 (略) 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请问投标人若为“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为联合体投标,是否只需要联合体牵头及成员方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不再需要近三个 (略) 保缴纳证明?
答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 (略) 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提到:第5页基本资格条件第3条要求,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 (略) 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同时要求“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
(1)请问若为联合体投标,是否明确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仅需牵头方签字及盖章?
(2)联合体成员方需要提供此条要求下的哪些文件?
(3)联合体成员方是否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联合体成员方是否需要出具招标文件附页12-1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并签字盖章?
答复2:
(1)联合体投标:如为法人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授权委托人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落款体现联合体各方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被授权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且须提交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近三个月任 (略) 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联合体双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3)回复意见详见上述第(1)点。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对招标文件附页12-1“投标人资格声明”进行声明,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质疑事项3:“特定资格条件”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中国证券监督 (略) 债券承销资格及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已体现具备证券承销资格, (略) 债券承销资格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复3:只需要提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质疑事项4:“联合体协议”招标文件提供的模板中只有牵头人及成员盖章,备注中又提到“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请问联合体协议是否需要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答复4:只须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盖章。
质疑事项5:“签字及盖章”招标文件中提到“ (略) 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响应)”,本次招标为电子标,亲笔签名不具有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且我单位法人签字均用签章,请问用法人签章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5: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6:若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关于“一、投标函”中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只写牵头人还是双方均写,落款的名称及盖章是否只需要牵头人盖章?
答复6:联合体投标的,“一、投标函”中的“投标人名称、地址”须体现联合体各方信息,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落款须体现联合体各方。
质疑事项7:关于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偏离表”、“技术响应偏离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涉及投标人承诺的内容,落款的“投标人名称及盖章”可以仅写投标人牵头方名称并盖章吗?
答复7:若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落款须体现联合体各方。
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第四章中项目概况中:发行规模提到“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发行时机提到“在本次债券获 (略) 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后的有效期限内,由发行人与承销商确定发行时机”(无异议函为私募债批文),服务周期又提到“整个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发行存续期”,请确认本次项目品 (略) 债券?
答复8:本次招标 (略) 债券,公司债券发行方式分为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的选 (略) 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判断设计相关方案。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条第(8)发行时机已作更正,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条第(11)服务周期已作更正,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9:招标文件中附页2-1中的“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在投标文件组成模板中未体现,请问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是否需要牵头方及成员方均出具?
答复9:若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落款须体现联合体各方。
质疑事项10:针对评标因素及标准中“2.2.3.商务评审”关于“合规执业及承销风控能力\"评分标准表述:“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略) 门(包括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略) 、发改委、 (略) 罚、 (略) 分、警示、自律管理/监管措施等其他情形,且所承销的信用类债券出现债券实质违约情况的,违约次数为0的,计6分;违约次数为1-10次(含10次),计3分;违约次数为11次及以上的,不计分;本项最高计6分。” 请问若投标人存 (略) 门监管措施等其他情形的是否均不计分,若否,则本项是否仅依据投标人承销债券违约情况计分?
答复10:此项已作更正,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11:针对评标因素及标准中“2.2.2技术评审”关于“自购能力”评分标准表述:“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其 (略) 产品进行自主认购(含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有资金和资管资金)的支数X;1、认购支数X≥15 支的计7分;2、认购支数10≤X≤15支的计5 分;3、认购支数5≤X≤10支的计3分;4、认购支数l≤X≤5支的计1 分;5、低于1支的不计分。”请问,前述评分表述中“其 (略) 产品”是 (略) 挂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ABS)?
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2-08-18 09:00 | 2022-08-26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8-18 09:00 | 2022-08-26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2-08-18 09:00 | 2022-08-26 09:00 |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天 (略) 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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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略) (略)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 (略) |
联系人:段得前、吴颖、康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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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长沙市开 (略) (略) 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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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8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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